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进楼要罚款,7月1日起施行!最高罚款5000元!
近几年
关于电动车自燃
引发火灾的事故频发
下月起
电动车进楼宇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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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将承担法律责任
《实施办法》进一步聚焦电动车消防安全,并提出相应要求。《实施办法》规定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针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实施办法》明确,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既有建筑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者改造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无法设置或者改造的,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明确房东消防安全责任
“躺平收租”一去不返
《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明确细化建筑物或者场所出租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的建筑物或者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并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出租人对公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进行统一管理,承租人对承租的建筑物或者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
也就是说,租客可以对房东进行监督,那些“躺平收租”的房东,可根据《实施办法》追责。
多产权建筑实施统一管理
不允许踢皮球
《实施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房屋出租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场所出租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的建筑物或者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出租人对公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进行统一管理,承租人对承租的建筑物或者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属于多产权建筑的,相关的产权人、使用人应当共同确定或者委托统一管理单位对消防安全。
《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管理或者使用的,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分隔设施。
物业未履行消防责任最高罚5万元
楼道堆放大量杂物,灭火器破损,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占用、电动自行车或电池进楼入户了……很多时候,居民向物业投诉的时候,往往会得到“管不了”的无奈答复。7月1日后,物业的消防义务被明确,“撒手不管”的很可能会被处罚。
《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明确了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责任,要及时劝阻、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消防安全条件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时,应当及时报告政府及街道相关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明确了非居民住宅区委托物业服务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的也应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补充规定了物业服务人发生变更的,原物业服务人与新物业服务人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交接、配合要求。
《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针对物业服务人在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避难设施、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管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停放、充电管理以及建筑物消防安全条件保持等方面未履行劝阻和制止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明确了相应的处罚。针对属于单位的物业服务人,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五万元的罚款。
此外,《实施办法》还增加规定公民应当掌握必要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安全常识,使“全民消防”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近期
国际油价飞涨,国内油价也在上涨
一句“95加满”成为了
当下最流行的炫富方式
6月14日
国内成品油将迎来
今年的“第11轮”调整
目前
国内许多地区92号汽油每升已高达9元
近半年每升涨幅高达3元
预计油价还将继续上涨
6月6日,预测累积上调幅度为305元/吨,折合为上涨0.23-0.26元/升,按50升计算,加满将多花12元左右!
油价调整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24时
(注:国内油价以10个工作日累计计价为周期,涨或跌超50元/吨,启动价格调整)
近日
省农业农村厅联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印发《关于扎实推进
我省农业外贸保稳提质工作的通知》
提出8项具体举措
推动广东农业外贸在基本实现
“开局稳”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通知提出的8项措施包括:
01、建立一个农产品出口企业服务数据库
02、组织一场农产品出口工作调研座谈会
03、联合开展一系列农产品出口服务专项培训
04、对接一套农产品出口促进政策
05、落实海关总署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系列措施
06、牵头链接一批农产品贸易资源
07、孵化创建一批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集群
08、总结形成一批促进农产品出口的好经验好做法
为更好推动广东农业外贸保稳提质,《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及特色优势农产品,积极探索,为农业出口企业提供贸易促进服务和政策支持,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市场拓展、电子商务、品牌打造、物流运输等方面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安排。省内海关要加快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设立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查检绿色通道、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和数据服务等。
眼下正值广东荔枝上市旺季,也是荔枝抢“鲜”出口旺季。茂名市早熟新品种出口中东地区,是今年首批出口的广东本土荔枝;湛江市全面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开辟农产品通关“绿色通道”,助力广东荔枝更好地“走出去”。
今年以来,广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省内海关聚焦外贸堵点痛点难点,努力保畅通、抓订单、强支持,广东农产品外贸实现“开局稳”。在RCEP生效等重大机遇背景下,湛江、茂名、佛山、韶关、肇庆、汕头、潮州等各地市农业外贸呈现“多点开花”的喜人局面,水海产品、水果、预制菜、食用菌、花卉等农产品及加工品成功出口,新疆香梨等特色优势农产品也经广东销往新西兰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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