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丹灶镇南沙工业区5号厂房租赁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出租人: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厂房不动产权证号为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200376836号A。
4.租金收取方式: 租金(含配套空地租金)以及物业管理费每季度支付一次,采取先交后用的方式:第一期租金(含配套空地租金)以及物业管理费(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于物业租赁合同书签订之日起20日内一次性支付(遇节假日可顺延),往后每季度的租金(含配套空地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须分别于当季首月的15日(即1月15日、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前一次性缴交。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6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 年2月27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5 年2月28日 9时00分至9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简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432211
地址:丹灶镇建沙路东四区3号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上述标的无产权证,竞得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4.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月的15日前向出租人缴清当月租金。
5.水电供应情况:租赁物现状没有水电,由竞得人自行申请报装相关水电。其中,竞得人报装用电可通过借用第三方的专用变压器供电(距离租赁物约150-200米),但竞得人须自行承担电线安装费用并定期向第三方支付电费(标准为1.5元/度);或竞得人可自行向供电部门报装专用变压器进行供电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竞投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投活动。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出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投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投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投人自行负责承担。
6. 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投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其他要求
1.租金及管理费标准:租金含税价9.9元/平方米/月作为公开出租的租金起始价,以后每3年递增10%;物业管理费(不参与竞价)按照含税价1.5元/平方米/月标准缴纳,以后每3年递增10%。
2.租赁保证金: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租赁保证金(以6个月的竞得价月租金为准)支付完毕给出租方。
3.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年内投入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资金用于租赁物的装修改造,其中租赁物装修改造内容包括租赁标的物修缮(含地面平整、墙体修复)、消防设施改造投入、用电增容、宿舍装修改造等在内,但承租方购置用于生产的设备设施费用不列入物业改造资金范围内。
4.如竞得人逾期仍未全面履行完毕装修改造义务,则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方按照承诺投入的物业改造资金200万元与实际投入改造资金的差额部分向出租人支付补偿款项。若承租方逾期仍未支付补偿款项的,则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按现状无偿收回租赁物,并继续向竞得人追缴不足部分的补偿款项。
5.由于竞得人需要对原有建(构)筑物进行修缮,出租人同意自物业交付之日起给予承租方3个月装修改造,在此期间按照1000元的标准计收竞得人的租金(不计收物业管理费)。
6.租赁物的二、三楼物业不得用作餐饮经营。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投申请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1日17时30分止;
2.竞投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日17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5年3月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566068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资大楼二楼201室(九江客运站斜对面)
佛山高明技师学院创办于1997年,是由高明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学校,开展预备技师、高级技工教育,同时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业务,是佛山重要的综合性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院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职业教育园,因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指导老师(管理男生宿舍)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生活老师岗位需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应聘生活老师岗位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7日。
7.应聘生活老师岗位要求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会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高中、中专、中技学历4400元/月,大专(高级工)学历4550元/月。
2.工作每满两年,经考核合格者,晋升一档工资。
3.按相关政策规定购买社保。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27日17:30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将报名所需资料发到电子邮箱:gmjxbgs@163.com。邮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3.报名所需资料:
(1)《佛山高明技师学院教职工招聘报名表》;
(2)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以及近期个人生活照;
(3)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注:应聘人员在考核前提交原件查验审核。
五、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六、考核方式
生活老师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笔试(办公软件应用操作)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笔试成绩排名,每个招聘岗位按1:5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符合要求人数少于按1:5比例确定的人数的,按实际人数参与面试。排名按各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分者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七、体检
每个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按聘用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情况,通知排名后一位者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文件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佛山高明技师学院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未报到者按放弃录用处理。出现放弃录用情况或其他情况,是否增补成绩排名下一位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高明区职业教育园区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757-88686122
手机:199 2827 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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