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启动
禅城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启动
6日,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在祖庙街道诚通纸厂西侧地块商住项目,组织召开了2022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启动仪式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现场观摩交流会。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禅城区通过开展安全月活动,推动全行业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系统的安全素质,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启动仪式上,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总工程师丁江澍表示,全行业要加强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树立“样板”,用先进经验带动企业安全管理创优;立足基层,全方位宣传安全生产理念、知识和文化。
随后,与会代表参观了项目工地,了解该项目施工方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应用、机器人应用、环保节能、实名制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措施。佛山新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凌穗军表示,下一步公司会启动相应活动,同步组织培训、演练,提高工人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管理分为设备安全类、安全标准化类等,我们每周会有安全主题,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围绕主题消除安全隐患。”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公司佛山项目经理助理陈尧介绍,目前工地采用机器人施工,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施工质量,还促进绿色低碳。同时,工地每栋楼配有智能无尘垃圾通道,可以快速清理施工产生的垃圾。
禅城出台鼓励社会化大招商的实施办法
为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产业提档升级,近日,禅城区印发了《佛山市禅城区关于鼓励社会化大招商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提出对成功引荐购地项目或者成功引荐租赁物业投资项目到禅城落户的招商引资引荐人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为1500万元。
两种“引荐人”可获奖励
在禅城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禅城要深化招商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大招商”工作机制,配强专业化招商队伍,注重以商招商、以才引商,实施资本招商,突出产业链招商,推动建立重点产业链“链长制”。为此,禅城区制定并印发《实施办法》,旨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实现大招商、招大商的目标。
《实施办法》提出,禅城将对成功引荐购地项目或者成功引荐租赁物业投资项目到禅城区落户的招商引资引荐人(以下简称“引荐人”)进行奖励。
《实施办法》适用的“引荐人”,是指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向禅城区提供真实的项目投资意向信息、协助落地单位与区外投资者直接联系,在项目洽谈中起到实质性促成作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引荐人分为签约引荐人和一般引荐人。签约引荐人是指与禅城区招商主管部门签订具有明确委托任务招商合作协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签约引荐人除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外,还可享受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利。一般引荐人是指未与禅城区签订招商合作协议,但其在第一时间提供有效招商引资信息,在项目对接、洽谈、落地过程中起实质性促成作用的招商引资中介、商协会等国内外机构或组织。
从5大类别奖励引荐人
根据《实施办法》,禅城将从引入内资项目、内资高新技术项目、内资环保项目,外资项目、外资高新技术项目、外资环保项目,“四上企业”,金融项目,500强或总部型企业等5大类别对引荐人进行奖励。
其中,内资(非房地产)项目固定资产(土地出让金不计入)投资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或首个年度税收纳税额为150万元或以上的,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首期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8%,或纳税额的3%进行奖励;内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购买自用生产办公物业视同为固定资产投资)为2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或者首个年度税收纳税额为150万元或以上的,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首期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9%,或纳税额的3.5%进行奖励。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内资项目,从固定资产和税收两个维度对引荐人进行奖励,体现对不同项目类别奖励的针对性,重资产的项目可用固定资产投资额为奖励基数,轻资产的项目以税收作为奖励基数。奖励均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或成功运营后进行奖励。此外,针对高企和环保项目,适当提高奖励标准,鼓励更多引荐高企和环保项目。
对于外资(非房地产、非外方股东贷款、非投资性公司投资)项目,一年内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或以上的,按注册资本的0.8%进行奖励。外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或以上的,按注册资本的1.2%进行奖励。
“外资项目中,引荐房地产、外方股东贷款、投资性公司投资的项目不在奖励范围。”上述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跟内资项目一样,禅城对外资的高企和环保项目适当提高奖励标准,鼓励更多引荐外资高企和环保项目。
《实施办法》还提出,区外“四上企业”迁入禅城区的,每个企业奖励4.5万元,分2期支付。第一期奖励1.5万元,要在迁入企业完成注册地、税务关系等迁入禅城,并产生相应销售额和纳税额后才能申请;迁入企业投产后1年内仍维持“四上企业”标准的,奖励第2期3万元。
对于金融项目,《实施办法》指出,租用(购买)办公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缴纳社保工作人员超20人的金融机构地市级以上(含)分支机构落户禅城区的,按照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注册资本给予奖励。注册资本20亿元或以下奖励10万元,20亿元至50亿元奖励20万元,50亿元或以上奖励30万元。
此外,如果引进属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中国区总部型企业,另外增加奖励50万元人民币。
《实施办法》明确对满足上述条件的项目,如果出现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奖励标准的项目,采取就高、不重复计奖原则,对引荐人进行奖励,且单个项目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
今年全区引资超700亿元
大手笔投入鼓励社会化大招商,彰显了禅城招商引资的决心。2021年,禅城区GDP已超过2000亿元。今年,站在新的起点上,禅城锚定市委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实施“六大行动”,打造高品质“强中心”,抢抓经济发展战略新机遇,大力推进“大招商、招大商、招好商”,高品质打造“六最”禅城、勇当“创新中心强核”。
今年以来,全区签约项目54个,投资总额711亿元。目前已落地超亿元产业项目15个,总投资116.5亿元,招商工作取得良好开局。一批带动性强的项目相继落户,已成为禅城产业发展的引擎,为禅城区高质量发展增添底气。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加强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2022年6月2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工作推进会。市生态环境局区社俭副局长,四级调研员黄建军、规划发展科、大气环境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驻市站及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生态环境局规划发展科负责人陶亮通报了2019-2022年全市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资金分配、预算执行进度及项目库建设情况。针对我市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汇报交流。四级调研员黄建军提出加大项目谋划力度、保证项目质量、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三方面要求,切实做好中央库及省库入库工作。
最后,区社俭副局长传达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专项资金会议和市生态环境局专项资金项目调度会议的精神,强调:一是全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区各单位、各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相关工作;二是要强化我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加快专项资金项目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市生态环境局各相关科室要牵头统筹各分局谋划中央及省级项目入库,助力全市污染防治工作更上台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四是各区分局要主动谋划项目库建设,加快前期工作进度,推动项目如期实施,紧盯资金支付进度,确保用好中央和省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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