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9月1日起施行!广东优惠税率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9月1日施行。目前全国31个省份已按照契税法规定,完成了地方授权事项工作,明确了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广东省契税适用税率继续保持百分之三。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明确了继续施行、废止、失效的契税优惠政策。根据《公告》,税法实施后,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均可免征契税。
什么情形下应缴纳契税?
根据契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1.土地使用权转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予、互换
3.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契税法规定征收契税。
契税的税率是多少?
契税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在3%—5%范围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及制定部分优惠政策。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广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明确了广东省契税适用税率继续保持3%。国家有免征或者减征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国务院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外,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优惠政策继续有效。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哪些情况可免征契税?
根据契税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则明确,税法实施后,以下契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1.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其中,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契税。
3.外国银行分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国银行分行的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4.除上述政策外,其他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关于广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也明确了广东省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事项:
1.规定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的,选择货币补偿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免征契税;超出货币补偿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不超过原面积的,免征契税;超出原面积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9月7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时表示,“来港易”计划将于9月15日正式推出,在中国内地居住,除中高风险区的非香港居民抵港均可豁免14天强制检疫隔离措施。
林郑月娥透露,在“来港易”计划下,每日将于深圳湾口岸及港珠澳大桥口岸各推出1000人的配额,即每日内地来港配额人员有2000人,具体的安排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将再进一步交代。
另外,林郑月娥还表示,“回港易”计划将于9月8日零时起全面恢复,香港居民从内地全境及澳门回港,可豁免强制检疫,但目前仍处于疫情中、高风险的地区除外。
佛山把桥下空间的使用权“放权”给社会。9月7日记者从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对《佛山市公路和城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利用办法》政策进行解读,其中提到在新修订的政策里,取消了原办法中桥下空间利用应收取费用的规定,桥下空间利用是否收取费用,由桥梁业主单位和利用方按照民事协商的方式解决。
桥下空间可优先建公交站场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指出,自2019年5月《佛山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安全管理利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佛山市公路桥梁尤其是以原佛山一环桥下空间为主的市管高速桥下空间的管理和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对桥下空间属地管理的职责相关规定不明确,未体现市管桥梁桥下空间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存在重利用轻管理的现象;同时对桥下空间利用的申请程序、上报材料、报备等重要内容,规定得不够清晰,不利于桥下空间利用工作的快速高效推进,对广佛、佛开、南二环等省管高速的影响力不强。”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另外全市城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的管理和利用,缺乏有效的政策依据予以规范,因此有必要增加城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的管理规范。
此次修订后,佛山市辖区内的公路和城市道路桥下空间的管理和利用工作,将按照一套管理模式,弥补了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管理政策的空白;并且属地政府负责桥下空间的管理责任将进一步明确,桥下空间的管理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更有利于桥下空间利用和环境治理;同时还明确桥梁业主、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和利用方的权利义务。
在此次修订中,可以看到多个重要变化。首先是取消了原办法中桥下空间利用应收取费用的规定,桥下空间利用是否收取费用,由桥梁业主单位和利用方按照民事协商的方式解决,办法不作具体要求。
另外,取消了桥下空间利用为停车场应委托第三方编制交通影响评价的规定;并强调了桥下空间满足相关技术条件时,应优先建设公交站场;新增了市交通运输局对属地拟利用省管高速桥下空间时的协调职责。
广明高速仙涌段桥下空间利用图。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供图
让桥下空间成为佛山公共用地新“库存”
近日佛山发布了一环桂城季华东立交至海八路路段改造升级设想,除了发布增加绿地、以及运动休闲区域外,更明确提出要通过桥下空间,来增加城市公共用地“库存”。
比如面积约25251平方米的海八路立交桥下空间,将从一个杂草丛生的区域,变身市政环卫停车场,以解决市政作业车辆停车难问题。
放眼佛山其他区域,近期激活桥下空间的案例都很有典型性。
在禅城区罗格立交桥下,当地政府部门根据周边发展情况,规划建设成约1.5万平方米的停车场,由此增加的600多个停车位,破解了阿农湾农耕文化园停车难题,减少停车问题对游客流量的制约,更好地促进全域旅游发展。
处于禅城与顺德交界地带的佛陈大桥,更是在桥下空间开发上有想法。在该桥南桥头下,按照现实需求和功能定位,一方面建成垃圾中转站,以提高垃圾运转率,提升城区的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正在规划建设停车场,以满足周边小区居民的停车需求。
佛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以桥下空间管理为例,介绍了城市综合整治情况。“以前都是交给道路管理部门来处理,现在只要符合要求,所在区域的社区居民就可以在桥下引入满足公益服务的项目,所以相关居民参与整治路域环境的主动性愈发强烈,效果也非常好。”
未来,佛山市政府将根据业主意见统一规划利用,使桥下空间变为公共绿地、停车场等配套设施,而佛山管辖的中型以上桥梁有850多座,可开发利用的空间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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