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谨防这些疾病找上门!
6月,市民需要重点预防新冠肺炎,需要预防季节性流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急性传染病,还需警惕米酵菌酸中毒。工厂、企业等集体单位、人流量大且密集的交通工具、酒吧、电影院、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人群密集且密闭的公共场所需重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学校及托幼机构需重点防控新冠肺炎、季节性流感、水痘和流行性腮腺炎疫情。
新冠肺炎
我市当前本土疫情总体平稳,近期省内主要以省外输入散发个案为主,全国新冠疫情形势较前有所缓解。但疫情防控仍不容松懈,疫情传播风险依然存在,市民应提高警惕,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务必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加强个人健康监测。
1 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主动关注疫情防控权威资讯,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做到勤洗手、科学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少聚集、文明用餐、遵守“一米线”、常通风等。切实做好“防疫三件套”: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保持个人卫生,自觉固化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生活习惯。同时,减少开展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的室内公共场所活动,室内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2 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配合落实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医学隔离观察、新冠疫苗接种等防控措施,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等工作,如实主动回答相关问询,自觉做到不隐瞒、不回避、不拒绝,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3 继续加强个人健康监测
坚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密切注意个人及家人身体状况,如有发热、咳嗽、味觉或嗅觉丧失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前往我市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请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好口罩,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个人旅居史等相关情况。
工厂、学校、企事业等集体单位、医院、车站、密闭公共场所、农贸市场等为重点防控场所,要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要求,落实健康监测、重点地区人员筛查、分区分类管理、环境通风消毒、人群分流管控和宣传教育等防控措施;一旦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疫情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随着端午假期以及暑假的到来,市民或学子来(返)佛均需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自觉落实相关分类健康管理措施。若旅途中出现发热、咳嗽、味觉或嗅觉丧失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季节性流感
季节性流感不是普通感冒,主要通过患者咳嗽和打喷嚏等以飞沫方式传播,典型的季节性流感大多突然发病,可出现以下症状:高热、头痛、喉咙干、痒、痛、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乏力。小孩子容易表现为哭闹、粘人。年幼者(尤其是2岁及以下的婴幼儿)、老年人等免疫力较低的人群、有严重疾病患者为需要重点预防的人群。市民要提高防病和自我保健意识,加强预防措施:
1 讲卫生,重细节,勤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病人在家或外出时佩戴口罩,以免传染给他人;流感高发期,尽量不到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不得已必须去时,要科学佩戴好口罩;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2 接种流感疫苗(这是最有效的预防手段)。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集体单位为重点防控场所,要做好环境通风消毒和接种流感疫苗等防控措施;一旦出现疑似季节性流感聚集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水痘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以全身性丘疹、水疱、结痂为特征,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和直接接触传播。患者是唯一的传染源,易感者接触患者后约90%发病。婴幼儿和学龄前、学龄期儿童发病较多,易感儿童感染后发病率可达95%以上,因此水痘极易在人群密集的学校等集体单位传播扩散。
可通过以下措施预防水痘:
适龄儿童接种2剂次水痘疫苗(最有效的预防措施);开窗通风;勤快洗手。
托幼机构和学校需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及时发现和隔离患病学生,同时加强消毒措施,严把病例痊愈返校关。
流行性腮腺炎
流行性腮腺炎是由腮腺炎病毒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也可通过接触传播,常见于儿童和青少年。流行性腮腺炎以腮腺肿痛为主要特征,有时亦可累及其他唾液腺,除此之外,大部分患者还有发热、畏寒、咽痛等症状,常见的并发症有病毒脑炎、睾丸炎、胰腺炎及卵巢炎。
市民可通过以下措施预防:
1 接种含腮腺炎成分的疫苗是预防流行性腮腺炎的有效手段,适龄儿童家长要及时带孩子到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
2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
3 流行高峰期应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减少接触他人,尽量居家休息。
4 学校要加强晨检,一旦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腮腺肿痛等情况,需要尽快隔离,并开展疫情处置。
米酵菌酸中毒
米酵菌酸是由椰毒假单胞菌属酵米面亚种产生的一种毒素,椰毒假单胞菌为革兰氏阴性短杆菌,在自然界中分布广泛,易在食品表面生长,属于条件致病菌。椰毒假单胞菌容易污染含糖、含脂和发酵食品,当食物被污染后,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 26-28℃ 是椰毒假单胞菌的最佳产毒温度)可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通常造成米酵菌酸中毒的食物是发酵谷类制品、变质鲜银耳、变质淀粉类制品等。米酵菌酸是一种耐热的、高度不饱和的三羧酸脂肪酸,难溶于水。据美国《食品毒理学手册》提供的数据显示,人体的致死剂量为 1-1.5mg 。
米酵菌酸主要作用于肝、脑和肾等实质性脏器且以细胞内的线粒体最为敏感。发病潜伏期一般为 2-10h ,开始多为胃肠道刺激症状,如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腹胀、腹痛等,少数出现腹泻,严重者可能导致神经系统症状、肝衰竭及肾衰竭等,病死率可达0%-50% 。
近年来我省发生的米酵菌酸中毒事件中,食用常温下存放较长时间的河粉、粿条,以及泡发时间过长的木耳是中毒的主要原因。多数涉事的餐馆使用的河粉、粿条,根据产品标识,主要原料为淀粉(小麦淀粉、玉米淀粉等),且均添加了脱氢乙酸钠。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4 )淀粉制品中可以添加防腐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最大使用量为1.0g/kg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对食品中酵母菌、腐败菌、霉菌等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多用于食物防霉,对于椰毒假单胞菌无抑制作用。因此食品添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后,由于抑制了霉菌和部分细菌的生长,造成产品虽长时间存放,过了保质期,感官性状仍未发生明显改变,但可能已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并产毒,同时高温烹饪也无法破坏毒素,提高了中毒的风险。
米粉及淀粉制品(如河粉、陈村粉、濑粉等)是我市居民喜闻乐见的传统食品,近年接连发生的米酵菌酸中毒事件表明,该类食品存在被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污染的风险,同时初夏的气候条件,也为细菌产毒提供了适宜的环境,存在导致米酵菌酸中毒事件发生的风险。
预防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食物中毒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1 制备发酵面米食品时要勤换水,保持卫生,要保证食物无异味产生,一旦发现粉红、绿、黄绿、黑等各色霉斑,就不能食用。磨浆后要及时晾晒或烘干成粉;贮藏要通风、防潮、防尘。
2 选购湿米粉等食品要选择正规渠道,尤其是散装销售时要认真阅读产品标签,留意产品感官性状、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湿米粉要冷藏储存且应在当天食用完。
3 泡发木耳、银耳前应检查其感官性状,发现受潮变质的不应食用;泡发木耳、银耳时间不宜过长,泡发后应及时加工食用;不能食用隔天泡制加工的银耳、木耳及其制品;不要采食鲜银耳或鲜木耳,特别是已变质的鲜银耳或鲜木耳。
4 发生中毒后,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及时就医。对中毒患者应及时催吐、洗胃、清肠,并根据症状的轻重予以对症治疗。吃过相同食品但未发病的人,也应尽早催吐、洗胃、清肠。
说起河口你会想到什么?
河口除了有历史悠久的文塔、
百年火车站、百年海关、百年邮局、半江桥,
还有很多富有人情味的大排档、小吃店等,
趁着假期,一起来寻味河口吧~
三水臭屁醋
别具特色的“臭屁醋”是三水有名的“长寿美食”,距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在三水,制作臭屁醋用的“米醋”一般经过约90天自然发酵而成,味道奇特,醋香浓郁。食用时,常选新鲜的鸡肉、猪手、黄豆、生姜、番薯、鸡脚、梅菜作配菜。因臭屁醋具有消杀细菌、软化血管等作用,被当地人称为“长寿醋”。
位于河口的醋意无限,八年来,许多来自广州深圳清远等地的食客闻香而来,吃米饭的走地鸡和爽口的竹肠是食客们的心头好。2014年,醋意无限获得“为食猫”微信官方网站寻找“佛山好味道”全民大评选活动一等奖。
觅食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车仔路北下岗村口
火龙果花浸咸骨煲
位于河口的乔裕农庄以一道火龙果花浸咸骨煲就俘获了很多食客的味蕾;据了解;老板拥有200多亩的火龙果基地所以这道美食的原材料火龙果花主要来自于自家基地;雪白、透亮的咸骨汤下火、祛湿;绝对是的老广人最爱男女老少都“欲罢不能”。
觅食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黄竹坑村
在三水河口
30多年来
这家不做快餐只做夜宵的“大家乐”
陪伴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
特别是其招牌菜“河口炸鸡翼”
更是红极一时
成为老三水挥之不去的味道
为了让炸鸡翼够入味
每只鸡翼都要腌制40分钟以上
为了让鸡翼里面的鸡肉能够酥一些
不仅严格控制油温
使油温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
还要将鸡翼反复煎炸半个小时以上。
这样炸出来的鸡翼才能香脆可口、饱满多汁
觅食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魁岗村中社路边101号商铺
牛蹄、牛杂
河口有一个充满了历史回忆的耕牛市场。2007年,地处西南涌南侧的金盛西南耕牛交易市场停用,位于西南街道黄竹坑村的新市场启用,继续传承西南耕牛交易发展的历史,只是交易的牛只已不再以耕牛为主,而是用作屠宰。
藉地缘之便,黄竹坑耕牛市场附近近年来出现了一些以牛为主题的餐厅。这些餐厅每天供应的牛肉都是从附近牛场直达厨房,新鲜嫩滑,肉香浓郁,更有牛蹄、牛尾等特色菜式,让前来寻味的街坊直呼过瘾。
觅食地址:三水区木棉村委会黄竹坑村孖岗3号
亿寿堂
亿寿堂这个名字,初看以为是一家凉茶铺,事实上,这里真的是卖凉茶的,但更惊艳小南君的是,这里的小吃。
来这里必须点一份双重牛奶鸡蛋仔,老板娘在制作鸡蛋仔的时候加了双倍的牛奶,刚出炉的鸡蛋仔奶香浓郁,趁热吃上一口,外壳酥脆,内里松软。
这里的藤椒鱼皮也很值得一试。新鲜的鱼皮爽口有弹性,藤椒微麻的口感恰到好处地掩盖了鱼皮的腥味,让人吃完一份还想再来一份。
夜色四合的时候,这里总是坐着不少河口本地的街坊,点上一碗用料十足的滋润糖水,跟三五好友谈天说地,河口的夜都变得特别迷人。
觅食地址:三水区文塔路13座
河口煲仔饭
冠了“河口”名字的美食,除了大名鼎鼎的炸鸡翅,还有有口皆碑的“河口煲仔饭”。
德良煲仔饭以前在百年火车站附近,后来搬到了河口市场里。变的是位置,不变的是味道,连附近街坊都说,“如果你要说十几年有什么不变的话,就只有这里的味道了。”
德良煲仔饭的食材放得很足,加上老板亲自调制的酱汁,每一口都是最朴素的煲仔饭味道。就算是简简单单的排骨饭,也能带来无限的幸福和满足感。
每到饭点,德良煲仔饭总是门庭若市,本地居民或者在附近工作的白领三三两两围坐一桌,等待着热气腾腾的煲仔饭上桌。老板总是把饭送到客人面前才揭盖,揭开锅盖的瞬间,煲仔饭的香气飘散在空气里,多少忙碌的人从中得到了一份的慰藉。
觅食地址:三水区河口文塔路三座1号
高考是广大学子人生中的一次大考,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随着2022年高考临近,广大考生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而一些不法分子也在此时动起了“歪脑筋”,借高考散布虚假信息,制造焦虑,实施诈骗,甚至诱导考生考试作弊。为此,教育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结合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典型案例,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跟小编一起来看!
一、组织高考作弊,属于严重违法
高考期间,常有不法分子在网上发布“助考”信息,宣称能为考生提供考试试题、答案。殊不知,在高考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出售、使用无线作弊器材等行为,都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
2019年高考期间,在校大学生何某豪在网上发布“助攻考试”广告,来自广东、山东、贵州等地的12名考生向其缴纳“报名费”。何某豪在网上联系大学生聂某武、彭某林(何某豪同学),三人分工协作,何某豪负责联系传递试题及解题答案,聂某武负责解题,彭某林负责整理试题,在高考期间为12名考生实施作弊。6月8日,警方接到线索后立即行动,当场将何某豪、聂某武、彭某林抓获。三人以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出售、使用无线作弊器材的”“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明确,对在高考、研考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行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醒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教育部门,对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零容忍”。广大考生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拒绝考试作弊,切勿以身试法。
二、替考不是捷径,而是一个“绝境”
为让孩子考上理想的大学,有的家长想尽各种办法,不惜花重金为孩子找“门路”,甚至找“枪手”给孩子替考。结果人财两空,后果非常严重。
案例
为让自己学习成绩较差的外甥小陈考上本科,李某和小陈母亲商议,决定花钱找人为小陈替考,并承诺考上“一本”给5万元。最终,某校在读研究生刘某答应为小陈替考。结果在2019年高考当天,刘某就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警方立即立案调查,涉案人员相继到案。李某组织考生作弊,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30000元罚金。“枪手”刘某代替他人考试,构成代替考试罪;学生家长让他人代替自己的子女参加考试,同样构成代替考试罪,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到10000元不等。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而且,代替考试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且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
提醒
家长帮助孩子作弊不是爱孩子,是在害孩子,到头来鸡飞蛋打一场空,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研究生刘某为了几万元的替考费,充当“枪手”,毁了自己的大好前途。广大考生和家长要充分认识替考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诚信考试,否则将自食其果。
三、心存侥幸带手机,考试作弊毁前程
现在智能手机使用已非常普遍,一些考生平时也经常使用智能手机搜题、翻译等功能来辅助学习、提高效率。但如果在考试中使用手机作弊,却是打错了算盘,聪明反被聪明误。
案例
2021年高考期间,某考生违规携带手机,避开入场安检,将手机带入考场。考试期间,该生使用手机偷拍试题,发至场外寻求解答,被当场查获。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该生被处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成绩无效的处罚,并被停止参加国家教育考试。
法规
高考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为防范和打击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利用手机作弊行为,进一步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2022年,教育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联合部署各地教育、公安、通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打击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广大考生一定要知法守法,诚信考试,切勿心存侥幸,以免自毁前程。
四、认准官方标识,勿信“小道消息”
每年考前,网上都会有大量涉考信息传播,各种信息鱼龙混杂。一些个人或培训机构为吸引眼球,便借机注册“山寨”公众账号,散布传播非官方来源的“小道消息”,并以此谋取利益。
案例
2020年高考,因疫情影响延期一个月举行。网上不时有自媒体借机散布一些所谓高考安排信息,如有自媒体以“某市2020年高考考场安排”为题,在网上散布传播“2020高考某市考场设置方案”的不实消息,误导社会公众,引发考生和家长焦虑。经该市教育局认定,该消息为虚假信息。
法规
根据中央网信办《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任何机构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不得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恶意假冒、仿冒或者盗用组织机构及他人公众账号生产发布信息内容,不得编造虚假信息,歪曲事实真相,误导社会公众。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约严肃处置。
提醒
2022年,教育部会同网信、公安部门并联合多家互联网企业,继续开展“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识”“清理互联网涉考公众账号”专项行动,以便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权威机构高考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广大考生和家长在网上搜索查询高考相关信息时,请认准权威机构“官方”标识,谨防山寨账号或网站骗局。
五、勿信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考试“包过保过”、双倍提升、XX天速成,或有独家“内部资源”、“命题专家”授课、保证“一次性通过”等等……这样的口号标语和招生广告,经常出现在各种考试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当中,让不少家长信以为真,实则不同程度存在夸大宣传、虚构师资、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等违规违法行为。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提醒
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不但造成财产损失,还会贻误宝贵的复习时间。
六、网络诈骗要辨别,高考答案不可购
每年都会有不法分子在网络平台或通信群中兜售所谓“高考真题”“绝密答案”等,标榜“准确率极高”“违约退款”等诱惑信息,并以“预付订金”等名义要求用户先付款。还有的借传送“样题试卷”的名义向用户电脑或手机发送病毒,套取用户信息。
案例
2021年3月,黄某通过QQ进入多个聊天群,谎称自己有渠道可以买到高考答案,以每科1.5万元的价格将所谓的“高考试卷答案”出售给家长及考生,诈骗安徽、山东、湖南等五省10余人,骗取钱财10万余元。目前,黄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属于违法行为。
提醒
高考试题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其保管和运送都有极其严格的管理措施。广大考生及家长务必擦亮眼睛,明辨真假,谨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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