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确公共场所AED配置规范 每个地铁站至少配置1台AED
以3~5分钟内获取AED并到达现场为原则配置,明确政务服务大厅、大型交通设施、大型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配置数量;使用、管理主体每日对每台AED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举行1次针对心搏骤停事件的应急演练,按照“1∶10”的比例组织安装点附近员工完成相关急救操作培训……日前,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以下简称《规范》),对本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以下简称AED)的配置、维护和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规范。
不得上锁或采用扫码开启
《规范》提出,本市公共场所要根据科学规划、注重实效、优化配置总数的原则,结合人口密度、人员流动量、分布距离、重点区域、场所面积等因素,按照3至5分钟内获取AED并到达现场为原则进行配置AED。《规范》对政务服务大厅、大型交通设施、娱乐休闲场所、大型商场、学校、养老服务机构等公共场所配置数量进行了明确,并鼓励写字楼、住宅小区、各类企业或工业园区等其他公共场所及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站等单位积极配置AED。
AED应安装在显眼、易于发现、方便取用的位置。AED应配保护外箱或机柜,保护外箱或机柜门应方便快捷开启,不得上锁、不采用扫码开启。
此外,已配置AED的公共场所应在该场所平面示意图上标示AED位置,并在重要出入口、AED放置处设有统一、明显的AED导向标识。
设备每日至少检查1次
《规范》指出,禁止在非必要时取用AED,并对不同场所AED的日常使用、管理主体进行明确。政府统一配置的AED及社会力量捐赠的AED,由接收的公共场所管理机构或单位作为使用、管理的主体。单位自行购买的AED,由所购买的单位作为使用、管理的主体。
使用、管理主体负责对AED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做好记录,制定AED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以信息化或人工巡检的方式对每台AED每日至少检查1次,AED设备和配件(电池、电极板等)使用年限或维保协议到期前一年应制定更新计划,确保及时更新;并应制定针对突发心搏骤停患者的应急处置预案,每年至少举行1次应急演练。
附近工作人员按1∶10要求完成培训
为了让AED能在关键时候切切实实派上用场,根据《规范》,每台AED均应落实管理责任人,使用、管理主体应组织项目负责人完成心肺复苏和AED使用的规范化培训并获得相应培训合格证书;各单位配备AED后,每台AED须按照“1∶10”的比例要求,组织在AED安装点附近工作的10名以上工作人员完成心肺复苏和AED使用的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关培训合格证明。
“广州健康通”可查附近AED位置
根据《规范》,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建立AED电子地图、导航和远程管理系统,实现AED位置信息、品牌型号、配置单位、功能状态、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使用记录等在线管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民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广州健康通”中的“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查询”,查询自己所在位置附近的AED设备存放位置。
广州市公共场所AED配置数量标准
(一)政务服务大厅
每个至少配置1台。
(二)大型交通设施
1.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向旅客提供服务的楼层,每楼层至少配置1台,楼层内旅客服务区域面积每超过4万平方米增设1台。
2.城市轨道交通站点:轨道交通站点(含城际铁路车站) ,按站点配置,每个站点至少配置1台;其中,有轨电车按线路配置,每条线路至少配置1台。
3.高速公路服务区:每个服务区至少配置1台。
4.客运码头:最大日人流量超过3000人次的,至少配置1台。
(三)娱乐休闲场所
1.体育场馆:每个场馆的每个楼层配置1台,单平层面积每超过4万平方米的增设1台。
2.风景旅游区:最大日人流量超过3000人次的,每个至少配置1台,且需考虑可高效覆盖全区域的方案。
(四)大型商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最大日人流量超过3000人次或建筑面积超过4万平方米的,每个场所至少配置1台。
(五)学校
每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区至少设置1台,对于大型校园,应按照“3至5分钟内调用”原则,结合学校面积、布局实际适当增加配置。
(六)养老服务机构
每个养老服务机构至少配置1台。床位数超500床的机构,应按照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配置。
(七)其他公共场所和单位
鼓励写字楼、住宅小区、各类企业或工业园区等其他公共场所及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站等单位积极配置AED,可参考上述场所的标准进行配置。
01、招聘岗位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法、历史、地理、生物临聘教师。
02、招聘条件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初中以上教师资格,有教学经验的老师优先考虑。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胜任初中相应学科教学工作。
03、岗位待遇
待遇按顺德区容桂街道临聘教师工资管理办法,工作表现优秀的临聘教师,学校根据岗位的需求优先续聘。
04、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身份证及近期彩色全身生活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要附上大学毕业的成绩总表)的电子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RGWGYXX@163.com,邮件的标题名为“应聘学科+姓名+毕业学校”。
2.资格审查:学校根据资料情况,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受聘者来校面试。
3.组织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学校通过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安排。面试时需提交各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验证。
4.协议签订:根据面试情况,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协议。
05、联系电话
0757-26387658 周老师,0757-26387086 胡老师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定于2024年7月16日上午10:00在我所三楼开标室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杨和镇杜鹃路13号房屋及旁边空地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房屋及土地,房产首层95.81平方米(两层共202.94平方米),空地面积约60平方米(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限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杜鹃路13号。
(三)资产用途:用途仅限用于仓储,不得用于对外经营。(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
(四)交易底价:2000元/月。
(五)合同押金:10000元(签订合同当天需缴交履约保证金)。
(六)合同期限:5年。
(七)租金收取方式:先支付后使用,每年收取一次租金。
(八)投标保证金:20000元。
(九)递增方式:租金每3年递增10%。
(十)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需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必须在2024年7月15日下午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银行账号在报名点领取。
(二)银行转账方式采用现金柜台缴纳或者银行柜台投标人账户转账方式办理,不接受柜员机缴纳方式。缴款单备注栏/用途栏请注明发包项目和缴款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且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带备银行纸质缴款凭证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投标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目交易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四)中标人出现弃标情形,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4年7月16日上午10:00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16日上午10:00前,到我所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竞投,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个人竞投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二)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个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3.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2000元/月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4.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100元/月(含人民币100元/月)。
5.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竞标人举牌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业主方)
联系人:莫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01921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9号二楼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06591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杨和镇杜鹃路13号房屋及旁边空地出租合同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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