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地区生育待遇申办政策解读
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如何申办生育保险待遇?需要什么办理材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办规定》政策解读告诉你!
符合条件的孕妈
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包括产前检查费用、
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医疗费用
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要注意的是
想要就医时报销更方便
一定要尽快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哦
就医确认
01
市内就医确认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职工选定市内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的,填写《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医院)》到该医疗机构指定窗口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参保职工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在市内选定的医疗机构接受产前检查医疗服务并现场直接结算。
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终止妊娠住院的,应在入院3日内办理生育保险入院登记,出院时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在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直接结算。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先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再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个人自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向参保职工收取。
02
市外就医确认
符合申请在异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准备在异地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止妊娠的),填写《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社保)》,并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
①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职工提供《佛山市职工长期派驻异地工作证明》;
②长期居住异地的职工提供长期居住市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保职工的常住地户口簿、常住地房产证、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常住地居住证、常住地村居委会证明选其一;或结婚证以及参保职工配偶的常住地户口簿、常住地房产证、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选其一。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已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的,其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定额结算标准予以报销,低于结算标准按实报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其在异地分娩或终止妊娠住院的医疗费用按阴式分娩3000元、剖宫产5000元结算标准予以报销,低于结算标准按实报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03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变更申请
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变更业务的(包括变更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确认生效日期、预产期、准生证号/登记号、联系电话等),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变更申请表》。
办理预产期修改的,还需提供围产期表等可证明预产期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就医确认生效日期修改的,还需提供证明入院日期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铭记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近日,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党支部与禅城区委宣传部机关第四党支部、一五零六创意城有限公司党支部共同开展学习陈铁军烈士革命事迹主题党日活动。
当天,大家来到铁军公园缅怀英烈,向革命先烈敬献鲜花,肃立鞠躬默哀,在陈铁军烈士像前、党旗下庄严重温入党誓词。随后,党员们走进陈铁军烈士纪念馆,聆听党员志愿者介绍陈铁军烈士生平事迹……党员们表示,要继承和发扬先烈们为祖国和人民无畏牺牲的精神,真正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走出铁军公园,党员们来到了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中国十佳小康村”“广东文明村”“全国文明村镇”和“中国最美村镇”等荣誉称号的紫南村参观学习,学习紫南村党组织以党建为引领,以文化为抓手,带领村民建设美丽乡村的经验。
一行下来,几位党支部书记表示,下阶段将积极探索合作模式,在党建、业务工作方面相互学习、优势互补,在抓重点、破难点、塑亮点上下功夫,立足实际、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基层党组织的共同进步,构筑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新格局。
(转载:佛山石湾微信公众号)
为规范我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有效维护广大零售户、卷烟消费者和许可证申请人权益,5月11日,佛山市烟草专卖局就拟制的《佛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下称《规定》),对烟草制品零售店密度、申请条件等做出明晰和调整,并邀请各职能部门、零售行业代表等齐聚一堂,为完善《规定》建言献策。
现状:
销售数量节节攀升
个体利润持续走低
2017年以来,我市卷烟零售户办证热情持续高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持证零售户达36575户,较2015年年底增长54.14%。随着零售户数量增加,我市卷烟销量从2015年的29.78万大箱增加到2020年的31.49万大箱,年均增长1.13%,累计增长5.71%;销售金额从90.04亿元增加到111.34亿元,年均增长4.34%;累计增长23.66%。
“虽然零售户数量和效率均呈现正增长,但单个零售户年平均利润从2015年的5.07万元下降到2020年的3.96万元,年均下降4.79%;累计下降21.89%。”佛山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此前我市主要采用负面清单为基础的布局模式,降低了卷烟零售市场准入门槛,取消了间距限制和总量控制模式,使得一些主营业务为服装、报刊文具、药品、彩票销售、物流寄递等商户申办了烟草零售许可证,从而导致持证零售户数量过快增长,远高于经济增长和卷烟销量增长。
同时,对比与卷烟零售相关最为密切的常住人口数量后发现,近5年来卷烟零售持证户增长达到了常住人口增长的5.5倍,侧面印证个别区域零售点过密,存在恶性竞争和无序竞争的情况。
“需要有效控制市内持证零售户数量,保护持证零售户的合法权益和利润空间。”佛山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控烟工作愈发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因此拟通过结合听证会意见,制定新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佛山市烟草专卖局组织召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听证会。/佛山日报记者宋世伟摄
调整:
合理优化销售布局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
为了优化后续烟草制品零售店布局,《规定》明确,我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将以街道、乡镇作为最小市场单元,综合量化分析市场单元内人口密度、持证零售户密度、人口持证率、零售户平均日订烟量等指标,将辖区市场单元分为A、B、C三类,分别确定单元内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标准。
其中,A类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少于30米,B类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少于40米,C类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少于50米。不满足间距要求的,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同时,《规定》还对于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以及零售点设置等做出明晰,不仅明确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柜)或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烟草制品,还要求不得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不与住所互相独立,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颁发许可证。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结合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首次规定在市内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等进出通道50米距离内,禁止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本次新规是否会对原持证零售户产生影响?”“新的零售申请需求具备什么条件?是否需要收费?”“新的申请渠道有哪些?”……对于《规定》的新举措、新要求,各职能部门、零售行业代表在表达支持的同时,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疑惑。
对此,佛山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回应,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完全免费,目前市民可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或者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而对于在《规定》实施前已取得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未满将持续有效,但后续申请延续时则需符合《规定》新要求。
据介绍,该《规定》将在结合本次听证会意见后进行修订完善,待整合完毕后报市司法局和省烟草专卖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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