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教育系统2025-2026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师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5-2026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酬薪待遇:
本场招聘编制教师224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5-2026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各岗位招聘对象要求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5-2026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毕业生:2024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非在职),含2024、2025届符合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有关要求的公费师范生。
(二)社会人员:除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具体详见本公告第三点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以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以境外学历报考的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报名时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的须于报名前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毕业时间、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4.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如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附件2)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如有)及成绩单(附两者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
南海区临时聘用专任教师报考义务教育阶段招聘岗位的,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也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符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毕业生需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所学专业无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该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须提供如下方向证明材料原件之一: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注明方向)、成绩单(注明方向)、毕业证书(注明方向)、院校出具的方向证明。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义务教育阶段、十二年一贯学段岗位的,须具备初中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中职学段岗位的,须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和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已取得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报考。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5-2026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考生报考美术、音乐、体育岗位如有方向(专项)要求,须提供如下方向(专项)证明材料原件之一: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注明方向或专项)、成绩单(注明方向或专项)、毕业证书(注明方向或专项)、院校出具的方向(专项)证明。
(二)各类对象具体条件
1.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2)以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以本科专业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或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2.报考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文化课、特殊教育学科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区外在编且在职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①具有副高以上教师系列职称;②近五年曾获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③近五年曾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④近五年曾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团体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或个人获省级前三名。
(2)2024年9月1日至今连续在南海区任教的专任教师(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3)夫妻两地分居(即配偶为南海区户籍人员或南海区在编公职人员)的在职教师(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且具有初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
3.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且职称和工作经验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职教师,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从事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且有1年以上企业专业实践经历或指导学生(或本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市一等奖以上。
(2)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具有2年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工作经验,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3)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人员,具有1年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经验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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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及人数:
参加本次招聘的用人单位共12个,招聘人员若干名,详见附件1。应聘人员可通过佛山市国资委官方网站(点击此处进入→)、招聘单位及招聘承办单位佛山优才卡平台服务有限公司的“优粤佛山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信息。
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直系亲属在任职单位或所属单位担任人事、财务、采购等管理职务需要回避或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7.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8日至4月25日(以在“佛才e站”微信小程序完成报名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在线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佛才e站”微信小程序在线填写并上传报名材料。
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请于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拨打以下电话联系工作人员:0757-89959101,0757-89959102。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名请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在线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3)。
(2)3000字的个人介绍材料(可先扫码在线应聘,个人介绍材料在报名期限内补充上传即可)。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近六个月内拍摄的大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的电子版及学历证、学位证、职称或资格证书、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等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
(4)本人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任职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新闻媒体报道等佐证材料)。
(5)在线签署《应聘人员承诺书》,承诺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步审查
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应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服务通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有关面试事宜。审查资料不齐全的,应聘人员应在自收到通知起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充佐证材料。对通过审核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未达3:1比例的岗位,将核减计划或取消。
(四)考试
根据招聘单位需求,考试采取线上视频面试和线下面谈等形式开展。工作人员将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服务通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有关考试事宜。
(五)确定拟录用对象
每个岗位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聘的原则,根据考试情况确定拟录用候选对象。最终人选由招聘单位综合考量确定,如无合适人选,相关岗位作缺聘处理。
(六)背景调查
招聘单位对拟录用对象开展背景调查和个人档案核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廉洁情况、身份信息、工作经历以及工作表现等。
(七)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拟录用对象到指定的医院参加指定项目的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八)录用入职
招聘单位为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结合单位实际,设置试用期。
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等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年龄、相关工作经历等)均应在2025年4月18日前取得或截止计算。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及时接收联合招聘工作组的通知,如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所产生的一切结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公告中的相近专业报考。
(五)联合招聘工作组拥有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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