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发出全市首张“企业数字化项目备案证”
9月10日,在《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操作细则》上线新闻发布会上,顺德发出了全市首张“企业数字化项目备案证书”。这也标志着佛山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正式开始接受企业申报。
当天,随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工作人员按下“同意”按钮,顺德区赛恩特实业有限公司的“企业数字化项目资质证书”状态从橙色的“审核中”变为绿色的“未使用”。该公司可以使用这张备案证申请银行“数字贷”产品进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享受贷款贴息政策。随后,赛恩特与顺德农商银行、美云智数签订合作协议——赛恩特与美云智数合作共建赛恩特数字化工厂项目,顺德农商银行为项目提供贷款支持。
近年来,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已在顺德制造企业之中蔚然成风,越来越多企业应用5G、工业互联网、机器人等技术实施转型,培育企业新的竞争力。其中,美的厨热工厂携手联通、华为,打造全球首个应用5G融合定位技术的5G全连接智能制造示范工厂,落地11个场景,应用10余项新技术。对比传统依靠人工调度叉车的仓储应用,5G融合定位技术让叉车的利用效率提升了35%;机械自动化使工作效率提高的同时还能将品质提升50%。通过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美的厨热工厂从根本上提升了生产效率和效益。
美的厨热工厂的转型,是顺德制造企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的一个缩影。顺德企业不断加大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以来,全区已有4个项目入库2022年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占全市的44.4%;9个项目获公示为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占全市的47.4%。26个项目获评顺德区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包括3个示范项目、7个培育项目、16个成长项目,获得扶持总金额超4600万元。4个园区获评顺德区5G+工业互联网应用园区,45家服务商的产品入选第一批顺德区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
顺德区委、区政府正不断加大对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在实施《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基础上,结合顺德产业实际,计划出台《顺德区率先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奖补力度,为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安装新引擎。
接下来,顺德将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区有关扶持政策和顺德科技质量服务集聚区等平台资源,推动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加大培训力度,力争推动全区超千家企业接受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培训;谋划建设顺德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线上线下联动融通的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到2024年,推动全区超1000家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赋能顺德经济高质量发展。
高明区不动产登记“交付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印发,高明正式建立起从土地交付到土地首次登记、从竣工验收到房地一体首次登记、从商品房交付到首次转移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企业、群众获取不动产权证将更便捷。
据悉,“交付即交证”改革是佛山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加强自然资源、政数、住建、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间的协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优化业务流程,为群众解决出让土地、工业项目、新建商品房等不动产登记问题。
根据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印发的工作实施方案,高明区“交付即交证”改革主要包含以下三大业务:交地即发证、工程验收即发证、交房即发证。
其中,交地即发证明确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和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可受理交地即发证申请,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即可为用地单位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而工程验收即发证规定对工业项目建设的普通厂房和仓库(不含分割登记),在建设单位申请且符合竣工验收、登记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在申请联合验收时可同步申请验收即发证。自然资源部门与竣工联合验收相关部门联动,在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通过后,为建设单位核发联合验收终审意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不动产权证书。
交房即发证则明确新建商品房项目组织购房人进行房屋交付使用时,自然资源部门与住建、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在房屋交付现场统一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的同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高明区自然资源分局确权登记股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上述三方面改革业务中,交地即发证和工程验收即发证主要利好企业法人。据悉,以往投资项目落地高明,企业在开展工程报建、办理抵押等手续时,都需要提交不动产权证,而企业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流程动辄就是好几个月,有了交地即发证和工程验收即发证后,企业可以免去许多审批烦恼,节省项目落地时间。
而交房即发证业务则大大方便了普通市民群众。以往高明市民购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一般要找第三方中介花钱代办。有了交房即发证业务后,购房人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业务,不仅全程免费,而且快速发证也有利市民解决落户、子女上学、银行贷款等问题。截至目前,高明已有美的和万科两个项目试点应用了该模式。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他们将继续宣传和推广该项机制,帮助更多企业、群众快速完成不动产权登记,优化高明营商环境。
近日,在三水区乐平镇大岗村大日头村一处违建点,拆违工作人员有序指挥,大型拆除机械不停挥舞,抑尘车持续洒水降尘,伴随着一阵持续巨响,一栋8层高的违法宅基地建筑被依法强制性拆除。这里将恢复耕地原状。
自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佛山市迅速组织各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全力打击破坏耕地违法行为,一手抓存量违法问题摸排,一手抓新增违法行为遏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亮剑”。
摸清存量 为整治乱占耕地建房打好基础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屡禁不止,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各类耕地建设房屋的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耕地保护是涉及国家安全的大事,14亿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首先要确保粮食生产能力这个根基。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既要摸清情况、查清底数,妥善处置存量问题;也要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为摸清存量问题,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方案》,提出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广东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底数,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
方案发布后,佛山快速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按照“市级统筹、县级实施、乡镇(街道)落实”的原则,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建立了“市、区、镇、村”四级的摸排工作机制。2020年11月,佛山市已初步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
目前,国家正组织开展存量问题整治分类试点工作。待试点结束后,将全面推开。现阶段,相关企业和群众应本着对国家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坚决不能在没有依法审批手续的土地上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续建等行为。顶风违建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齐抓共管 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
上月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耕地19.18亿亩。这与十年前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时的20.3亿亩耕地面积相比,耕地总量减少了1.13亿亩。保护耕地,刻不容缓。
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明确了遏制新增的有关要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明令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八种行为。
现阶段,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遏制新增问题产生。对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出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将作为顶风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发现一宗,拆除一宗,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2020年7月3日前已建设但在后期发生续建、改扩建的行为,也作为新增乱占耕地行为进行整治。
佛山市从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审批效率、严查违法行为、强化执纪问责等方面入手,重拳出击,担起耕地保护责任。一方面,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完善日常动态巡查工作制度,齐抓共管、信息共享、合力共治,及时发现、制止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另一方面,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对违反“八不准”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确保拆除整治后耕地恢复原状。
同时,加强宣传,提升全社会及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依规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意识。在全市范围开展到镇到村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政策宣讲,并以村(居)委为单位制作下发耕地分布图供村(居)委张贴和使用,让群众了解辖内耕地分布情况,避免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乱占耕地建房。
简政放权 切实保障村民住宅建设合理需求
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重中之重在于解决村民合法的宅基地需求。在“零容忍”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同时,佛山市通过规划指引、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等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合法的住房需求。
为充分保障农村农民合理住宅建设需求,佛山市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确保农村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落地。村庄规划尚未“上图入库”的,村民住宅建设同时满足这5种情况可视作符合村庄规划: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新申请的宅基地位置与现状建设用地范围相邻成片;新审批的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不超过建设用地现状总面积的5%;承诺新批准的建设用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建设用地规模;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所需用地计划指标全额保障。
佛山市将宅基地审批工作作为当前解决合理住房需求的关键手段,减少先建后拆的情况发生。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农转用审批由市政府下放至区政府实施;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按规定直接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乡镇政府加快建立一窗受理、多部门内外联动运行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联审联办制度,提高审批效率。
佛山市正加快办理农村新建住房不动产登记手续,大力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精简登记申请材料,并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费用减免政策,切实减轻农民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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