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祖庙博物馆正在开展的展览会
南国青瓷——唐代水车窑展
9月3日,由广东省博物馆(省流动博物馆)、中国客家博物馆、梅县区博物馆、梅州大观园陶艺博物馆主办,佛山市祖庙博物馆承办的《南国青瓷——唐代水车窑展》将在祖庙博物馆藏珍阁展览厅展出,展出时间从9月3日至10月10日。 梅县水车窑,又称梅县窑,是粤东地区著名的青瓷窑,创于初唐,盛于中晚唐。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梅县畲江镇开山造田挖掘唐墓而被发现。1982年经北京故宫博物院研究院冯先铭先生对畲江唐墓及水车镇瓦坑口等古窑址挖掘出土的器物进行考证并命名。水车窑产品丰富,约有40多个品种类别,有生活用瓷、文房用瓷、明器和祭祀器等,其中的生活用瓷又分酒具、茶具和炊饮器。冯先铭先生曾论及:“梅县窑在已发现的广东地区唐代瓷窑中以质量精、造型丰富而名列首位。” 本次展览共展出水车窑瓷器43件,意在让广大观众对水车窑文物有一个全面了解,从而加深认识和解读客家传统文化。
“佛山祖庙历史文化陈列”项目于2014年启动,2016年正式对外开放。作为第一个全面展示佛山祖庙历史文化的陈列展览,其内容分为“真武崇信、圣域春秋、祖庙仪典、古建华章、艺宫寻珍”五大部分。该展厅面积800多平方米,以“金木水火土”五大元素作为其设计理念和陈列主线,共展出文物126件/套,实物照片115张,古籍文照38张,以及一大批珍贵民国时期档案资料等。本陈列在很大程度上融合了祖庙、佛山乃至岭南独具风格的文化元素,其厚重的历史沉淀出一方与千年圣域佛山祖庙的对话空间。
在正式而简洁的揭幕仪式后,“佛山祖庙历史文化陈列”展馆迎来了许多参观的市民游客。在展馆的一楼大厅,清末北帝出巡石湾陶塑组群则是最受瞩目的。
精致的陶塑人物栩栩如生,偌大的展柜犹如浓缩版的佛山小城,让每个进入展馆的人们都为其工艺的高超而惊叹。
每天(如遇雨天表演暂停)表演时间:10:00-10:40、14:15-14:55、15:30-16:10
醒狮舞蹈特色:
表演项目:一般分贺庆、竞技、联谊、驱邪、阵式和演艺等六类。
(1)贺庆:逢节日喜庆、奠基落成、寿宴婚娶,群狮齐贺,狮鼓齐鸣,由一至两只狮口含金条、金钱、金砖、元宝、玉器等道具,拼砌成姓氏或福、禄、寿、喜等吉祥语句和图案,以示恭贺。
(2)竞技:由两个或多个狮班同台献艺,好胜争强,各显高难灵巧狮艺,以求扬名乡里,争当狮坛霸主。
(3)联谊:两个或多个狮班同台表演,结友联谊。点香交拜,群狮起舞,同庆共乐。
(4)驱邪:醒狮对蝎子、蜈蚣、毒蛇、蜘蛛、青蟹等邪毒物类(比喻为邪恶的事物)予以撕咬、吞食,以求达其驱邪镇恶之目的。
(4)阵式:由主家的狮班为应邀前来的各个狮班设下阵式,各狮班又按狮坛规矩以不同招式套路技艺破阵,表演时配鼓乐、旌旗、呐喊,场面气氛热烈。阵式有梅花阵、七星阵、八卦阵、蟠龙阵等
(5)演艺:表演醒狮的各类采青套路,如采桥青、盘凳青、云梯青、三山青、楼台青、高杆青、八卦青、椰子青、灵芝青、捞月青等。亦有主家故设障碍,考验狮班的采青技艺。
表演流程:表演时,锣鼓擂响,舞狮人先打一阵南拳,这称为“开桩”,然后由两人扮演一头狮子耍舞,另一人头戴笑面“大头佛”,手执大葵扇引狮登场
表演动作:舞狮人动作多以南拳马步为主,狮子动作有“睁眼”“洗须”“舔身”“抖毛”等。主要套路有“采青”“高台饮水”“狮子吐球”“踩梅花桩”等。其中“采青”是醒狮的精髓,有起、承、转、合等过程,具戏剧性和故事性。“采青”历经变化,派生出多种套路,广泛流传 。
鼓乐景物:
(1)鼓乐:一般舞狮配鼓、锣、钹,亦有根据地方特色和套路表演需要,配螺号、中堂鼓、小钹等,主要配合情绪及动作,转换轻、重、缓、急节奏,营造现场气氛。鼓点打法为传统三声、七声、三七声、梅花七声、混合声等。
(2)景物(配合表演的设置)主要有山、岭、崖、谷、溪、栏、桥、河、洞、井、树、草、花、鱼、虾、蟹、龟、蛇、蝎、鸟、蜈蚣、蜘蛛等 。
万福台粤剧曲艺表演日期:
逢周六日、初一和十五表演时间:13:30-15:30
粤剧 (传统戏剧):
粤剧又称“广东大戏”,发源于佛山,以粤方言演唱,汉族传统戏曲之一。粤剧形成于广东,后传入广西、香港、澳门、台湾,在东南亚和美洲各国有华侨居住的地方均有粤剧演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粤剧源自南戏,是以明清时期流入广东的海盐腔、弋阳腔、昆山腔、梆子腔等诸腔为基础,并吸收珠江三角洲的民间音乐所形成。清代咸丰、道光年间,广东本地班在演出中以“梆簧”(西皮、二簧)作为基本曲调,兼收高腔、昆腔及广东民间乐曲和时调,用“戏棚官话”为基本语言,间杂以粤方言,逐渐形成粤剧。1912年前后,粤剧演出基本上已改用广州方言,表演体系日趋完善,开始在梆簧中穿插民歌小调,并改假声演唱为“平喉”演唱。
2003年开始,粤港澳三地政府将每年11月最后的一个星期日定为粤剧日,藉以扩阔观众层面,达到推广及保存粤剧的目的。2006年5月20日,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Ⅳ—36。2009年10月2日,由广东、香港和澳门联合申报,粤剧被列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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