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村民私设路口首次轻微免处罚
“谢谢你们给我改正的机会,我保证以后绝不会再私自增设路口了!”接到不予处罚决定书时,杜某激动地说。
日前,为了方便运输自己养的鸭鹅,杜某私自在三水区乐平镇西乐大道某路口增设交叉路口。因情节轻微,又能及时改正,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三水综合执法支队积极践行交通运输领域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对杜某批评教育后不予行政处罚。
为图方便,村民私设公路路口
近日,三水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路政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三水区乐平镇西乐大道某路段出现了一个平面交叉道路口。经仔细查看,增设的路口为泥石碎料填埋所成,宽度为8.68米。然而,让执法人员奇怪的是,这个“路口”本来并不存在。
好好的道路,怎么会突然冒出一条交叉路口?此时,一名神色慌张的村民引起执法人员的注意。经过执法人员多次询问,该村民杜某最终承认,他是此次擅自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当事人。杜某告诉执法人员,他在附近有个养鸭鹅的场地。因为平时出入不便,杜某便想着在该路段填土,打造一条方便运输鸭鹅的通道。
经调查核实,杜某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拍摄照片、制作笔录、开具责令停止(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杜某涉嫌未经批准在公路增设、改造平面交叉道口进行立案。经过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和普法宣讲,杜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承诺主动落实整改。当前,该路口所在路面已恢复原状。
“按照法律法规,可以责令他恢复道路原状,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但简单的‘一罚了之’,警示效果不一定是最好的。”执法人员表示。当前我市正推行交通运输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关于“首犯、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规定,鉴于杜某的行为违法程度较轻,并能积极落实整改恢复原状,三水综合执法支队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柔性执法,让群众感受执法温度
事实上,对杜某的减轻处罚是三水综合执法支队柔性执法的一个缩影。在实际工作中,执法人员经常遇到法理与情理交织现象。面对这些现象,既要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也要考虑到各方利益的兼顾。对此,三水综合执法支队大力推行柔性执法。
推动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执行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清单管理制度。针对轻微没有危害后果或者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并采取签订承诺书等形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
此外,通过说服教育、劝导引导、警示告诫等方式开展执法工作,让更多便民为民服务举措融入到执法工作中,并不断强化对当事人的普法教育,使涉事企业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车辆驾驶人员等感受到交通运输执法的温度。
接下来,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积极推行柔性执法,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服务就是执法”的理念,不断转变执法方式,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贯穿交通运输执法全过程,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广东制定出台了《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内涵,提出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类型。《指导意见》还提出,各地要加快编制县、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根据《指导意见》,接下来广东将建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对于这些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示范带动作用、能够有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入库项目,可优先在规划、用地计划、资金等方面享受支持政策。通过一系列举措,实现为农村产业发展壮大留出用地空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认定标准
《指导意见》共分为九个部分,不仅明确了农村产业布局要求和用地规模安排,还明确了供地方式、地价优惠和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认定标准不明确的问题,《指导意见》提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类型分为农业加工型、农旅融合型、接二连三型和全产业链型。
其中,农业加工型是指利用工业工程技术、装备、设施等改造传统农业,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的管理方式发展高效农业、加工农业、植物工厂等建设项目。农旅融合型是指农业与服务业相互渗透,发展种植养殖业的同时利用农业农村景观和生产活动,全方位开发农业观光、休闲、度假、康养、教育等建设项目。接二连三型包括农业加工业向三产拓展的旅游业项目,以生产过程、建筑风貌、产品展示为主要参观内容开发的体验项目,以及以三产文化创意活动带动农产品加工的建设项目。
全产业链型则是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开发农产品加工、生态休闲、农耕文明、旅游观光、文化创意、教育体验、健康养生等多种功能,使一二三产业充分融合,充分体现生产保供、生态涵养、生活休闲等“三生一体”功能的建设项目。
为了强化对重点项目的支持,《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建立重点项目库制度,明确了项目入库的基本要求。入库的项目应当符合相关产业、环保政策要求,同时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示范带动作用,能够有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且符合农业农村部“十四五”乡村产业融合工程建设项目、《广东省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发展重点和区域布局清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要求。
用地指标安排情况列入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同时还要探索规划“留白”机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规模,优先用于保障难以确定选址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
根据《指导意见》,省级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需求。涉农市县应将乡村产业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保障乡村振兴(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需求,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库中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不足部分,可由省级指标统筹解决。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地级以上市要按照不低于50亩/园标准一次性安排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用地指标。这些指标安排情况列入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此外,对利用“三旧”地块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省将按照“三旧”改造政策标准予以用地指标奖励,所获奖励指标优先用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需求。
在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方面,《指导意见》还明确鼓励宅基地复合利用。针对农村存在大量的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的情况,鼓励利用依法登记的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
针对农业设施建设中可能出现乡村风貌失控问题,《指导意见》提出,农业设施中的永久性建筑应当符合当地乡村风貌管控要求,鼓励各地对农业设施分类型提出具体的风貌管控要求并对外公开,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引导和管控,避免出现农房风貌失控由乱再治的情况。
超600㎡违建,拆!
大沥严厉打击违规占用耕地建设行为
2月25日,大沥镇对盐步河西莺冲南国厨具城西南侧耕地违法建设自建房实施强制拆除行动。本次行动中,大沥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联合规划、住建、综治、派出所、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以及河西社区,对该处违法建设的建筑开展依法拆除,整治面积超600平方米。
“我们近期通过卫片图斑及现场勘查,发现这个地方已经建起了一层高的简易铁棚。”大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第三中队副中队长刘晓科介绍,执法人员经核查发现,村民自行改变耕地性质,进行硬底化处理,加盖铁棚建成仓库、简易住所,属于违建建筑。
在发现该违法行为后,执法人员也立即向建筑物业主及各经营性使用者发出《通告》等文书,并对其进行多次约谈,责令其在限期对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自建房进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但当事人仍心存侥幸,以各种理由敷衍执法人员、拖延整改时间,导致未能在限期内完成自我整改。
为切实维护大沥镇城市建设和管理秩序,大沥镇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开展实地巡查,并于日前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决定分6个行动组对此违建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据了解,相关部门在完成建筑物拆除后,还会对水泥硬化地面进行破除,并按整治要求对该地块进行复耕复绿。此外,相关部门也将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以“零新增”为目标,严厉打击新增“两违”行为,确保做到及时发现一起,及时处置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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