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2021年兜底安置类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文件精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实现就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5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
二、招聘要求
法定劳动年龄内(即16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及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2021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 2月23日。
(二)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报名人员需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佛山市禅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自行下载或在报名处领取空表)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处)
五、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具体形式、地点、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及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合格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报送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区人社局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招聘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人员信息报送区人社局。
七、其他事项
1.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如某些岗位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到用人单位报名应聘,直到2022年3月31日为止。
附件1 佛山市禅城区2021年兜底安置类乡村公益性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 佛山市禅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培训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2月16日
项目编号:HCNJ2022-021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圣堂股份经济合作社非革命老区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圣堂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表决通过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圣堂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已落实,70%区街道两级非革命老区建设奖补资金,30%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圣堂股份经济合作社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1025898.97元。
2.3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60个日历天内全部完工,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5‰/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圣堂股份经济合作社非革命老区建设工程进行施工,包括停车场管理配套设施及配电线、停车位、地面硬底化、排水管井等工程(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1025898.97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中“荷城街道办-通知公告”或“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请及时留意网站招标项目的动态更新信息,如发生变更,延期开标等等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 03 月 01 日 14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22年 03 月 01 日 15 时 0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03 月 01 日 15 时 0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电话:0757-88825880)。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政府网以及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圣堂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或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最低价法。
10.5注:1、硬底化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村庄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建设用地,需严格按照农村晒谷场标准进行建设。
2、若需要在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止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圣堂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圣堂股份经济合作社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黎先生
电 话:1370295097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80号(美的明湖2期)之42号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57-88580659
电子邮件:21268853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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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佛山市禅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奖励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拟对区内符合条件且按时、按标准完成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进行奖励,提前完成任务的奖励最高可达66万元。
《意见稿》明确,本次奖励方案的对象,是指禅城区内持照经营、消防验收达标、产权明晰,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2023年底前无转行或关停计划,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农贸市场。
奖励项目分为提前完成任务奖励和智慧市场创建奖励两部分。禅城将按照鼓励先行先试原则,计划对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提前按照《佛山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完成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验收的市场产权方或市场运营承包方(以实际投资改造方为准)进行奖励。
具体来说,对于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给予220元/㎡的提前完成任务奖励,在2023年3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给予180元/㎡的提前完成任务奖励,面积按照农贸市场实际升级改造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3000㎡的按照3000㎡计算。
按照《意见稿》,实际投资改造方领取市级奖励资金(含升级改造奖励资金和星级评定奖励资金)及区提前完成任务奖励资金之和,不得超过经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核算的升级改造实际投资额的50%。
为鼓励升级改造市场在完成硬件升级改造的同时建设智慧信息化系统,《意见稿》提出,对于升级改造后农贸市场内所有摊档统一配置具备称重、网络通讯、数据传输、凭证或标签打印等功能的智能电子秤等计量器具,并且按照《佛山市星级农贸市场评定规范》及《佛山市禅城区智慧农贸市场创建标准》被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智慧农贸市场,禅城区将授予五星智慧市场、四星智慧市场称号,并分别给予农贸市场智慧创建奖励40万元、20万元。
《意见稿》提到,智慧农贸市场关于智能设备及系统的投入不得低于所获得智慧市场创建奖励金额,若低于奖励标准的以实际支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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