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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交警在五区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时间:2020-08-04     人气:11969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admin
概述:8月3日是《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佛山交警在五区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在南海区南桂路执勤点,交警30分钟内就查处了20余宗。......

  8月3日是《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佛山交警在五区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在南海区南桂路执勤点,交警30分钟内就查处了20余宗。

  不少人走机动车道

  安全头盔佩戴率低

  8月3日下午,在南桂路执勤点,外卖小哥阿盛(化名)因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被交警拦下。“我以为车要被扣了,吓得腿都软了。”面对交警,阿盛哭了。据了解,他今年刚刚高中毕业。为补贴家用,暑假从老家四川来到父母的打工地南海,租了一辆电动自行车送外卖。作为新手,上班一个星期,他每天只能派送十来单外卖。“我不知道佛山这边的规定,怕车被扣了,要赔给租车公司6000元钱。”阿盛抽泣着说。

  “我们不扣车,你别急。”面对情绪激动的阿盛,交警帮他扣上了头盔的扣子,耐心对他说,“你把头盔戴好,不然起不到保护作用。以后记得别走机动车道了,很危险。”

  记者在现场发现,不少电动自行车已经上牌,但不戴头盔、走机动车道的人并不少,其中外卖小哥邓先生在机动车道行驶时,还把头盔挂在了车尾,“头盔是镂空的,下雨了戴着不自在。”

  在南桂路这一执勤点,30分钟内就有20余人因走机动车、逆行等,被处以书面警告,不戴头盔则被处以口头警告。

  据统计,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绝大多数致死原因是头部颅脑损伤。《规定》特别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将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下罚款。南海交警大队民警凌霞表示,目前头盔的佩戴率不高,前期以警告教育为主,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此外,佛山交警还安排了流动宣传车、铁骑,在中心路段等开展“大喇叭”宣传劝导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处罚。违反《规定》的驾驶员,需现场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签署安全承诺书,或者参与交通劝导活动。

  市区道路不得搭载成人

  横过机动车道应下车推行

  除了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驾驶员不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外,记者在执勤点发现,还有不少市民边骑车边玩手机、抽烟,或者一车搭载多人。

  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同时,《规定》还要求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时,禁止使用手机或者饮食。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横过机动车道时要下车推行。

  值得注意的是,我市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进行登记,并取得牌证。符合国家标准并取得3C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经登记后可以在佛山使用;存量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集中上牌工作延长至9月30日。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申领电子行驶证的,电子行驶证与纸质行驶证具有同等效力。

  在充电方面,《规定》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充电,并鼓励厂企、机关单位、住宅小区等场所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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