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面向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长春考点)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面向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学科教师,本场招聘在长春设点,共招聘教师1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附件1。(扫描最下方二维码获取)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学科教学及教育管理工作,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具体条件
1.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专业对口(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上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4.报考专业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或者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5.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报名时如无法提交教师资格证,则须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已参加佛山市三水区2024-2025学年度其他场次编制教师招聘考试且进入体检环节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00 至2024年11月29日16:00。考生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www.ssjyyun.cn/recruit/main/ConvergeIndex)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图片,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亦可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于11月30日前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公告栏”查询,以报名系统中的通知为准)。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报名表(附件2);(扫描最下方二维码获取)
2.身份证扫描件;
3.就业推荐表(盖学校或院校公章,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如为研究生毕业的,须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
4.报考专业对应成绩单(截止到报名首日已修完的大学本专业学科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如暂无教师资格证,须提交承诺书(可从报名系统公告栏下载模板),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荣誉证书、任职情况、业绩成果、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等其他材料(本项内容如有,则提供)。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于11月30日前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公告栏”查询,以报名系统中的通知为准)。
招聘单位对报考考生资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1-6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不得委托他人),考生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综合能力测评
综合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于11月30日前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公告栏”,以报名系统中的通知为准)。由招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核考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评。综合能力测评侧重考察考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根据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的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如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合格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将全部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试人员。综合能力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文化素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答辩或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体检人员及现场签约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对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同时公布体检名单。
现场签约。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生签订协议,并同时收取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如有)、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是否递补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对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是否递补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教师资格证学段分为高中(含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
(三)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人员,如自行放弃或未按期到岗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三水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
(四)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岗位空缺和人岗相适情况,统筹安排拟聘用人员工作岗位,考生必须服从岗位分配的具体安排,就业协议签订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57-87709870,8770132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929903878
监督举报电话:0757-87706750
高明区纪念中学招聘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纪念中学,是一所面向全市招生的区属重点高中,现为广东省一级学校、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广东省第二批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首批科学教育示范校、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验校、佛山一中教育集团成员校、佛山市特色高中创建学校。
校园位于区府所在地荷城,毗邻沧江,高明大道南侧,交通便利。“特色办学,多元发展,品质立校”,把纪中打造成为佛山市优质、特色学校,在市内乃至省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是纪中人为之奋斗的纪中梦!
招聘学科及人数
高中日语学科临聘教师1名。
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专业对口,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或有工作经验均可;
5.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已在高明区临聘教师库的优先录用。
工资及福利待遇
1.签订聘用合同,待遇参照高明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工资及福利。
2.工会福利完善,教师年度体检制度健全。如需教职工宿舍可按规定申请。
3.省内外学科专业培训,省内交流、展示平台丰富。
4.按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师职称申报的文件指引可以申报各级职称评定。
报名方式
1.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请把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757462847@qq.com, 文件名:学科+个人姓名。
3.报名所需资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市区级获奖或荣誉等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打包压缩)。
考评须知
1.考评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考评形式:采用专业笔试、教学展示两个环节。
3.咨询电话:0757-88986068
18664286870 王老师
项目概况
2025年南庄镇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4-02804
项目名称:2025年南庄镇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91,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南庄镇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091,6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提供对接截图、对此项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提供对接截图、对此项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参照投标(响应)文件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南庄镇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南庄镇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 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10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则按其执行。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扫描件,且还应提供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厅)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打印件以及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如有新的政策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②供应商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供应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
(5)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6)凡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注:查询结果为“禁止投标”的则该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的企业状态以开标当天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http://slt.gd.gov.cn/8917/index.html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合同签订时间补充说明,按照《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财采购函〔2024〕8号),采购人原则上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无需经单位集体会议决策的,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云平台”进行合同公告。
5.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7]30号),凡是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并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备案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向银行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供应商在签署拟采用“政府采购质押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提示该合同将用于贷款申请,并在合同中注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字样和“融资银行名称及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收款账号”内容。
6.融资贷款,根据《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财采购函〔2024〕8号),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粤信融”、“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
7.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逾期未完成解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9.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不高于前一轮报价)。
10,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磋商最后报价的报价汇总表(含分项报价表。 注:汇总金额应与磋商最后报价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1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元为单位,在《首轮报价表》中“响应报价(元/%)”因系统格式问题无法调整,实际应为“响应报价(元)”;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系统直接生成无法调整,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特点情况选用。
1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中“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因系统格式问题无法调整,分项报价表格式应按附件中《报价汇总表》、《分项报价表》格式填报。
13.供应商应按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材料,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4.PDF版招标文件与WORD版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的,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15.本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53351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A3座
联系方式:0757-83136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丽娜、许伟燕、罗塞娜、刘薇、马荣荣
电 话:0757-83136061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