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魁奇路部分路段环境将大大提升!争取9月30日前完成!
三线乱拉乱挂?占道经营?
整治!
佛山市城市主干道和出入口系统治理
“百日攻坚”行动持续开展中
当前,佛山正开展城市主干道和出入口系统治理“百日攻坚”行动。近日,作为行动总牵头的市“百千万工程”城乡环境治理专班,会同市、区、镇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走访禅城魁奇路等多地,目之所及不断出现城市乱象,即时明确并安排相关工作任务,持续为人民群众创造干净清爽的城市环境。
工作组首先来到禅城区魁奇路(沙岗段),现场可以清晰地看到,该路段三线乱拉乱挂问题突出,例如在镇中路口掉头位置、红星村、路段周边厂房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体现。
针对沙岗地铁站西侧周边陶瓷店铺存在出店经营,以及停车场内部设置临时集装箱的问题,石湾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会要求店铺立即整改,并对集装箱外立面进行美化,让集装箱成为地铁口的“风景线”。
佛山市城乡环境治理专班表示,针对在行动中所发现的所有城市乱象,各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立即整改,后续要保持发现问题在路上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整治行动,巩固整治成果。市城乡环境治理专班会加强督查统筹,检验整治成果,确保在今年9月30日前,基本完成11条城市主干道示范路、11个重点高速公路出入口和11个大型立交桥梁的系统治理工作任务。
全市11条城市主干道示范路名单,其中涉及石湾镇街道路段。
据了解,今年6月,佛山市城市主干道和出入口系统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正式启动,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城市主干道和出入口环境品质大提升。
关于石湾镇街道招生咨询窗口
现场接待时间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家长:
因招生高峰期已过,为更好地开展下一阶段的审核工作,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石湾镇街道招生咨询窗口现场接待时间调整为每周二、每周四上午(08:30-12:00)。请各位家长注意安排时间,以免耽误办理相关事务。
家长如有事务需要咨询,可拨打:12345热线或0757-83133985。
特此调整,望周知。
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石湾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佛山市2024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含初二年级学考和初三年级中考)
7月16日15:00起发布
录取日程也定了!
中考成绩这样查
01、初三年级中考成绩
初三年级中考成绩将于7月16日15:00起发布,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成绩。
方式一
市招生办将通过短信平台发送考生成绩短信,考生个人成绩直接发送到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请考生留意手机,由于短信发送和接收可能有一定时延,敬请耐心等待。
方式二
考生可使用手机或移动设备访问“佛山招考”“佛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凭准考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成绩。
以下为“佛山教育”
微信公众号查询入口
点击菜单栏【2024升学】-【中考查询】
即可进入查询页面
方式三
考生可使用电脑访问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凭准考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成绩。
访问佛山招考网
网址:http://zsks.edu.foshan.gov.cn
点击“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
即可查询
02、初二年级学考成绩
不实行网上发布,自7月16日15:00起下发至各区招生办,由各区转发初中学校通知考生。
热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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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考生对成绩有异议怎么办?
如考生本人对成绩确有异议,可于7月17日16:00前携带准考证到原就读学校(报名点)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申请复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登记表》。成绩复查仅为合成分数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
市招生办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书面回复各区。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市招生办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区招生办通知考生本人。
02、考生如何打印成绩证明?
自7月21日起,考生可使用电脑访问登录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本人《中考成绩证明》PDF文件并自行打印。考生通过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的《中考成绩证明》(包括黑白底色专用章),与市招生办出具的成绩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市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职和技工学校)可在系统中直接导出已录取考生成绩,无需考生另行打印成绩证明,各学校不得增加考生负担,不得要求考生提供成绩证明。
重要提醒
各区各中学要严格落实教育评价改革有关要求,严禁通过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高分考生、升学率等,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向班主任和学校报告中考成绩,不得在录取前统计发布高分考生分布统计,严禁以中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擅自评论试题难度。
中考录取日程出炉
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按照“统筹管理、数据集中、实时监控、分批录取”原则,公办、民办学校统一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
市招生办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优先批和市一中等9所学校录取最低资格要求。市招生办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资格线,各批次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不得低于全市最低资格线。
第二批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将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统一征集志愿,其中公办高中面向区内征集,民办高中面向全市征集。请考生密切留意市、区教育部门网站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相关工作将另行通知。
佛山市将切实规范招生录取方式,加强招生录取组织保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普通高中未经省、市教育部门批准不得跨市招生。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未经省教育厅审批同意,不得招收未在本地参加中考的学生。严禁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违规“掐尖”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行为,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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