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杨和镇河西田心村广场雨棚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HZ2022—010
1.招标条件
杨和镇河西田心村广场雨棚整改工程经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田心村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详见《田心村广场雨棚整改会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河西社区居民委员会田心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杨和镇河西田心村广场雨棚整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HZ2022—010
2.2项目名称:杨和镇河西田心村广场雨棚整改工程
2.3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2.4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杨和镇河西田心村广场雨棚整改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2.6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为¥209413.90元,不设下限。中标单位需缴纳图纸设计费及预算费¥6282.42元。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8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9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R一般性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投标报名时的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文件的建造师相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7.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10、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的注册证书、中级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二楼(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广东盛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头新村288号-1101商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2年6月21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6月23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河西社区居民委员会田心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邮编:528513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1830661188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盛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头新村288号-1101商铺
邮编:528500
联系人:贺工
电话:0757-86763507
2022年6月10日
-
佛山市FKFB综合训练基地一期室内模拟街区及训练场跑道硬底化改造招标公告
-
佛山市顺德区第四人民医院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高明杨和镇井头圩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均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保安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护理设备专项(第二批)招标公告
-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皮肤美容设备专项(第一批)招标公告
-
南海大沥镇西部片区采购保障性住房房源招标公告
-
佛山高明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2025-2027年佛山市市级食盐储备项目招标公告
近日,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就《佛山市禅城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扶持办法(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征求意见稿,禅城将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辅导培育机构等进行奖励。其中,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有望获35万元奖励。
征求意见稿显示,此次扶持的对象是在禅城区进行工商注册,且诚信经营,在2022至 2024年度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四上”企业(包含法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以及成功辅导禅城区工业及批零餐企业在2022~2024年度进入名录库的辅导培育机构。
“四上”企业包括四类,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根据征求意见稿,禅城将按6类不同的标准进行扶持奖励。
其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进入名录库的首年奖励15万元;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的,奖励 15万元;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奖励5万元。
禅城对于销售额持续正向增长的批零餐企业,进行加码奖励。也就是说,第一年奖励4万元;第二年仍在名录库且比上一年销售额(营业额)实现同比正增长的,当年奖励4万元,若当年销售额(营业额)实现同比增长10%以上的,则当年叠加奖励2万元,若第二年销售额(营业额)同比上一年度下降的,则从当年起停止政策奖励;第三年仍在名录库且连续两年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实现正增长的,当年奖励2万元,若当年销售额(营业额)实现同比增长10%以上的,则当年叠加奖励2万元。
服务业企业奖励方面,如果符合《禅城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第三条的,首年奖励8万元;次年仍在名录库且当年年营业收入达规模以上的,再奖励2万元。其中,对新进入规模以上文化、体育企业统计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以上已获得首年入库奖励的文化、体育企业,如第二第三年仍然在库,并且营业收入和税收不低于首年的,第二第三年给予每年5万元的奖励。
对于建筑业企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禅城将给予升规入库奖励10万元,其中第一年奖励5万元,第二年如果企业仍在名录库中,再奖励5万元。
对首次实现规模以上的旅行社和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以上已获得首年入库奖励的旅行社和住宿业企业,如第二第三年仍然在库,并且营业收入和税收不低于首年的,第二第三年给予每年5万元的奖励。
此外,禅城也对符合条件的辅导培育机构进行奖励。每辅导1家工业企业进入名录库奖励1万元。而年度辅导批零餐企业入库,总数在20家以内(不含本数)的,按一家企业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总数在30家以内(不含本数)的,按一家企业1200元标准给予奖励;总数达30家及以上的,按一家企业1500元且合计最高不超过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在6月17日前向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提出意见。
近日,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就《佛山市禅城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扶持办法(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征求意见稿,禅城将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辅导培育机构等进行奖励。其中,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有望获35万元奖励。
征求意见稿显示,此次扶持的对象是在禅城区进行工商注册,且诚信经营,在2022至 2024年度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四上”企业(包含法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以及成功辅导禅城区工业及批零餐企业在2022~2024年度进入名录库的辅导培育机构。
“四上”企业包括四类,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根据征求意见稿,禅城将按6类不同的标准进行扶持奖励。
其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进入名录库的首年奖励15万元;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的,奖励 15万元;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奖励5万元。
禅城对于销售额持续正向增长的批零餐企业,进行加码奖励。也就是说,第一年奖励4万元;第二年仍在名录库且比上一年销售额(营业额)实现同比正增长的,当年奖励4万元,若当年销售额(营业额)实现同比增长10%以上的,则当年叠加奖励2万元,若第二年销售额(营业额)同比上一年度下降的,则从当年起停止政策奖励;第三年仍在名录库且连续两年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实现正增长的,当年奖励2万元,若当年销售额(营业额)实现同比增长10%以上的,则当年叠加奖励2万元。
服务业企业奖励方面,如果符合《禅城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第三条的,首年奖励8万元;次年仍在名录库且当年年营业收入达规模以上的,再奖励2万元。其中,对新进入规模以上文化、体育企业统计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以上已获得首年入库奖励的文化、体育企业,如第二第三年仍然在库,并且营业收入和税收不低于首年的,第二第三年给予每年5万元的奖励。
对于建筑业企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禅城将给予升规入库奖励10万元,其中第一年奖励5万元,第二年如果企业仍在名录库中,再奖励5万元。
对首次实现规模以上的旅行社和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以上已获得首年入库奖励的旅行社和住宿业企业,如第二第三年仍然在库,并且营业收入和税收不低于首年的,第二第三年给予每年5万元的奖励。
此外,禅城也对符合条件的辅导培育机构进行奖励。每辅导1家工业企业进入名录库奖励1万元。而年度辅导批零餐企业入库,总数在20家以内(不含本数)的,按一家企业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总数在30家以内(不含本数)的,按一家企业1200元标准给予奖励;总数达30家及以上的,按一家企业1500元且合计最高不超过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在6月17日前向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提出意见。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