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春运期间旅客的出行需求,地铁各线路将安排1至4列备用车作为应急运力储备,并于1月26日起在七号线高峰期开行“美的大道站至燕山站”长线车和“锦龙站至深井站”短线车。
此外,广州地铁将分时段延长线网运营服务时间,其中2月9日(除夕当天)全线网延长1.5小时运营服务时间。在返穗高峰期间,2月15日至17日(农历正月初六至初八),一、三、三北、五、八号线将延长1小时运营服务时间,二、七号线将延长2.5小时运营服务时间。
1月25日起买车最高补贴5000元
1月24日,记者从广州市商务局获悉,在新春佳节到来之际,广州市计划开展2024年“粤享购车 新春有礼”汽车消费专项活动。活动购车消费时间为1月25日—2月3日(共计10天),在此期间购车消费的市民可申请本次购车补贴。活动申请开放时间为1月25日中午12:00:00—2月3日23:59:59,消费者可在此时间段提交申请资料。
至于购车条件,广州市商务局介绍称,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1月25日—2月3日期间购买非营运小客车新车。其中小客车是指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补贴申领材料为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支付凭证、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值得一提的是,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为准,支付凭证(其中一笔交易必须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发票时间、行驶证办理时间须在1月25日—2月3日时间范围内,所有补贴材料实名信息需与申请人信息保持一致。申请人需在1月25日—2月3日期间完成补贴提交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办理。
补贴对象:活动期间向参加本次活动广州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并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
补贴标准:第一档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含),补贴3000元/辆;第二档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在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补贴5000元/辆。
注意事项:预算补贴资金总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最后一名消费者以申领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市商务局将发布活动提前终止公告。
人工客服: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952005客服热线,拨4转入“消费券、消费补贴业务”,拨2转入“消费补贴业务”进入人工客服。
申领平台:“2024年穗车购”微信小程序
申领流程:登录→实名验证→上传资料→等待审核→补贴到手!
具体操作:符合申请要求的个人消费者通过“2024年穗车购”微信小程序购车补贴申领页面,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后线上申请。
1.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选购车辆且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支付凭证,并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2.下载微信App,进入“2024年穗车购”微信小程序购车补贴申领页面。
3.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信息提报页面。
4.拍照上传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支付凭证、身份证件、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并核查确认相关信息后提交,提交时需授权进行实名验证,系统会对上述证件、材料进行自动比对,如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信息与后台不一致,则无法提交并告知提交失败原因。
5.申报材料全部上传成功后,申请人阅读并同意《补贴资金申领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确认。
6.系统提示材料提交成功,等待审核。申请人可随时在“2024年穗车购”微信小程序购车补贴申领页面查看补贴审核发放进度。
7.合作平台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8.完成初审后,政府指定人员对申请人的资格以及所上传平台的发票、支付凭证、行驶证、身份证等材料进行复核。
9.复核通过后,合作平台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个人消费者提交申请的微信账户钱包零钱内。
为满足春运期间旅客的出行需求,地铁各线路将安排1至4列备用车作为应急运力储备,并于1月26日起在七号线高峰期开行“美的大道站至燕山站”长线车和“锦龙站至深井站”短线车。
此外,广州地铁将分时段延长线网运营服务时间,其中2月9日(除夕当天)全线网延长1.5小时运营服务时间。在返穗高峰期间,2月15日至17日(农历正月初六至初八),一、三、三北、五、八号线将延长1小时运营服务时间,二、七号线将延长2.5小时运营服务时间。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村何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01月24日上午10:3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村何屋股份经济合作社解放北路伍家祠商铺13号出租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一 | 项目名称 | 解放北路伍家祠商铺13号 | ||
发包单位 | 新塘镇群星村何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二 | 竞得者 | 杨静珊 | ||
中标金额 | 3500元/月 | |||
三 | 参与投标单位或个人及排名 | 名次 | 投标单位或个人 | 最高报价 (元/月) |
1 | 杨静珊 | 3500 | ||
四 | 交易地点 | 交易机构: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交易地址:新塘镇人民政府 | ||
五 | 公示时间 | 公示时间为: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1月29日,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4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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