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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国六”汽车,佛山有补贴!操作细则征求意见中!

时间:2020-06-11     人气:4820     来源:佛山发布     作者:admin
概述:佛山市商务局草拟的《佛山市商务局关于消费者购买“国六”排放标准汽车补助资金申领操作细则》,今日起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

      佛山市商务局草拟的《佛山市商务局关于消费者购买“国六”排放标准汽车补助资金申领操作细则》,今日起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

      根据《细则》,佛山号牌车主售卖或报废注销旧车、并购买新车,每辆补助人民币3000元。申报流程可在“佛山扶持通”微信小程序或网站进行。

      补助对象

      在佛山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法人企业购买“国六”排放标准并在佛山辖区内上牌汽车的消费者(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等),财政供给单位购置新车的不予补助。

      补助标准

      购买新车:每辆补助人民币2000元。

      汽车更新换代:佛山号牌车主售卖或报废注销旧车,并购买新车,每辆补助人民币3000元。

      汽车集体采购:同一消费者一次性购买5台及以上的大、中、重型客运、载货汽车(车辆单价不少于50万元),每辆补助人民币5000元。

      同一辆新购车辆,仅能在以上补助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申领,重复申领无效。同一辆旧车,仅能参与一次汽车更新换代补助项目的申报,重复申报无效。

      申报条件

      消费者购买车辆需要符合以下相关条件,方可申报补助资金:

      购买新车时间:2020年3月1日—2021年2月28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旧车售卖、注销时间:2020年3月1日—2021年2月28日(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时间为准,申报“汽车更新换代”补助时使用)。

      销售新车企业:在佛山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法人企业。

      车辆注册登记:消费者需在佛山市完成新购车辆的注册登记(即俗称的“车辆上牌”)后,方能在佛山扶持通平台申领补助资金。

      申报流程

      补助资金申领采取线上“秒报秒批秒付为主、人工审核为辅”的方式。消费者在2021年3月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通过“佛山扶持通”微信小程序或网站注册并核验身份后进行在线申报。

      佛山扶持通

      若申报成功,资金领取可使用微信钱包(实时到账)或者银行账户(定期集中办理资金发放);若申报不成功,则可在线申诉。

      具体的申报情形

      及有关说明如下

      购买新车

      1.车主自行申报。购买新车的消费者,通过佛山扶持通微信小程序扫描《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左上角的二维码,确认系统显示的车辆信息、补助金额等无误后(如有异议,可在线申诉),即可申报。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将根据车主的选择,相应发放至车主的微信钱包或银行账户。自然人车主使用微信钱包领取资金方式下,可实现“秒报秒批秒付”。

      2.委托他人代报。消费者委托他人代报的,需签订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注册登录佛山扶持通微信小程序,申报时先上传经车主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填写车主身份信息、车主名下的银行账户信息,扫描《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左上角的二维码,确认系统显示的车辆信息、补助金额等无误后(如有异议,可在线申诉),即可申报。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将发放至车主的银行账户。

      汽车更新换代

      1.车主自行申报。将名下旧车售卖或报废注销并购买新车的消费者,通过佛山扶持通微信小程序分别扫描《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左上角的二维码(报废注销情况下,录入旧车号牌号码),确认系统显示的车辆信息、补助金额等无误后(如有异议,可在线申诉),即可申报。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将根据车主的选择相应发放至车主的微信钱包或银行账户。自然人车主使用微信钱包领取资金方式下,可实现“秒报秒批秒付”。

      2.委托他人代报。消费者委托他人代报的,需签订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注册登录佛山扶持通微信小程序,申报时先上传经车主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填写车主身份信息、车主名下的银行账户信息,分别扫描《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左上角的二维码(报废注销情况下,录入旧车号牌号码),确认系统显示的车辆信息、补助金额等无误后(如有异议,可在线申诉),即可申报。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将发放至车主的银行账户。

      汽车集体采购

      1.车主自行申报。消费者登录佛山扶持通网站分别录入每台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相关信息,确认系统显示的车辆信息、补助金额等无误后(如有异议,可在线申诉),即可申报。审批通过后补贴资金将发放至车主的银行账户。

      2.委托单位代报。消费者委托他人代报的,需签订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注册登录佛山扶持通网站,申报时先上传经车主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填写车主身份信息、车主名下的银行账户信息,分别录入每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相关信息,确认系统显示的车辆信息、补助金额等无误后(如有异议,可在线申诉),即可申报。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将发放至车主的银行账户。

      特别说明

      通过佛山扶持通网站开展补助申报,需手工录入相关信息,且资金无法通过微信红包实时领取,因此,建议消费者优先选择使用佛山扶持通小程序进行补助申报(除申领汽车集体采购补助外)。

      申诉所需材料及提交方式

      申诉人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在线提交相关申诉材料:

      拍照或扫描上传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的有效身份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资料。

      拍照或扫描上传车主将旧机动车报废注销后取得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申请汽车更新换代补助的提供)

      拍照或扫描上传购车合同。(申请汽车集体采购补助的提供)

      拍照或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车主委托他人申请补助的提供)

      在线填写《佛山市汽车消费补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车主名下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信息。

      征求意见中

      该《细则》公示时间未6月11日至6月24日,各单位、个人如有修改意见,请反馈至佛山市商务局。

      电话:0757-83995350

      电子邮箱:gnmyk@fscom.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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