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佛山高明区公办学校插班生录取方法/2020南海里水户籍生入学指南(时间+报名)
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始招收2020年秋季学期转学插班生了!
1.录取转学插班生按照以下次序依次录取:
①学校学区户籍生(本校在编在职教职员工的子女列入学区户籍生);佛山市引进人才、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适龄子女或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②高明区各镇(街道)内学校学区以外的户籍生(先本镇、街道户籍生,后外镇、街道的户籍学生)。
③其他符合入学指标的企业员工子女。
④非高明户籍,父(或母)在各镇(街道)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保满5年(含5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并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学生。
⑤非高明户籍,父(或母)在各镇(街道)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保满5年(含5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学生。
⑥非高明户籍,父(或母)在各镇(街道)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学生。
⑦非高明户籍,符合政策性借读生其他条件的学生。
2.同等条件的申请人数多于学校招收插班生学位数时,由学校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录取名单。
如学校招收完符合报名条件的转学插班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则由学校所在镇(街道)的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服务部统筹安排,额满为止。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具有里水镇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初中:具有本镇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家长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到学校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材料是报名小孩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及父母所在页)
1、报名平台:
①电脑版登陆网址http://bm.nhedu.net报名;
》》报名操作指南
2、报名流程:
序号日期事项14月9日—4月15日户籍生网上填报资料, 4 月 15 日 22 时截止报名24月21日家长带申报的纸质材料到学校提交确认34月21日—4月26日经过学校审核纸质材料通过的,但网上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如有异议可在网上提出申诉45月11日户籍生录取结果公布 三、注意事项
1、各校的招生范围划分请点击》》里水镇招生辖区划分。
2、由于全国学籍系统的规范要求,申请人凡是已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含在外地学校),不得再报读小学一年级,已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含在外地学校),不得再报读初中一年级,因错误入读造成退学的后果由学生和家长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系统每天开放的具体时间:7:00——22:00。
4、各招生学校的具体安排请查阅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
5、咨询地点:里水镇通津正街96号里水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内 (里水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85613163
2020年佛山高明区插班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
7月28日(星期二)前由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5个工作日。
8月05日(星期三)前各镇(街道)学校将加盖了学校公章的《2020年秋季学期高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插班录取名单一览表》(附件2,一式4份)送区教师发展中心镇(街道)教育服务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06日前交给区教育局招生考试股。
转学插班录取名单经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股审批(盖章)后,学校可以通知学生办理转学相关手续。
扩展资料:
没有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办理秋季学期转学插班的学生,视为放弃本次插班的学位。
学校未完成的插班生招生计划,统一纳入相应年级(班)2021年春季学期的插班招生办理。
有疑问可询学校或区教育局招生考试股:88282386、88282343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一、招生对象
(一)初中(七年级)招收2018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小学(一年级)招收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按照全国学籍管理条例规定,小学一年级只招收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凡曾入读并已录入学籍的,一经查证,取消在我镇公办小学就读资格。
二、生源类别及报名方式
普通借读生:按照佛山市和南海区关于新市民积分入学办法的有关文件规定,符合积分申请条件人士的子女,列入积分入学范围。到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报名。
三、招生程序
(一)首先安排户籍生入读户籍所属学区学校。
(二)其次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入读。政策性借读生报名学校不一定是入读学校,由镇教育局根据全镇公办学校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配;不接受调配的,视为放弃学位。
(三)最后安排普通借读生入读。在完成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的招录后,学校如果有剩余学位,则安排普通借读生入读。普通借读生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额满即止。积分未入围的,请自行到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报名入学。
四、 普通借读生报名要求
积分表:点击查看
符合条件申请积分入学的普通借读生在4月16-27日到房产权或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并领取申请表,
5月2-11日内在房产权或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镇积分办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额满即止。
取得学位的,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入读可提供积分学位的公办学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丹灶镇积分办咨询电话:85413606)。
五、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项目类别序号时间工作内容备注前期工作14月8日公布招生方案24月14日9:00-11:00各校开展招生咨询活动镇内各中小学校园内34月16日-27日积分生接受咨询,派发申请表各村居行政服务中心积分生15月2日-11日积分生报名房产权或居住地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26月25日前公布积分生分数线37月1日前完成积分入学工作
六、咨询和投诉电话:85448823
最新消息:
2020年7月16日,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调整了高明区第一中学附属初中、荷城街道荷城中学、广二师高明附校(初中部)初中招生计划。详情点击:2020高明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公告
1.高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初中政策性借读生招生计划一览表
2.高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小学政策性借读生招生计划一览表
注:高明区第一中学附属初中、荷城街道荷城中学、广二师高明附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已调整,详情点击上面公告内容。
扩展资料:
高明区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填报志愿
填报时间:2020年7月13日18:00至7月15日11:00(系统24小时开通)
填报对象:凡是高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系统已通过政策性借读生资料审核的学生(报名编号为ZC开头)可进行志愿填报。
序号类别对象基本材料父母或监护人子女1优抚群体类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区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厅(局)级或部队师级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2南海区优抚对象适龄子女部队师级或区民政局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户口簿3南海区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区民政局核发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簿户口簿4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南海区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区民政局、区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5符合教民〔2011〕8号文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父母户口簿;进藏干部职工房屋产权证书;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6引进人才类南海区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或处(局)级以上出具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7在南海区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女区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发的资格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8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南海区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3年或以上的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9投资贡献类南海区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荣誉市民证书或区以上政府认可证明;居住证;身份证或回乡证;本区户籍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10在南海区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区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和营业执照;居住证;身份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11在南海区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房产权证明、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12境外群体类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南海区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1、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护照原件(复印件存档)身份证明材料;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及相应亲属关系公证(外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13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南海区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1、《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身份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身份证明材料;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台湾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出具市台湾事务局开具的《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14其它类在南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1.在南海区连续居住满5年证明(有以下四项证明材料之一:连续居住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连续5年及以上参保证明;连续5年及以上营业执照;连续5年及以上依法纳税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2.在佛山市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3.计划生育证明。15父母一方是南海区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父(母)本区户籍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非本区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16符合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区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入户卡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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