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月湖、霏梵印象公园、玉器街、翠宝园……领略不同的桂城风情
带大家一起去映月湖、霏梵印象公园、玉器街、翠宝园,领略不同的桂城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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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月湖
游玩攻略
摄/潘伟欣
位置:平洲映月湖
交通:
1、自驾车:导航“映月湖公园”可到附近;
2、公共交通:乘坐G3路、佛232B、桂09路、桂14路、桂30路、桂32路到桂城街道办事处(富景花园)即可。
亮点:小桥碧波、拂风细柳;淙淙流水间,更显得生意盎然。近年来,桂城街道通过“三部曲”治理行动实现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改善映月湖公园水体生态,进一步打造水清、草靓、景美、人悦的美丽映月。在这样的美景下,不用喝Mojito,也能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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霏梵印象公园
游玩攻略
摄/穿行者
位置:平洲霏梵印象公园
交通:
1、自驾:导航“霏梵印象公园”到达附近;
2、乘坐佛232、桂08、桂09、广275等公交线路到达“太平路口”站,步行约2分钟即到。
亮点:临江而建、坐拥超长江岸线,INS风网红拍摄点、日韩英伦街超酷涂鸦天台、临江别墅......
多个1:1实景场景总有一处适合探寻光影世界的你!喜欢拍照的街坊又怎么能错过这个桂城网红打卡点?吃喝玩乐都能在这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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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洲玉器街
游玩攻略
位置:平洲玉器街
交通:
1、自驾:导航“平洲玉器街”到达附近;
2、乘坐乘坐g9、佛232、桂04、桂07、桂08、桂10、桂14、桂15、桂19、桂24、桂30路到达“立新路(玉器街)”站可到附近。
亮点:这里是国家AAAA旅游景区,集玉器展览、交易和玉文化旅游等功能于一体。岭南传统民居建筑风格彰显玉器的素雅华贵,漫步进园,尽情体验一番岭南风情。
各位高明街坊对于电动自行车你是否存在很多疑问?电动自行车如何登记上牌?需不需要考取驾驶证? 电动自行车登记入户有什么要求?官方解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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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如何登记上牌?需不需要考取驾驶证?
《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明确我市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进行登记,并取得牌证。具体的登记要求,以市公安局的《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为准。符合国家标准并取得3C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经登记后可以在本市使用;存量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政策规定,符合国家标准并取得3C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需要取得驾驶证。
02
电动自行车登记入户有什么要求,提交什么材料?
我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入户,是全省统一的。《规定》明确要求购买电动自行车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入户登记。初次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的,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非机动车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填写申请表,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三)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明和国家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具体可结合《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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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电动自行车是否要带安全头盔?
《规定》明确在我市范围内,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带头盔。在制定规定的调研和征求意见时,市民普遍认为,正常使用的电动自行车车速较快,为了维护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必要规定驾驶人和乘坐人都佩戴安全头盔。另外考虑到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驶时存在随意占用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内穿行、不按交通指示灯通行、追逐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容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同时根据交通事故数据分析显示,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绝大部分致死原因是头部颅脑损伤,因此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规定》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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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是否要买保险?保险费用高吗?
《规定》鼓励我市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管理人为电动自行车购买保险。电动自行车车速相较于普通自行车车速较快、灵敏度高,容易与机动车及行人发生碰撞,为电动自行车投保相关保险有利于保障各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经多次调研论证, 《规定》第七条规定“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电动自行车相关保险”,不做强制购买保险要求,充分尊重市民的选择权。保险的费用由各保险公司自行确定。据了解,目前就电动自行车推出的保险有三种,分别为53元/年、105元/年、175元/年,涵盖的保险范围也不同(具体可以咨询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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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是不是不能载人?
《规定》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不能搭载成年人,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载人不得超过1人。《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因此,《规定》明确,在市区道路电动自行车不能搭载成年人。
06
电动自行车改装、加装雨篷允许吗?
《规定》第十二条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电动自行车实施影响交通安全的拼装、改装、加装装置行为。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 〔2019〕53号)规定: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拼装、非法加装、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必须予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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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走哪条道?和汽车一起走安全如何保障?
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道路右侧通行。非机动车道受阻或没有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可以借用临近机动车道通行,但要注意避让机动车,确保行驶安全。08
驾驶电动自行车有什么要求?年龄限制是怎么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规定》明确“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不满16周岁的,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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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路段如何划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有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限制、禁止通行区域或者道路作出规定,应当提前十五日向社会公告,必要时公开征求意见”的规定,《规定》第六条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实际道路交通状况规定电动自行车限制、禁止通行的管制路段。
规划或者调整管制路段由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提出意见前,应当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规划或者调整管制路段的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15个工作日后实施。”在道路管制时段,电动自行车禁止通行。
10
电动自行车充电有什么要求?物业企业及村、居委会怎样配合做好涉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
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车辆所有人安全防火意识薄弱,电动自行车充电阻塞共用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私自拉接电线等存在火灾隐患的行为,尤其是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发生了多宗因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当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电动自行车引起火灾的原因主要有:充电线路老化、电池短路、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不匹配、过长时间充电、充电电压不稳定、充电环境随意等。
鉴于目前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问题多集中在住宅小区及城中村区域,《规定》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和村、居委会的消防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巡查所管理区域,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发现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堵塞消防通道、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应当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向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派出所进行报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进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制定防火安全制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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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接受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或者协助交通警察维护交通秩序的是不是可以不处罚?
《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罚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自愿接受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或者协助交通警察维护交通秩序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电动自行车违法查处执行与机动车不同,从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角度出发,为培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起草部门拟通过在交通繁忙、电动自行车集中路段设置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学习点,以驾驶人自愿配合协助疏导交通进行安全劝导的方式,让驾驶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建立“以学促管”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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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曝光的具体怎样操作?
《规定》明确,驾驶电动自行车实施了醉酒后驾驶,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拒绝、逃避交通警察检查,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逆向行驶等五项违法行为被处罚后,一年内再次实施同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并及时将违法曝光数据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议取消前往高风险地区出行计划
国家卫健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表示,端午假期人员流动将大幅增加,与此同时,境外疫情居高不下,输入风险持续存在。他建议公众非必要少外出,出行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情况,取消前往高风险地区出行计划,做好旅途中和在公共场所的防护。
交通运输部最新通知!
端午节及今后一段时期 继续暂停省际旅游客运!
交通运输部网站6月24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端午节期间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端午节期间和今后一段时期,各地继续暂停省际旅游客运,不得开放办理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省际旅游客运业务备案。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总体稳定,北京市发生新发地批发市场聚集性疫情后,与新发地直接关联的疫情基本得到控制,但一些地区发现散发病例,疫情防控丝毫不能掉以轻心。端午节期间,人民群众探亲、中短途旅游等出行需求较为旺盛,预计营业性客运量较假期前有所增长。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保障人员、物资流动安全有序畅通,现就切实做好2020年端午节期间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慎终如始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202号)等部署,坚持分区分级、精准施策,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督导检查,指导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和城市交通相关经营者严格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船舶船员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3.0)》等指南,做好运输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人员防护、体温检测、发热人员移交、信息登记等防疫措施。特别是当地疫情风险等级由低风险调整为中、高风险的,要督促相关经营者立即严格执行相应等级的防疫要求,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
端午节期间和今后一段时期,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署,继续暂停省际旅游客运,不得开放办理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省际旅游客运业务备案。继续执行公路水路口岸“货开客关”措施,强化对入境货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封闭管理,采取“点对点”运输方式,精准做好入境人员接运环节的疫情防控和运输保障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引导游客错峰出行出游,出入交通运输公共场所、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期间落实戴口罩、手卫生、“一米线”等防护举措。北京市和环京“护城河”地区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继续暂停出租汽车、顺风车进出京业务,进出京省际客运班线和跨省公交尚未恢复运营的,暂不恢复。
二、切实加强道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运营组织
端午节期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利用大数据等手段,综合研判2020年端午节客流趋势、出行特点,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运输服务复工复产等情况,指导道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经营者制定完善运输组织方案,充分发掘运输潜力,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强化客运枢纽、火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切实强化运输供给、提高疏运能力、减少人员聚集。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组织,切实保障城乡群众出行需求。要督促企业创新服务举措,积极开展联网售票、定制客运服务。
三、做好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物资、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物资等相关物资供应及运输情况,及时对接物资运输需求。要确保进京鲜活农产品等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三保障一通畅”(保障运输供需有效对接、保障应急运力及时调配、保障司乘人员防护到位,确保进出京运输通道通畅),为北京地区人民群众重点生产生活物资供应提供更为有力的运输服务保障。要落实国务院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对短期内向北京地区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从业人员,在体温检测正常和封闭管理的前提下,原则上不需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
四、全力保障公路水运网络通行顺畅
端午节期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和路网运行监测,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做好公路保通保畅,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对易发生拥堵缓行的路段和收费站,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疏导力度,并保障应急车道畅通。要利用公路沿线情报板、电视、广播、微信微博、导航软件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要指导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加强停车、如厕、餐饮、购物、加油(加气、充电)管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服务保障工作,保障公众安全、舒适、便捷出行。要加强航道、船闸等水运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和监测,保障水路运输通道运行安全与畅通。
五、切实维护行业安全稳定
端午节期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做好车船技术状况检查,加强运行线路安全评估和动态监控,加强从业人员安全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纠正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运输安全。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特别是“两客一危”、农村客运企业,密切关注天气和路况信息,加强恶劣天气运行安全风险评估研判,及时按规定调整运行安排,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格落实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加强港口客运站安检查危。要强化水路客运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各项管理措施,加强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前船岸安全检查。要会同有关部门增派执法力量,加强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旅游景区景点、“六区一线”重点水域、通航密集区等重点地区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秩序管控,严格查处非法营运和营运车船违法经营行为。要发挥信息化监管系统作用,强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道路货运、出租汽车、船员换班等重点领域运行动态监测,畅通利益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行业稳定“零报告”制度,全力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稳定运行。
六、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端午节期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严格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应急运输保障电话24小时畅通,强化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到岗到位、尽职尽责,妥善处置涉交通运输各种突发事件和险情,并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报送。
端午节期间铁路、民航、邮政运输保障工作要求,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负责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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