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大沥镇黄岐鄱阳路嘉洲花园西区商铺24号等三项物业(第五次)租赁公告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有房产证。
4.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月10日前向招租人缴清当月租金。租赁期内,租金每满一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3%。首月装修期的租金按成交价的75%计收。
(二)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均可参与本次网上竞投。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招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合同书》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有意参与竞投者可点击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广东省项目所属选择:佛山市>国有产权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或点击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部门导航>大沥镇人民政府>镇属公有资产交易信息公告页面(网址:http://www.nanhai.gov.cn/)下载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
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出租文件中交易须知内容)
特别注意:竞投人使用电脑时,请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网上竞价时请务必使用IE9/IE10/IE11(.net竞价系统)浏览器登录网上竞价交易系统,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导致网上竞价交易系统无法正常竞价,相关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招租人和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无关。
(五)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上午8:30至2024年7月15日下午5:30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下午4:0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9:30-10:00(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本次网上竞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七)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八)联系方式
1.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联系人:朱小姐 叶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583010、85583020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四号楼交易所一楼
3.招租人联系人:任小姐、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187992、81187966
牵动大家的神经的关键是——房源价格
7月佛山最新房价出炉
本月全市都降了!
至于降多少?幅度多大?
能不能买得起了
我们抓紧来看!
佛山7月房价
*以上房价仅为参考,以实际售价为准。
*房价走势图非以公示均价为基准,仅参考。
那么,今年你会考虑购房吗?
购房时你还需要注意这些
01、资质不全莫交易
购买商品房要认真查阅开发商商品房“五证”和“两书”,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对“五证”不全的商品房不要购买,否则容易造成不能交房、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严重后果,风险极大。购房者在查验预售许可证时,要看开发商名称、小区项目名称、商品房性质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特别要注意批准销售的房屋与准备购买的房屋是否一致。
02、签订合同需谨慎
商品房认购协议是一种民事合同,是双方交易有关事宜的初步认定,在签订认购协议前要认真查看其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维护房屋交易双方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认真核实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正文及所有附件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商,全部内容达成一致后才可以签订,一经签订就生效,因此要慎之又慎。尤其是对涉及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时间及房屋交付使用日期、违约责任等方面条款,一定要仔细阅读,切忌盲目勉强签订合同。必要时购房者在合同文本签订前请专家或律师审核,切实规避购房风险。
03、宣传承诺不轻信
认真识别房地产开发商广告发布内容,可能存在虚假违法问题,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一是房地产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二是广告虚假夸大、华而不实,以及承诺与实际不符或有无法兑现的内容;三是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增加销售额,对楼盘位置、周边公共交通等重要信息进行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未全面了解房产信息而决策错误。建议消费者在购房时学会辨别销售人员对房屋的夸大宣传,识别宣传广告的真假,了解商品房周边实际情况,避免冲动消费。对于开发商销售人员提出的诱导和优惠,要多打听,多分析,多判断,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于承诺事项和内容要求写入购房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实际楼盘配套设施均以政府规划审批为准,未看见相关规划文件,不要轻易相信其宣传。
04、留存凭证易维权
购房时要注意保存好商品房购房认购协议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票据等原件,买卖双方在购房过程中的口头承诺尽量以书面的形式予以明确,以免双方发生争议时由于证据缺失难以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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