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明城镇潭朗村委会农用土地出租(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文昌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将明城镇潭朗村委会后侧农用土地出租(第二次)进行公开竞价出让招标,本项目委托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
明城镇潭朗村委会后侧农用土地出租(第二次),土地面积约80.33亩,具体详见附图及业主指引。
二、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方式为明标举牌竞投,价高者得,标底价为人民币86724.00元/年,第一个举牌为标底价,之后每次举牌加价人民币500.00元/年,价高者得,直至无人举牌为止,低于投标底价的投标报价视为废标。递增情况:每3年递增5%。
竞投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主持人宣布“第二次”, 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间、竞投时间及竞投地点:
1、潜在竞投人应于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
2、竞投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10时 30 分。
3、竞投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明城镇城五路16号)。
六、报名要求: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6.1法人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6.2其他组织申请: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6.3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6.4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注意事项
7.1竞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担保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担保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投资格。(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2在开标前,招标人有权撤销本次招标。
7.3竞投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竞投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负。
7.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相关情况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文昌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先生、关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899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68329
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南、兴民路以东地块(29.48亩)场地平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南、兴民路以东地块(29.48亩)场地平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4-00880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南、兴民路以东地块(29.48亩)场地平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16,286.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南、兴民路以东地块(29.48亩)场地平整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16,286.5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南、兴民路以东地块(29.48亩)场地平整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16,286.5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按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及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 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南、兴民路以东地块(29.48亩)场地平整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南、兴民路以东地块(29.48亩)场地平整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①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④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2)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①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未被锁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内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③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成交(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成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成交(中标)项目获取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专职安全人员要求: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为准。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1日至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3楼)。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
5.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清路76号
联系方式:0757-88237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景华街19号113铺
联系方式:18025867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小姐
电 话:18025867589
一、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文昌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将明城镇“猪肝坪”(土名)农用土地出租(第二次)进行公开竞价出让招标,本项目委托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
明城镇“猪肝坪”(土名)农用土地出租(第二次),土地面积约54.07亩,具体详见附图及业主指引。
二、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方式为明标举牌竞投,价高者得,标底价为人民币50664.00元/年,第一个举牌为标底价,之后每次举牌加价人民币500.00元/年,价高者得,直至无人举牌为止,低于投标底价的投标报价视为废标。递增情况:每3年递增5%。
竞投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主持人宣布“第二次”, 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间、竞投时间及竞投地点:
1、潜在竞投人应于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
2、竞投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09 时 30 分。
3、竞投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明城镇城五路16号)。
六、报名要求: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6.1法人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6.2其他组织申请: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6.3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6.4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注意事项
7.1竞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担保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担保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投资格。(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2在开标前,招标人有权撤销本次招标。
7.3竞投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竞投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负。
7.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相关情况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文昌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先生、关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899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6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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