广州出台楼市新政!今起施行!
广州出台新政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月21日晚,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强化人才购房政策管理,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伙同他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的行为。
其中,广州9区增值税免征年限调整引人关注,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本通知自2021年4月22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保障房供应年度配建套数原则上不少于年均新增轮候家庭户数《通知》规定,市住房和房地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监测预警,提高政策实施的针对性、有效性,统筹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加大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力度,配建保障性住房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新增轮候户数。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存量土地、产业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
市住建局表示,为实现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大分散、小聚集”布局的目标,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居住品质和便利程度,将保障性住房筹集方式从集中新建转变为以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项目配建为主。
为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确保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实现“应保尽保”,明确年度配建套数原则上不少于年均新增轮候家庭户数。为进一步拓宽保障性住房供给主体和供给渠道,切实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重点支持和引导拥有自有存量土地和存量住房、用工量大的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土地新建或存量住房改造;村集体利用权属清晰、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新建;用工量大的产业园区适度提高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等方式,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
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重点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集中运营长租房《通知》要求,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配套政策文件,鼓励集中式长租企业发展,进一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市住建局表示,推进落实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主体加快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结合《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制定规范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修订租赁住房标准和网上备案规则等配套文件,重点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集中运营长租房,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人才购房政策管理人才购房须提供前12个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通知》要求,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伙同他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的行为。市住建局表示,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商品住房。执行时点继续延续以往做法。即4月21日24时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
4月21日24时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各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继续严格人才资格审核,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伙同他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行为。
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9个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提高到5年根据《通知》,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到5年。5年的起算时点以个人购买住房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
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4月21日24时前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4月21日24时后的,按新政策执行。4月21日24时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未及时完成合同网签或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已完成合同网签,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但应当在2021年10月31日前(含10月31日)办理合同网签或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4月21日24时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在4月21日24时前的。
广州市政府通知全文↓↓↓
穗府办函〔2021〕30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工作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市住房和房地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监测预警,提高政策实施的针对性、有效性,统筹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
加大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力度,配建保障性住房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新增轮候户数。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存量土地、产业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
三、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配套政策文件,鼓励集中式长租企业发展,进一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四、强化人才购房政策管理
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伙同他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的行为。
五、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
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本通知自2021年4月22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21日
广州住建局对此新政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21〕30号),自2021年4月22日起执行,现解读如下:
一、关于加强房地产工作统筹协调
市住房和房地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监测预警,提高政策实施的针对性、有效性,统筹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关于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
为实现我市保障性住房小区“大分散、小聚集”布局的目标,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居住品质和便利程度,将保障性住房筹集方式从集中新建转变为以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项目配建为主。为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确保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实现“应保尽保”,明确年度配建套数原则上不少于年均新增轮候家庭户数。为进一步拓宽保障性住房供给主体和供给渠道,切实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重点支持和引导拥有自有存量土地和存量住房、用工量大的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土地新建或存量住房改造;村集体利用权属清晰、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新建;用工量大的产业园区适度提高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等方式,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
三、关于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推进落实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主体加快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结合《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制定规范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修订租赁住房标准和网上备案规则等配套文件,重点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集中运营长租房,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四、关于强化人才购房政策管理
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商品住房。
执行时点继续延续以往做法。即4月21日24: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4月21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各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继续严格人才资格审核,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伙同他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行为。
五、关于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
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到5年。5年的起算时点以个人购买住房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4月21日24:00前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4月21日24:00后的,按新政策执行。4月21日24:00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未及时完成合同网签或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已完成合同网签,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但应当在2021年10月31日前(含10月31日)办理合同网签或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1. 4月21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2.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在4月21日24:00前的。
本款的具体操作以税务部门规定为准。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和示范培育学校名单》,200所学校被评定为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示范学校,80所学校被评定为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示范培育学校。其中,佛山共有11所学校获评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示范学校。
经学校自主申请、地市教育局推荐、专家评审、名单公示等程序,此次佛山入选省级名单的学校有佛山一中、南海中学、顺德一中、南海实验中学、顺德区容桂实验学校、南海大沥实验小学、顺德区西山小学、张槎中心小学、大沥布鲁森国际实验幼儿园、禅城区明珠幼儿园、佛山市机关幼儿园,涵盖初高中、小学以及幼儿园。
据悉,校本研修又称校本培训,是基于学校、为了学校、发展学校的研修,让教师在专家引领、同伴互助、个体反思实践中实现专业发展。遴选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和示范培育学校是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建立省、市、县、校、工作室“五位一体”的教师培训体系的重要抓手,是推动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激发基层培训活力、提升校本研修质量的重要举措。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按照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和示范培育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学校在当地教师全员培训中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促使示范培育学校通过努力尽快成为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各示范学校要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做好对乡村薄弱学校的帮扶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为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和示范培育学校建设届满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
4月21日,2021年度广佛全域同城化党政联席会议在广州召开。这是迈上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后,两市共同召开的首场广佛全域同城化党政联席会议,对广佛全域同城化进行再部署、再推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始于2009年的广佛同城,历经十二载,已进入发展黄金期,呈现出从局部同城为主向全区域、全领域、全过程同城深化,从硬联通为主向软硬联通结合深化,从市场推动为主向政府市场共同发力深化,从市际联动为主向更高层级推动深化的“四个深化”特点。广佛全域同城也成为全国区域合作典范,为中国城市一体化发展探索创造出众多具有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当前,全国各地都市圈建设进入提速期,广佛同城依然保持领先优势。2020年,广州GDP超2.5万亿元,佛山GDP超1万亿元,一个“广佛超级城市”傲立于世。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广佛全域同城将在“十四五”期间迈向更高层级,迸发出更加强大的能级能量。
俯瞰南海三山新城高铁公园,远处的广州南站清晰可见。
海陆空全方位衔接
交通基础设施走向一体化
广东人常说,路通财通。对于广佛而言,交通互联互通一直是两地合作推进工作的首位。为配合亚运会举行,全国第一条跨市地铁广佛线在2010年正式开通,将广佛市中心连了起来。时至今日,广佛线成为全国最繁忙的跨市轨道交通线路之一,日均客流达54万人次,年均增幅高达20.5%。以广佛线为标志,两市拉开推进交通一体化的序幕,跨过一个又一个里程碑。如今,一条线变成了一张网、一票通,轨道交通无缝对接,未来已规划轨道通道30条,其中城市轨道18条,国铁、城际12条,加速两市中心、副中心高速直连。其中,广州地铁7号线西延段和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计划今年底前开通试运行;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广佛环线城际佛山西至广州北段、佛山地铁11号线计划于今年动工建设。
2021年3月18日,广佛环线佛山新城——北滘段。
两市加快推进高快速路及交界地区路网建设,骨架路网建设不断完善。仅2020年以来,广佛全域同城交通运输领域就取得显著效果。路桥方面,新增海华大桥、番海大桥等3座跨市大桥,目前两市衔接主要道路达30条,在建项目有3个。铁路方面,已建成衔接地铁和城际铁路3条,在建3条,筹建5条;公交方面,已开行95条广佛公交线路,基本实现毗邻区域公交全覆盖。繁忙的交通背后,是两市居民的频繁往来。数据显示,广佛跨城日出行量超过163万人次,相当于一个中等城市的人口规模,分别占广州、佛山对外出行总量的45%、63%。在空间距离上,佛山人与广州人早已没有你我之分。除了陆上交通基础设施,广佛在水路、航空等领域的合作也快马加鞭。港航方面,目前广州港南沙港区开通至佛山港各港点的集装箱驳船“穿梭巴士”航线7条,去年完成集装箱运量12.5万标箱,广佛江海联运体系逐步完善。而广州、佛山、中山合作共建的广州南山港区四期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广州港集团投资建设的佛山港高明港区高荷码头工程计划明年建成。航空方面,国家民航局批复佛山市高明区更合北场址作为佛山新机场推荐场址,与广州白云机场共同形成国际航空枢纽。海陆空的全方位衔接,让广佛空间距离不断缩短。放眼全国城市融合案例,广佛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程度之高实属罕见。面向未来,完善轨道交通线路网建设、带动广佛都市圈发展,仍是广佛同城再深化的主要方向。去年广佛联合印发了《广佛两市道路衔接规划修编》,规划至2035年,两市衔接道路由现状30条提升至80条,形成以广佛为中心辐射湾区的“两环二十四射十七联络”骨架路网布局。
聚力打造四个万亿产业
广佛科创融合格局再升级
从同城到全域同城,广佛交通一体化在升级,产业协作合作也在升级。数据最能佐证,“十三五”期间两市实施产业协作项目31个,互相投资企业达4291家,企业“总部-分支”联系数量达2500多家,共育产业平台30个,对整个珠三角乃至大湾区发展影响深远。广佛在各自产业领域各具优势,推动两市在制造业领域的分工合作日益明显,产业关联度进一步增强,形成优势制造业链条互补。比如,广州钢铁、石化等基础产业为佛山家电、机械装备制造、塑料制品等轻工业提供生产原材料;佛山则通过对原材料的加工,一方面借助广州及其广大的经济腹地,为其家电等轻工业拓展消费市场,另一方面为广州配套汽车零部件等上游产品。广佛产业合作的另一张王牌则是“广州服务+佛山制造”。目前,广佛两市生产性服务业多层次协同发展不断加强,在金融保险、商务、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合作领域日益紧密,为广佛两地产业协同发展提供金融支撑。尤其是依托广佛线强势崛起的千灯湖金融高新区,承接了广州金融服务外溢,吸引众多金融机构进驻,成为以金融服务佛山制造的典范。
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
随着广佛同城深入,“广州创新大脑+佛山转化中心”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被提上了日程,这是对“广州服务+佛山制造”模式的再升级。2019年,佛山举全市之力打造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肩负起佛山打造广佛极点核心、立足湾区的门户、吸纳创新资源平台的重任。2020年,广佛签署协议合力共建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打造包括广州南站-佛山三龙湾-广州荔湾海龙片区在内的1个先导区,以及荔湾-南海、南沙-顺德、白云-南海、花都-三水试验区等4个片区,推动两市在各个领域实现全面互联和深度融合。依托新的平台,广佛瞄准更高目标,以大湾区建设为契机,协同开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等四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建设。
目前,先进装备制造、汽车等两个产业总产值已超2万亿元。与此同时,广佛打破传统招商引资相互竞争的模式,共同策划举办广佛两市系列品牌招商活动,以逐步一体化的营商环境优势,向全世界企业抛出橄榄枝。接下来,两市还将探索广佛产业协同发展“链长”工作机制,深入推动先进装备制造等四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共建,着力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
携手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圈加速成型
潺潺流水,一艘画舫徜徉在里水河……依水而建,南海里水河艺术河畔坐落文化馆、花艺馆等建筑,白天安静闲适,晚上人气十足。2016年,广佛跨界河涌整治重点工程里水河流域治理项目启动,通过系统治理,一河两岸优美景观重返居民视线。里水河的蜕变,是佛山“一河一策”治水模式的缩影。如今,一河一策,流域治理,已成为广佛跨界河流治水模式的关键词。过去十多年来,广佛携手保护区域水环境,重点推进广佛跨界河涌治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两市6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提前2年实现整治目标。同时,建立健全珠江水域日常保洁机制,探索保洁工作社会化。西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企业搬迁历史遗留问题也得到了妥善解决。
佛山:以水为主线,系统打造生态廊道。
一方碧水,只是广佛区域生态环境改善的一个侧面。
近年来,两市联合整治空气污染,分别制定了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携手推进区域空气环境治理,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更加新鲜的空气。走在南海林岳西二村宽阔的村道上,在村里住了30多年的村民郭灼斌欣喜地发现,空气里不再是从家具厂飘来的刺鼻气味,而是弥漫着潮湿泥土的气息。“以前村子附近零星分布着家具厂,常闻到类似天拿水的味道,现在空气清新了。”郭灼斌说。
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是空气治理的关键一环。在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里,一辆蓝色大货车拖着“黑尾巴”出现在佛山广和大桥上,系统便立刻将货车冒出的黑烟用红线圈起来,并用蓝色的方框将这辆车定格下来。通过电子抓拍系统,佛山严格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执法。加强新车源头污染控制,广州、佛山均从2015年12月31日起执行了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两市通过严格营运车辆年审、落实营运黄标车“只出不进”、站场监管、提前报废奖励、异地黄标车电子警察抓拍执法等措施有力推动黄标车整治。此外,两市不断优化完善区域环境监测网络,协同推进水环境质量监控网建设,确定了跨界流域监测断面、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相互通报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数据。推动空气质量数据联网,广州市麓湖、花都师范,佛山市惠景城、金桔咀等多个监测点加入两地大气自动监测数据共享。
流水清,碧天长,一个环境更加优美的优质生态圈正在广佛区域构建。
扎实推进重大民生工程
公共服务打破“边界”同城共享
几年前,广州人黎嘉明和父母从广州搬进了南海桂城灯湖社区的中海锦城小区,从小区乘坐广佛地铁去广州上班。“地铁就在家门口附近,出行十分方便。”随着广佛全域同城化加快推进,得益于广佛地铁的开通,大量在广州工作的人涌向佛山居住。数据显示,当前,约有百万广州人选择在佛山居住,每天乐享便捷的“同城”生活。“广佛候鸟”增多,政务跨城通办的需求应运而生。2014年,南海率先以“市民之窗”自助服务终端为突破口探索广佛通办,开创了国内跨市政务通办的先例。桂城居民何女士任职的企业要在广州荔湾开设分店。她来到南海行政服务大厅为新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短短几分钟就完成了递交资料、视频实时审核等全部流程。“没想到这么方便。”何小姐说,以往企业办事人员需要到荔湾区才能办理这项业务,比较麻烦。如今可直接在南海办理该事项,极大节约了企业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近年来,广佛共同推进政务服务“跨城通办”,开展“24小时”全天候跨城服务,铺设自助服务终端近1600台,上线1711项便民服务,涵盖公安、公积金、社保、工商、公共服务等多个部门医疗服务体系共建共享。公共服务同城是广佛两市开展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截至2018年底,两市公共服务逐步实现互惠共享,可跨城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涉及1426件。当前,广佛“教育同城”也正加速推进。佛山平等提供义务教育学位保障,让大量在广州工作、佛山居住类群体子女在佛山就读。同时积极推动广州高等院校赴佛山办学。两市文旅合作不断加速,启动公共图书馆“广佛通”合作项目,实现读者证互认、文献资源互通。共享体育场馆和赛事活动资源,93家佛山场馆、超过500家广州场馆上线广州“群体通”平台。
接下来,两市将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领域的协作和资源共享。深化就业及社保对接,促进人才资源在广佛区域内的无障碍流动和优化配置。密切两地文化体育交流,完善社会治理协调机制,推广荔湾—南海政务同城化的先进经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相关新闻
两市听取广佛全域同城化“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
力争2025年实现新跨越
4月21日举行的2021年度广佛全域同城化党政联席会议,听取了关于《广佛全域同城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按照两市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两市发改部门于去年6月牵头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主要按照三个方面原则编制:一是注重与上位规划紧密衔接,同时加强两市“十四五”规划衔接。二是体现全域同城化深度融合,在空间布局上,将广佛全域作为一个超级城市来整体谋划;在协同发展领域上,重点从基础设施联通、创新驱动协同、产业协作共兴、生态环境共治和公共服务共享5个方面作统一部署;在体制机制上,着重强调创新协商合作机制、健全规划协调机制、强化政策协同机制和完善社会参与机制。三是突出以项目和平台建设为抓手,确保规划能够落到实处。其中,《规划》强调以建设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为抓手,率先探索广佛各领域的深度融合。
《规划》还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定位和发展目标,主要涉及共绘同城化发展空间格局,共建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共促合作共赢的创新驱动发展,共兴协作互补的现代产业体系,共塑绿色低碳优美的生态环境,共享互惠互通的公共服务等内容,力争到2025年,广佛全域同城化实现新跨越,能级量级显著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显著加强,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显著进步,继续在全国同城化发展中走在前列。
两地研究深化广佛荟设计组织方案
广佛荟项目是由两市共同规划、共同建设、共同投资运营的跨区域标志性工程,是两市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广佛全域同城化、实现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的引领项目。该项目位于佛山三龙湾与广州番禺交界拟进驻的开放性大学用地范围内,毗邻广州南站,是横跨陈村水道的城市综合体建筑。项目集交流、会议、展览、商务、酒店、商业配套等功能为一体,主要服务于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启动区整体需求。目前,两地相关部门研究深化广佛荟建筑概念性方案设计及周边地块城市设计,开展后续设计工作。广佛荟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是广佛投资发展(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筹建至今,该公司积极推进广佛荟项目国际竞赛、前期策划等相关事项,拓展片区开发、智慧城市、文旅合作等业务。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