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发布 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同比翻番
前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去年佛山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320.72亿元,同比增长14.77%;缴存额155.09亿元,首次超过150亿元,同比增长13.3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建住房新增3.94万套。
缴存额度稳步增长。2019年末,缴存总额1089.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59%。
提取持续扩大。2019年,佛山职工公积金提取额113.82亿元,同比增长11.13%,占当年缴存额的73.39%,比上年减少1.45%。2019年末,提取总额768.9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37%。至2019年末,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建住房累计41.85万套、面积共4781.40万平方米。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同比翻番。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3万笔88.1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9.80%、115.84%。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59万笔共484.87亿元,贷款余额309.27亿元,同比分别增加12.50%、22.20%、25.70%。
此外,随着2018年、2019年两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向租赁住房倾斜,职工租赁提取人数从2017年的4.64万名增至2018年的13.99万名,2019年再增至19.78万名;提取金额也从2017年的1.99亿元增至2018年的7.49亿元,2019年再增至10.36亿元。
记者昨日从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了解到,禅城印发实施了支持工业及批发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的扶持办法(简称“扶持办法”),今年3~5月,符合条件的工业或批发业企业最高可获110万元资金扶持。
本次扶持办法的企业范围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禅城区且纳入禅城区统计库,并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2019年产值大于1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9年销售额大于5亿元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2019年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
根据扶持办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今年3月的产值或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实现正增长,按定额10万元予以扶持。在此基础上,1~3月累计产值或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0%以上的,再按定额10万元予以扶持。
未达到如上条件,但今年1~3月产值累计增幅比今年1~2 月累计增幅提高15个百分点的,按定额5万元予以扶持。
扶持办法还增设了特殊贡献扶持资金。今年1~3月累计工业增加值或销售额排名在全区前20名,且工业增加值或销售额累计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的,按定额20万元予以扶持。特殊贡献扶持资金可与上述扶持资金叠加享受。
根据扶持办法,4月、5月扶持标准与3月的有所不同。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在4月、5月实现当月产值或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实现正增长,但增幅不足5%,按定额5万元予以扶持;当月产值或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实现5%及以上增长,但增幅不足10%的,按定额10万元予以扶持; 当月产值或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实现10%及以上增长,按定额15万元予以扶持。
4月、5月的特殊贡献扶持资金参照3月的扶持标准,也可与上述扶持资金叠加享受。
扶持资金从4月开始按月申报,3月的扶持资金在4月申报,4月、5月的扶持资金依此类推。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具体使用方案可由企业自行决定。
“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得110万元资金扶持。”禅城区经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扶持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工业和批发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将切实推动禅城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
此前,禅城还出台“禅六条”扶持政策,从提供疫情防控保障、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大企业用工支持等方面,对工业及批发业企业进行扶持。
示例
工业企业A
在符合基础条件和申请条件情况下,2020年3月单月产值2亿元,同比2019年3月产值1.99亿元实现正增长,则可获得扶持10万元。如果其在3月底通过发挥总部数据统筹作用等方式,又实现了1~3月同比增长了-10%以上,则可再获得10万元扶持。
企业A在4月、5月当月的产值同比2019年4月、5月的增速皆超过10%,则可以再获得4月、5月两个月的扶持共30万元。
最后,由于该企业在1~3月、1~4月、1~5月皆实现累计工业增加值排名在禅城区前20名内,且工业增加值累计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则每月获得特殊贡献扶持资金20万元。
因此,企业A共计可获得扶持资金110万元。
工业企业B
该企业2020年3月份单月产值同比未实现正增长,同时在1~3月份产值未实现同比增长-10%以上,但是实现了1~3月份累计产值比1~2月份累计产值增长了15%以上,则可获得5万元的扶持资金。
昨日,记者从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该局发出通知要求我市燃气企业通过争取优惠气源、压缩购销差价、下调最高限价等措施,切实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我市燃气企业要加强与上游气源供应企业协商沟通,积极争取更多的优惠气源。要切实压缩购销差价,逐步降至合理区间,以2019年全年实际平均购销差价为基础,全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平均购销差价下压18%。要下调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最高限价,2020年2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年用气量1500万立方米以上由3.28元/立方米降至2.98元/立方米; 年用气量500万(不含)~1500万(含)立方米由3.65元/立方米降至3.35元/立方米;年用气量500万(含)立方米以下由3.85元降至3.55元/立方米。要确保让利措施落实到位,将上游气源的优惠价格、省内管道降低的运输价格、本企业压缩的购销差价全部让利给终端用户,并对已收取的让利款及时退回或抵扣给用户。
据市发改局介绍,这些优惠措施将惠及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全市所有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的管道天然气用户,可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约1.9亿元。
我市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燃气企业表示,坚决支持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措施,确保优惠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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