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放心农资进乡村,稳产丰收保供应
6月1日上午,佛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区、镇农业农村部门到明城镇新岗村委会组织开展“2022年佛山市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同步举办“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佛山市农管办副主任彭晓亮、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鹏生和明城镇副镇长蔡文喜参加了活动。
现场通过农技咨询服务、放心农资推介、有奖问答以及派发农业法律法规、禁限用农药宣传资料等方式为农户答疑解惑,引导农户识别真假农资,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产品,提高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现场共派发宣传资料约300份,派送复合肥、叶菜种子、草帽等放心农资一批,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份。本次放心农资下乡活动紧扣推进农产品稳产保供的工作目标,通过进村下乡进一步强化农资宣传监管,有效营造了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近日,高明公安根据《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对11名出租屋主进行罚款。这是该条例实施以来,首批被罚款的出租屋主。
为切实加强出租屋管理,进一步排查治安隐患,高明公安近期持续开展专项行动,组织警力对辖区出租屋进行走访排查,重点检查房屋出租人是否按照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及租住人员信息是否一致等情况。
高明公安持续开展专项行动,组织警力对辖区出租屋进行走访排查。
前段时间,荷城派出所在开展出租屋集中统一清查行动时,发现屋主王某将新亨村某房屋出租给一名男子居住,但一直没有向所属辖区派出所警务室报送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等相关信息。派出所当场对王某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月18日,派出所组织警力进行复查,发现王某仍然未按规定报送租赁房屋信息,依法对其罚款伍佰元。
杨和派出所在开展检查时,发现在杨和镇经营公寓的任某于5月11日至18日期间,未按规定登记入住人员信息,根据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伍佰元。
据统计,近一周以来,高明公安已经依法对11名逾期未落实整改的出租屋主进行罚款,对32名出租屋主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高明公安已经依法对11名逾期未落实整改的出租屋主进行罚款,对32名出租屋主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已于去年8月1日实施。条例明确了房东、企业等“居所报送人”不报送租客信息,将面临每人500元的罚款。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教育后,目前已经进入严查严管阶段。高明公安将对不登、不报、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进一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项目概况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综合平台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2-03742
项目名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综合平台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智慧校园综合平台):
合同包预算金额:7,07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验收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人员、业绩)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校园综合平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校园综合平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02日 至 2022年06月10日 ,每天上午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顺德大良德胜东路
联系方式:0757-22328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云路社区居民委员会云安路8号A座首层之三
联系方式:0757-26668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57-2666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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