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桂城这3所公办小学扩建投用!
2022年
桂城有哪些新改扩建学校将投用?
进度又如何呢?
好消息来了
在2022年南海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南海要强化统筹文化文明和民生保障,推动市民幸福感实现新提升。新学期刚开启,南海区教育局透露,今年,南海区将持续加大教育资源的投入,全区计划完成新扩改建学校项目18个,预计可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超1.6万个。
桂城多个小学新改扩建项目
2022年投用
今年,南海区义务教育阶段计划年内投用的新改扩建工程达18个,包括了桂城街道映月四小、文翰二小、文翰四小等学校,预计可为南海提供超过1.6万个优质公办学位,其中小学14000个,初中2300个,进一步擦亮“品质教育 学在南海”的城市品牌。
桂城3个小学扩建学校项目
预计能新增2595个学位
部分项目介绍如下↓↓
01、映月第四小学
映月第四小学(平西小学)创建于1951年,位于桂城街道南部。2020年11月,映月四小校园改扩建工程正式启动,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新建一栋6层综合楼和地下停车场,进一步优化映月新城的教育资源。
今年1月17日,映月四小新综合楼落成投用,建筑以岭南特色为主风格,高雅大气,衬托凸显学校的“仁爱教育”特色。
综合楼内新增多功能报告厅、录播室、人工智能·创客空间、电子阅览室、劳技室、器乐室、舞蹈室等功能场室,满足学校现代化教育的需求。尤其是人工智能·创客空间,十足炫酷,科技感满满。
全新的综合楼及现代化教育设施的投入使用,将对学校课程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
02、文翰第二小学
文翰第二小学现有面积约3万㎡,开设25个教学班。此次扩建投资1.8亿元,扩建以后,学校占地面积约3.64万㎡,建筑总面积约3.56万㎡,可容纳36个教学班。今年1月17日,文翰二小改扩建工程主体迎来封顶。
此外,学校在现有硬软件设施的基础上,新建校园电视台、录播教室多功能报告厅、体育馆等现代化教学措施,倾力打造现代化教育平台。
03、文翰第四小学
文翰第四小学始建于1953年,原为林岳小学。2018年,林岳小学正式改名为文翰第四小学。近年来,文翰四小以毽球运动为突破口,体艺全面开花。
2022年,文翰四小将正式完成扩建工程并投用,这所有着数十年历史的老校也将重新焕发光彩。
你最期待哪所学校
早日建成投用呢?
各位桂城街坊注意了
事关看病
南海区人民医院旧院区
门诊专科有调整!
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申请业务
将于月底截止!
关于调整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旧院区
(佛平路院区)门诊专科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自2022年2月7日起,我院旧院区(佛平路院区)以简易门诊形式重新开诊,目前已顺利运行一周。为更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旧院区(佛平路院区)门诊开设专科进行如下调整:
1.自2月21日开始停开以下门诊:心血管内科门诊、消化内科门诊、内分泌科门诊、神经内科门诊、骨科门诊、妇科门诊及产科门诊;
2.保留门诊:内科门诊、外科门诊、综合内科门诊及感染科门诊,开诊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00-17:00。
请有相关专科就诊需求的市民到狮山新院区(地址:南海区狮山镇桂丹路120号)进一步诊疗。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2022年2月15日
司机朋友们注意!
交通违法记分规则
4月1日起有重大调整!
先说几个大家常见的:
压线扣3分变为扣1分
驾车接打手持电话扣2分变为扣3分
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扣3分变为不扣分
公安部发布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版《办法》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
相比“2016版”交通违法与记分,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从12分、6分、3分、2分、1分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五档。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
在这次调整中
与私家车出行相关的
重点都在这里
↓↓
扣分减少
01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02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
03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04
● 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 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
05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
● 新: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9分)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06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3分)
● 新: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分)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分)
扣分增加
01
●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02
●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条款变化
01
●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02
● 旧: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分)
● 新: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12分)
03
●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6分)
●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6分)
04
●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3分)
●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3分)
05
●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3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
06
● 旧: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2分)
● 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分)
07
●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
● 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08
●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1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分)
条款增加
01
● 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02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条款移除
01
● 旧: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02
● 旧: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03
● 旧: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04
● 旧: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05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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