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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鳌云路以东、平山大道以南网上挂牌出让

时间:2025-04-27     人气:106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作者:
概述: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以下称委托人)委托,本中心(以下称挂牌人)现采用网上挂牌方式租赁以下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佛山市高明区国有性质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公告


交易编号:TD2025(GM)WG0002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以下称委托人)委托,本中心(以下称挂牌人)现采用网上挂牌方式租赁以下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鳌云路以东、平山大道以南,绘图系列号(宗地代码):440608001012GB10032。


(二)土地证载面积:12474.05 平方米。(以地块现状交付,不再重新测量面积)。


(三)不动产权证号:粤( 2024)佛高不动产权第0086232号,不动产单元号:440608001012GB10032W00000000。


(四)证载用途: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园与绿地。


(五)土地现状:按现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 无 。


(六)土地租赁年限:20年(含免租期),自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计算。


(七)宗地租金起始价10元/平方米/月(不含税),增价幅度为0.5元/ 次。该宗地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规划条件:佛规明设函(2024)0175号,计容建筑面积≤27569.88㎡。


1.主导使用性质:商业用地(B1)。服务型公寓的计容建筑面积不能超过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的 40%;


2.建筑密度:≤45%;


3.容积率:F≤2.4(计容建筑面积≤27569.88平方米);


4.绿地率:≥30%;


5.建筑高度限制≤60米。


(九)项目地块上相关报建或建设的手续和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建议咨询相关部门,出租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十)交地时间:该宗地网上挂牌成交之日起7天内按“按现状”的土地利用条件交付使用。交地标准:按现状移交。


二、其他条件


(一)竞投人资格


1.竞投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


2.被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土地交易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宗地竞投活动。


(二)租金递增及支付


1. 租金递增方式:20年出租期内,租金每3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 。


2. 缴租方式:免租期15个月,实行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竞得人应在上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前一次性支付完毕下一年租金。若竞得人违反该约定的,应自违反之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欠款总额的3‰计收违约金。经出租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该地块使用权土地租金的,出租人有权取消交易结果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租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土地先交租后使用。经出租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本项目设有竞投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前期费用


1.竞投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现金转账方式,不接受保函或担保等形式提交。竞得人跟出租人签订农村集体国有性质建设用地使用出租合同后,委托方发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将竞得人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竞得人在签订《农村集体国有性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之日起需将交易保证金100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另外还需支付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给出租人,待竞得人进行报建手续期间3个月内租赁方需返还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验收合格后返还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剩下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作为土地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返还1000万元履约金后,如地块还处于不动工状态,则没收余下的200万元履约金。履约保证金只接受现金转账,不接受保函或担保等形式提交。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出租方指定帐户。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竟得资格,且竟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它约定依照《农村集体国有性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监管协议》规定执行。


3.前期费用:本地块出租前,出租人进行了前期的土地整理工作,相应的前期费用为688411.61元。本费用由竞得人在签订《农村集体国有性质建设用地使用出租合同》之日缴交给出租人。


(四)项目的开发方案、要求


1.项目方案: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梁股份经济合作社“农贸+商业综合体:投资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总用地面积12474.05 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11487.45平方米总投资约4500万。新建3层。计划建造一楼为农贸市场、临街商铺;二楼为超市和商业购物区,三楼计划是商业服务区域。项目设计方案必须经得出租人同意。


2.项目目标:项目建设将完善市场基础设施,改善农贸交易环境,带动就业与创业。建设新型市场投资经营项目,打造现代化农贸市场,发展多元化经营模式,新建农贸市场同步实现软硬件功能,实现建设标准统一、门头标识统一、计量器具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硬件基础设施水平、购物舒适环境、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便民惠民利民服务意识等方面,进一步满足百姓消费升级的需求。打造成“传统农贸+商业综合体”的新型市场。


3.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建设投资根据建筑设计方案,相关图纸,及广东省建筑工程预算相关定额及取费标准进行估算。工程建设投资约4500.00万元。


4.项目的投资建设由竞得人负责,并由竞得人与承建方签订建筑合同并支付所有建设工程款,出租人不承担任何付款责任。


5.竞得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设计、报建等相关手续并正式动工建设,于动工之日起2年内完成全部建设工程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申请竣工验收。竞得人受让土地使用权后,超过约定动工时间应依照《农村集体国有性质建设用地使用出租合同》的要求进行没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超过合同约定开发期满2年仍未动工的,出租人有权无偿收回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除外。


6.动工标准:用地单位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


7.竣工标准:按照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要求,完成所有主体(不含投资额或规划建筑面积)建设,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通知》或《建(构)筑物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及《工程验收报告》。


8.在约定的动工、竣工时间到期前,竞得人须将相关已动工、已竣工证明材料提供给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管理部门。


9.本项目属于农村集体国有性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为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促进农村留用地的集中安置、统筹开发、高效利用,规范留用地使用权流转,有序推进留用地开发建设,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作为项目履约过程等组织实施监管,与出租人、竞得人签订《农村集体国有性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监管协议》以及附属文件。


(五)建设要求


1.竞得人必须完成在出租土地上不低于18000平方米的3层以上钢筋混凝土结构商业体(具体建筑面积数量以政府部门最终审批的为准),出租期满出租人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时对竞得人不作任何补偿,且该部分亦归出租人所有。主体建筑须于2年内完成,经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核定,该项目投资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出租人有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并可要求竞得人继续整改,第三方评估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2.本项目有关税费须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缴纳。非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商登记注册的竞得人,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运营本项目并依法纳税。新公司需中标单位控股公司,并负责承接地块的开发利用和运营,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


3.竞得人签订农村集体国有性质建设用地使用出租合同6个月内应取得立项文件并办理符合政府批复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竞得人未能完成立项工作的,相关法律责任及风险自行承担,不得以此解除合同或者拒绝交租。


4.竞投人拟新建建筑物按自行需要设计建设,必须按照土地规划条件要求完成建设。


5.竞投人未能完成立项工作的,相关法律责任及风险自行承担不得以此解除合同或者拒绝交租。


6.竞投人需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发改、应急、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一切相关部门手续,所有费用由竞投人自理。


7.动工时间:用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竣工时间:动工开始后2年内需竣工验收。一切建设由竞得人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


8.竞得人在租赁土地上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做好规划、消防安全、环保及其他经营所需达到的各项要求。地上、地下的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等不动产应该登记在出租人名下且在租赁期限内使用权归竞得人所有。


(六)期限届满


1.《农村集体国有性质建设用地使用出租合同》约定的出租期限届满,地块使用权由出租人收回。


2.本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全部由出租人无偿收回,竞得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租人可要求竞得方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


3.出租人收回本宗地后,将按政府及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公开交易重新出租。


4.关于本项目网上挂牌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三、宗地租赁方式及起始价


宗地交易方式为网上挂牌,租赁起始价 10(元/平方米/月)(不含税)。每次增幅度为:0.5元/次,本宗地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2025年4月25日后登陆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的《佛山市高明区国有性质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5年5月26日09时30分时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5年5月26日09时30分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请自行留意银行办公时间),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


五、该项目的公告期自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15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2025年5月16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28日10时止。


六、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项目的交易文件。


七、需要到挂牌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挂牌人联系。


八、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九、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项目网上挂牌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项目的交易文件。


十、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地块信息查看页面和竞买人登陆页面: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网上挂牌业务咨询:周先生、陈先生(0757—88620826)


2.系统使用及技术咨询: (0757—83990765)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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