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广州荔湾再聚首!全力打造广佛新城、广佛湾!
全力打造广佛新城、广佛湾
广佛同心桥有序推进中
广佛全域同城有新进展!
“我们加个微信,多沟通,有问题可以直接微信电话解决,更高效了。” 2月25日,广州荔湾区、佛山南海区对接广佛全域同城化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一结束,两区部门负责人便迫不及待加了微信,加快后续工作对接。
为了巩固广佛全域同城化先行优势,南海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进一步落实与广州白云、荔湾、番禺、南沙等区的合作,强化园区共建、路网对接、环境共治、公共服务共享,携手共建广佛新城,打造广佛极点标志性平台,实现更广领域、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同城化合作。
年前,南海区拜访广州市白云区,两区代表团就《白云-南海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片区建设方案》的落地以及两区重点协调事项展开交流。此次,南海区委书记顾耀辉,南海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勇又带领区党政代表团前往广州荔湾区对接广佛全域同城化工作,进一步推动广佛全域同城化工作。
会上,两区就规划衔接、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规划、生态环保等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讨论通过《广州市荔湾区 佛山市南海区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广佛极点工作联席会议及工作协调机制》。
交通路网
广佛同心桥项目有序推进
广佛同城,交通先行。座谈会上,两区围绕着相关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展开沟通交流。
其中,备受关注的龙溪大道改造优化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勘察工作。接下来将结合勘察成果完善项目建设方案。据介绍,龙溪大道升级改造将保证龙溪大道作为城市交通性的快速功能,同时改造方案也考虑服务沿线片区,满足沿线单位及居民的出入需求。
同时,广佛同心桥工程等项目有序推进。其中,广佛同心桥位于佛山南海大沥镇海北片区与广州荔湾五眼桥片区的交界处,同心桥路线总长约1225米,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主路双向6车道,辅道双向4车道。目前,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区域合作
全力打造广佛新城、广佛湾
目前,南海正携手荔湾区,全力打造广佛新城、广佛湾。据了解,《广佛新城整合规划研究》南海区已征求相关部门、镇街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研究成果将有效指导广佛新城、广佛湾下阶段的各层级规划编制及项目落地。
此外,《广佛湾概念规划和城市设计国际咨询》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联合组织编制,项目从2021年3月25日正式启动以来,受到广泛关注。目前,荔湾、南海两区自然资源部门已联合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入围设计单位方案开展评审,最终择优评选出了三个优选方案。下一步将由两区政府共同选定1家设计单位为深化单位,并开展后续深化设计工作。
携手荔湾
全力推进广佛全域同城化建设
南海区、荔湾区两地合作源远流长。2015年8月,两区签署《共建广佛同城化示范区框架协议》。多年来,两区在战略合作、规划衔接、基础设施、产业协作、生态环保、社会民生和工作机制等领域联动对接,并取得实际性成效。
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布,提出加快广佛同城化建设,打造广佛极点。为凸显荔湾、南海两区在粤港澳大湾区广佛极点重要支撑作用,推动落实框架协议各项具体合作内容,以及今后双方在更广领域、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开展深入的交流合作,两区建立两区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广佛极点工作联席会议及工作协调机制。
根据联席会议要求,两区将围绕产业优势互补协同发展、轨道交通和路网桥梁的规划与建设衔接、跨界重点流域治理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根据工作需要,两区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商量具体事项。
“发展到现在,南海与荔湾的关系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在顾耀辉看来,南海与荔湾在取得良好合作基础上,把广佛全域同城化推向新高度。他表示,按照广佛全域同城化的要求,两区要围绕区域合作、基础设施合作、生态环境和民生等重点方面,从片区规划、项目推进、政策争取、工作机制四个层面上全力推进广佛全域同城化建设。
王勇谈到,接下来要高站位、高效率、高水平推进广佛全域同城化工作,通过两区密集地沟通交流,提高协商议事水平,加速广佛同城化发展。
荔湾区委书记刘晨辉认为,南海区与荔湾区均是广佛同城化的前沿和主阵地,两区要凸显广佛极点的优越性,以更高层面推动广佛极点的建设;要以“一盘棋”的思维推动两区合作,围绕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落实落细任务,每个合作项目精准到部门、责任具体到人,提高两区工作效率。
不主动报备
瞒报、谎报、迟报个人行程或健康状况
造成不良后果
会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速看!
案例1
云浮市郁南县公安机关依法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李某新、李某建,予以行政拘留。
2021年11月8日,郁南县桂圩镇从事水果批发生意的商贩李某新、李某建两人,从省外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返回,既未按要求向所在地村(社区)报备,也没有落实居家隔离等健康监测措施,同时还呼朋唤友进行聚集聚餐。
当村社区疫情防控“三人小组”工作人员上门对其落实“四个一”健康管理措施时,两人不配合调查,刻意回避工作人员的流调询问,隐瞒接触人员情况,且态度恶劣。
郁南县疫情防控工作部门迅速启动响应机制,采取措施处置这一输入性疫情风险隐患,迅速将两人隔离控制,并同步追踪与该两人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和场所,共对200多人开展核酸检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案例2
2021年12月23日,河南周口沈丘县公安局通报,沈丘县谢某欢等4例阳性人员在流调人员调查时隐瞒相关情况,沈丘县公安局决定对谢某欢等4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经查,2021年12月18日21时许,谢某欢等4人在陕西省西安市已进行核酸采样结果待出的情况下,未执行西安市疫情防控措施,于当日22时许驾车离开西安,12月19日6时许回到沈丘。
谢某欢等4人返乡后又不落实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关于外省返乡人员确需返乡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属行政村(社区)报备和居家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且在流调人员调查时隐瞒相关情况,有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沈丘县公安局决定对谢某欢等4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案例3
2021年12月10日,满洲里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瞒报行程,影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
刘晓丹,中共党员,满洲里市人民医院临床医师,2021年12月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在流调组开展流调过程中,刘晓丹因担心其母亲、儿子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故意提供虚假住址,瞒报行程,导致该小区多名居民作为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次密切接触者也被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而其实际居住地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未得到及时管控。刘晓丹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满洲里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扩散重大风险隐患,社会影响恶劣。2021年12月10日,满洲里市公安局对刘晓丹立案侦查,满洲里市纪委监委给予刘晓丹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其行政主管部门依规依法处理。
案例4
2021年10月20日,滕某龙、滕某赫、周某强三人从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到科右中旗巴仁哲里木镇铁力哈达嘎查某农场,并未向社区(嘎查)申报行程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及时做核酸检测。
2021年11月20日,科右中旗铜矿管理区居民周某才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市区返回科右中旗铜矿管理区家中。周某才到科右中旗后一直隐瞒行程,未按规定及时向布敦化矿区工作部报备行程,拒不执行科右中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紧急通知。
2021年11月21日,科右中旗新佳木苏木贝子府嘎查居民包某及其妻子英某二人自驾到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2021年11月15日,被列为新冠疫情重点地区),于次日返回新佳木家中后未向嘎查村委会及相关部门报备。
2021年12月5日,科右中旗疫情核查组发现,家住在巴彦呼舒镇桥北区某平房居民关某莲故意隐瞒其女儿刘某乐从通辽市回来的行程。
2021年12月1日,张某亮由通辽市舍伯吐镇开车到科右中旗好腰苏木镇呼热嘎查玉某家中。玉某故意隐瞒张某亮的行程,一直未向居住地嘎查报备相关信息,直至12月9日才向嘎查网格员进行报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条款,科右中旗公安局给予8人行政拘留处罚和2人行政罚款处罚。
明仔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
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
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
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
涉嫌违法犯罪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下疫情防控22种违法违规行为
及法律后果一定要了解
疫情防控22种违法违规行为
及法律后果
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掌握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进行,特编制以下22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明白纸。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配戴口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3.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4.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5.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7.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8.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档、麻将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9.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0.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1.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流行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四百零九条,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2.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
13.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
14.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涉嫌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构成非法经营罪。
15.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等,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规定,随意处置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的医疗防护用品、器材、医疗生活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可能涉嫌污染环境罪。故意投放新冠肺炎病原体,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6.对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应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17.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8.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9.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20.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将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21.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具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22.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配合防疫
才能保障大家健康
刻意隐瞒害处多
切勿以身试法
狮山镇科技路小学9月1日投用,南海实验学校今年将招收首届初一新生……
近期,佛山市南海区多所公办学校建设动态频频。如何做到“开办即优质”?各校展开智慧校园打造、开设分校模式办学、进行一贯制学位扩容等多元探索……一直以来,南海区致力于促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
定位未来一流智慧学校
近日,南海区狮山镇召开科技路小学建设进度推进会,明确提出科技路小学建设工程进度要求,必须在今年9月1日如期投入使用。该校坐落于狮山镇中心城区,总投资2.1亿元,校园占地3.5万㎡,计划招收48个教学班,预计可提供2160个优质学位。
狮山镇党委委员蒋开展表示,本项目建设工程目标是要将科技路小学打造成为标杆工程,建设一流未来智慧学校,希望各承建单位能克服多重困难,保证工程进度,切实落实项目推进工作。
打造未来智慧校园,已成为南海多所新学校的办学定位。1月17日,南海区桂城街道文翰第二小学教学楼主体封顶,同一天,映月第四小学综合楼启用。作为一所村域学校,映月第四小学根据桂城未来教育创客课程计划,将投入100多万元打造300平方米的高端人工智能创客空间。
“新综合楼将提升学校信息化硬件条件,学校将在新增设的创客室内设置创意搭建区、人工智能编程区、3D打印互联切割等展示区,为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新型人才打下坚实基础,助推智慧校园建设。”映月四小支部书记、校长陈凯宁介绍。
2020年11月,映月四小校园改扩建工程启动。项目分两期建设,此次启用的综合楼项目是第一期工程,二期改建扩建工程预计年内完成。改造提升后,学校办学规模将从现有的29个教学班增加到42个,招生规模可从1200人增至1900人。
接下来,桂城街道还将扩建映月五小(原平北小学)、怡海三小(原石(石)肯小学)、怡海四小(原平胜小学)等学校,促进区域间、学校间、城乡间教育均衡发展。
分校模式资源共享办学
南海区里水镇金峰洲片区是广佛同城桥头堡。为更好地满足金峰洲片区的城市化发展,提供更多的优质公办学位,1月25日,南海区里水镇金峰洲小学主体结构封顶仪式举行。该项目总投资约2.4亿元,可提供3500个学位,计划今年9月投入使用。
金峰洲小学将按照里水镇中心小学分校的模式进行办学,学校大部分老师将会来自里水中心小学,也会承接里水中心小学的部分生源。开办后,两校会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治、研学共育、人员共通、文化共建的联动发展机制,把“开门即优质”确定为金峰洲小学的高起点开办目标,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
设置42个班,约2100个学位,统一分数线录取……石门中学佛山西站校区的建设也备受关注。石门中学校长李卫东介绍,未来将采取“两个校区、一个法人”的管理模式,与校本部办学理念相同、教师团队相同,共享教育资源。
“石门中学佛山西站校区可以让更多学子、更多家庭享受石门中学优质的教育资源,有利于通过优先发展高品质教育,进一步增强城市集聚优秀人才的吸附力,满足老百姓‘家门口就有好学校’的朴素愿望。”李卫东说。
去年,《南海区职业院校“扩容、提质、培优”三年实施方案》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布局进行结构调整,同意南海区盐步职业技术学校更名,同时增加一个大沥校区。2月11日,该校举行了更名揭牌仪式,正式更名为南海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未来,南海将逐步投入2.3亿元资金对学校进行改建扩建。
“大沥是商贸重镇。大沥校区将于今年9月正式招生,未来将主要发展电子商务类专业,目标每年至少输出300名优秀毕业生服务于本地产业发展。”南海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校长焦玉君说。
一贯制实现优质学位扩容
招商引资,聚集人才资源,教育领先。由于“三孩”政策实施,据预测,从2019年至2022年,九江镇小学学位缺口约为4300个。
为了适应九江镇民众对优质学位的需求,九江镇实施了新建扩建“833规划工程”(新建“8”所中等规模的幼稚园,扩建“3”所小学教学楼;“3”所初中通过扩建实现增班扩容),通过推进学校改建、扩建工程,推动优质学位的建设工作。
为了更好地整合教育资源,九江镇计划将现九江镇初级中学扩建为九年一贯制学校,设小学部、初中部。作为南海区九江镇首间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该校建成后将有效缓解全镇中、小学学位紧张的情况,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九江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项目占地约140亩,包括新建中学部、小学部、图书馆、体育馆、宿舍楼、运动场等和改造原有旧校区以及周边环境,新建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
作为南海区十二年一贯制的优质公办学校,南海实验学校初中部亦计划今年9月开始招生。改校规划设小学、初中、高中共126个教学班,能容纳学生超过6000人。此前,南海实验学校小学部已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开学,今年9月将继续招收小学部一年级270人。
南海实验学校校长田树民介绍,今年学校将在区内名校调入一批有经验的市、区骨干名师,同时,该校已在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招聘了一批优秀毕业生,现有教师中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数占比60%以上。
南海多所新学校计划年内投用
预计可增加
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超1.6万个
今年,南海区义务教育阶段计划年内投用的新改扩建工程达18个,包括桂城街道映月四小、大沥镇第二小学、狮山镇科技路小学、里水镇美景小学等,预计可为南海提供超过1.6万个优质公办学位,其中小学14000个,初中2300个,进一步擦亮“品质教育 学在南海”的城市品牌。
为加强南海高中阶段优质学位供给,满足日益增长的高中学位需求,南海区计划年内完成南海实验学校中学部、南海艺术高中综合楼、狮山高级中学教学楼和饭堂、南海信息技术学校体育馆、南海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大沥校区改建工程5个项目,预计增加学位1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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