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乐平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专项整治行动显成效
2月11日以来,乐平开启部门联动“白+黑”“5+2”工作模式,大力开展燃气热水器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捍卫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截至2月18日,累计出动2828人,排查出租屋、“三小”场所、单位宿舍等数量共23183间,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479个,整改2736个,直接拆除直排式热水器2733个,从源头打击违规销售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及来源不明的燃气热水器违法经营行为。行动以来,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部署,下沉村居开展整治;持续做好宣传引导,通过“畅享乐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应急大喇叭高频率播放宣传音频;不断配齐人员,组建工作队伍,以班子成员带领挂钩部门及村居委为主力,同时从镇城管、公安、消防、流管、住建、应急等部门抽调人员,迅速反应,及时处理问题。其中创新“双管齐下,同步推进”工作思路,除引导出租屋主及居民开展拆除行动外,另由村(居)委组织辖区内出租屋主自拆行动,有效提升工作效率。(综合畅享乐平微信公众号)
关于在张槎街道辖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两查”工作的通告
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点工程之一,是一项政治性强、系统性强、专业性强、综合性强的工作。
按照广东省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我街道将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及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统称“两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两查”工作目的、任务和意义
(一)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更是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张槎街道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及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摸清张槎街道房屋建筑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等,以国家统一提供的房屋建筑调查底图为基础,对张槎街道辖区所有城镇房屋建筑(分为住宅和非住宅)和所有农村房屋建筑(分为住宅和非住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和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全面掌握张槎街道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及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满足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房屋建筑承灾体信息需求,支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评估。
二、“两查”工作实施时间
至2022年2月中下旬。
三、“两查”工作调查范围
本次普查工作范围包括辖区范围内既有房屋建筑(分城镇和农村、分住宅和非住宅)和在建房屋建筑,具体内容包括两违情况、房屋安全隐患情况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等。城镇房屋包括城镇范围内各类住宅类及非住宅类建筑(含在建建筑)等。农村房屋包括农村范围内各类农村住宅房屋、农村非住宅房屋(含在建建筑),其中农村非住宅房屋包括个人、村集体、政府、企业等产权主体所有的各类非住宅建筑,含公共服务建筑、商业建筑和工业(生产)仓储建筑等。房屋建筑是指有基础、墙、顶、门、窗,能够遮风避雨,供人在内居住、工作、学习、娱乐、储藏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相关承灾体调查年度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近三年时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普查时间进度要求为在国家统一提供的房屋建筑调查底图下发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调查工作。
四、“两查”工作具体内容
(一)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的内容
1.房屋基本信息(如产权人、建筑地址等);
2.房屋建筑信息(如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建造时间、结构类型、建筑用途、是否采用减隔震、是否专业设计建造等);
3.房屋抗震设防基本信息;
4.房屋使用情况(包括房屋改造情况、房屋抗震加固情况、房屋变形损伤情况等)。
(二)房屋建筑调查内容
1.房屋基本信息(如产权人、建筑名称、建筑地址、户数、是否进行产权登记等);
2.房屋建筑信息(如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造时间、结构类型、房屋用途、是否专业设计建造等);
3.房屋抗震设防基本信息;
4.房屋使用情况(包括房屋改造情况、房屋抗震加固情况、房屋安全鉴定情况、房屋变形损伤情况等)。
五、“两查”工作开展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张槎街道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和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张槎街道办事处通过公开招标聘请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为“两查”工作实施主体,在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管理者、建设单位)、村委、社区居委等基层单位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对既有房屋信息数据的分析利用和开展实地调查的形式,将“两查”工作统筹推进、融合开展,在完成张槎街道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的同时亦完成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两查”工作统一以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为信息采集和管理的软件平台。
六、需由房屋所有权人协助配合落实的事项
城镇和农村各类房屋建筑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管理者、建设单位)有责任、有义务积极主动配合完成好各项调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保、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收集整理并提供房屋建设审批管理全过程的资料或信息(如立项、用地、规划建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手续办理情况)、房屋建筑基本信息(如层数、高度、建筑面积、建造时间、建造方式、结构类型、抗震构造措施、建筑用途等)、房屋不动产登记信息等调查所需了解的房屋情况。
(二)如实反映房屋进行改造(包括改建、加建、扩建等)、抗震加固和发生变形损伤的情况。
(三)给予房屋调查员进入房屋建筑内开展调查和拍摄房屋建筑的充分便利,不得无故拒绝和阻挠房屋调查员的调查工作。
(四)其他需要房屋所有权人配合协助的事项。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本次“两查”项目所获取的房屋信息数据仅用于客观了解房屋的实际状况,不会用作任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活动的证据材料,有关数据将严格进行保密和妥善存储,防止出现泄 露或用作除“两查”项目外的其他用途。
(二)调查人员(村居委会工作人员除外)开展“两查”作业时均会佩戴工作证和身穿专用工作马甲,对调查人员身份有疑问或有其他问题需解答的,或对“两查”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2:30—5:00拨打下列电话进行咨询或反映,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57--82130527。
项目编号:YHZ2021-052
1.招标条件
禄堂给水、净水处理工程经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禄堂村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详见《禄堂给水、净水处理工程会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禄堂村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禄堂给水、净水处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HZ2021-052
2.2项目名称:禄堂给水、净水处理工程
2.3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禄堂村
2.4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禄堂给水、净水处理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2.6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为¥287895.27元,不设下限。中标单位需缴纳图纸设计费及预算费¥8636.86元。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8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9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投标报名时的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文件的建造师相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7.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10.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的注册证书、中级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二楼(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广东盛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头新村288号-1101商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7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2年3月2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3月4日下午15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3月4日下午15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禄堂经济联合社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禄堂村
邮编:528500
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1392854490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盛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头新村288号-1101商铺
邮编:528500
联系人:贺工
电话:0757-86763507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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