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佛山执行新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人社〔2020〕5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4号)规定,我市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单位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核对工伤保险浮动档次及费率。
1.佛山社保信息网(http://fssi.foshan.gov.cn);
2.佛山社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申报系统(仅限机关事业单位)
二、参保单位如对浮动费率有异议的,可于2021年6月15日之前,到所属社保机构提出重新复核工伤保险费率的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按照确定的费率征收工伤保险费。如对核定的工伤保险费率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6月5日
我和丈夫都是广西户口,来佛山工作3年了,最近打算把在老家的儿子接来佛山。子女户口不在佛山,看病买药是不是就没有医保保障啊?
当然不是!
只要符合一定条件
是可以按异地务工人员子女身份
参加居民医保的哦
参保对象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其父母一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2.学龄前或者符合本市招生政策在中小学就读(含未满7周岁的或者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3.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
具体参保地确定原则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以其户籍所属区作为其子女的参保地;
▪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其中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保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以父母其中一方的基本医保关系所在区为其子女的参保地;
▪父或母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其子女可选择父母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作为参保地。
每年10-11月为佛山
下一年居民医保年度申报时间
错过年度申报的
可申请中途参保
需要注意的是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中途参保人员仅限
新生儿和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
中途参保缴费标准
中途参保的,保费按本年度全年标准一次性缴纳。
2021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3 周岁及以上入读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加盖公章确认的《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审批表》,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的补贴。
中途参保办理时间
中途参保人员须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符合参保条件之日的界定标准:
▪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为转学就读之日
▪新生儿为出生之日
参加了居民医保的儿童
可享受以下医疗保险待遇
01
住院医疗待遇
(一)住院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为:三类医疗机构1200元/次,二类医疗机构600元/次,一类医疗机构300元/次。
(二)住院支付比例。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类别支付至最高支付限额: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5%(恶性肿瘤手术治疗、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肾和骨髓移植手术治疗住院的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年。
02
门特待遇
门特不设起付线,每个病种设定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及病种有效期。参保人在门特有效期及年度支付限额内发生的门特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并纳入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计算。超年度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甲类门特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门特发生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精神病、结核病病种支付比例为85%,其他甲类病种90%。乙类及丙类门特病种按以下比例支付:一类医疗机构85%,二类医疗机构80%,三类医疗机构75%。
03
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到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诊时,属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中规定的药品费用和纳入报销范围的常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三大常规、心电图、黑白B超、胸透、血糖监测)所发生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一)一类医疗机构90%。(二)二类医疗机构70%。(三)三类医疗机构40%。属于个人自付部分不计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04
大病保险待遇
2019年1月1日起:
(一)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纳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累计不足1.5万元的部分,由个人承担;累计超过1.5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不含重特大疾病特殊药品费用补偿)。
(二)参保人属于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纳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累计不足0.3万元的部分,由个人承担;累计超过0.3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90%。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含重特大疾病特殊药品费用补偿)。
6月6日,佛山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召开。据介绍,截至6月6日10时,全市累计核酸检测采样848.33万份,已出结果607.5万份,均为阴性,其余结果待出。
Q
1、佛山新冠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如何?
A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尚慧玲:自5月27日发生本轮疫情以来,截至6月5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9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1例。目前,我市10例感染病例均在定点救治医院隔离治疗。6月5日0时至6月6日17时,我市无报告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6月6日9时,全市累计排查密接者753人,已追踪到位并管理在佛山527人,另有226人在外市,已全部函告相关市协查,累计排查次密接者1245人,已追踪到位并管理在佛山1158人,另有87人在外市,已全部函告相关市协查。累计排查重点场所150个,采集环境样品1992份,结果阳性14份,单靶标阳性5份,结果阴性1945份,结果待出28份。目前,我市无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3个,分别是禅城区石湾街道绿荫鸣苑小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华福御水岸小区,南海区桂城街道金域名都小区。
Q
2、核酸大排查最新情况如何?
A
尚慧玲:自我市启动核酸大排查以来,截至6月6日10时,禅城、南海、顺德已全部完成全员核酸采样,累计采样848.33万份,已出结果607.5万份,结果均为阴性,其余结果待出。6月6日我市高明区、三水区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计今晚完成全员核酸采样工作,结果待出。自此,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已覆盖全市五区。
Q
3、佛山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如何进行分类健康管理的?
A
尚慧玲: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允许跨省、跨地市流动,对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居家隔离管理,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开展“四个一”服务,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或核查其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我市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Q
4、佛山如何严格人员出行管理?
A
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综合组副组长陈泳槟:市指挥部办公室已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知》,将全市划分为四类区域:分别是封闭管理区域、封控管理区域、闭环管理区域、一般管理区域,并明确了各区域管理措施。
接下来,我市将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涉疫重点区域管控要求,确保封闭区域内人员足不出户,封控区域内人员只进不出。另外,特别呼吁一下全市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开佛山、不出省,确需离开佛山、出省的,这里就要特别提醒了,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内阴性证明要求自6月7日12时起实施);同时,市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开佛山、不出省要求。
Q
5、佛山如何严格隔离管控和信息报送?
A
陈泳槟:如果是属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实施封闭、封控区域内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近14日有中高风险地区、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明知与上述重点人群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返抵佛山后须2小时内在“佛山通疫情防控”微信小程序登记相关信息,并主动向所在单位及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告。上述人员应当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健康码为黄码的应于当天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Q
6、关于聚集性活动和公共场所防控,佛山将有何措施?
A
陈泳槟:严控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尽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缩线下规模、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公共场所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的各类公共场所的管控措施,按照指挥部办公室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知》附件1、附件2执行,其他区域室内公共场所实行预约、错峰、测温、扫码或亮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密闭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Q
7、佛山于6月2日、6月6日先后发布《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离开佛山人员和车辆管理的通告》《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两份通告在交通运输方面有哪些升级?
A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庄儒耀:在交通运输方面主要有两点升级调整——
一是原来离开佛山出省由72小时调整为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是最新的《通告》对乘坐全市公交的市民均要求必须亮健康码才能乘车。
Q
8、在交通运输方面,佛山如何严格落实离市出省防控要求?
A
庄儒耀:道路客运方面,从6月2日《通告》执行开始,全市发送跨省客运量大幅度下降,各个客运站发送了出省旅客只有108人次,比《通告》发布之前下降66%。根据最新《通告》要求,也就是从明天开始,全市各汽车客运站将暂停省际长途客运班线,也就是客运站只开行省内客运班线。建议广大市民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出行计划,非必要不出省。
货车司机核酸检测方面,从6月2日全市设置了5个货车司机的核酸检测点,至今共计核酸检测采样4551份,目前相关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铁路方面,在各站场配足查验人员,对进站旅客进行查验,其中佛山火车站增派18人,佛山西站增派43人,三水南站增派4人,把好进站口的验证关。
道路交通方面, 6月2日全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车流量65.2万车次,比6月2日之前有所下降,离开佛山出省的车辆比《通告》之前有大幅度下降,达到16.3%;佛山辖区内的高速公路目前有209块电子屏以及500多个纸质海报,将持续执行新《通告》的相关宣传内容。加强对离开佛山的自驾车等人员的提醒和警示。
公共交通方面,近来,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跨市跨区和各区重点线路,落实乘客测体温、亮码出行以及严禁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搭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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