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9名
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6年2月27日后出生);
6.报考者报名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需现已取得毕业证书):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非在职)、法学学士学位;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非法学本科学历(非在职)、学士学位,并获得第二学位为法学学士学位。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扫描二维码查看。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7日—3月7日;
详情请留意佛山市政府人才网(网址:www.fsrlzy.cn)、佛山法院网(www.fszjfy.gov.cn);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请登录网址
http://wethapp.citygf.com/courtenroll/public/index.php/api/entry或扫描文章开头的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注册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大于30kb小于2M)完成报名,待入围体检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三)资格审查
由该院对报考人选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信息填报不完整的视为不符合条件)。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初步审查结果。
考试安排
由有资质的出题机构命题,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试,考试总分100分,项目分为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面试,三项分值占比分别为30%、20%、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各项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法院网。
(一)笔试(满分100分,占比30%)
考试范围为法律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的选择题,以及考察常识常理常情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的主观题。
(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满分100分,占比20%)
根据播放的录音录入内容,按考生每分钟录入字数和准确率进行综合打分。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不列入考试成绩,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聘用参考依据之一。
(四)面试(满分100分,占比50%)
根据笔试及中文录入测试成绩的综合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一定的比例(如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各项素质。
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根据笔试、中文录入测试、面试各项折算成绩合计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该院进行组织考察。
(二)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佛山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可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该院决定。
聘用与管理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该院按照有关规定备案,按有关程序聘用。工资福利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有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二)管理
聘用人员主要从事书记员审执辅助性工作,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管理。
其他事项
(一)考试相关通知均在佛山法院网(www.fszjfy.gov.cn)发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二)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保留1年,自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在成绩保留期内,出现合同制书记员岗位空缺的,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内,按考试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该院决定另行组织招聘考试的,本次成绩不再保留。该院对是否递补有最终决定及解释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或应聘资格。
联系人:廖小姐;联系电话:0757-82630747。
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0757-82631123。
本公告对外发布在佛山市政府人才网(网址:www.fsrlzy.cn)及佛山法院网(www.fszjfy.gov.cn)。

为提升道路通行质量,三水区白坭镇将对汇龙大道、汇博路、汇博二街及汇博三街进行道路维修施工(详见位置示意图)。施工期间,上述道路将临时封闭一条车道,具体安排如下:
一、施工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5月4日
二、施工期间措施:
1.安全警示:施工单位将在道路两端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标牌,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
2.交通疏导:安排专人进行现场交通疏导,确保施工期间交通秩序畅通无阻。
3.通行指引:请途经车辆及行人严格按照现场指示通行,共同维护施工期间的安全与秩序。
三、温馨提示:
施工期间,上述道路将临时封闭一条车道,可能会对您的出行造成一定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广大市民对道路维修工程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联系方式:
如遇问题请联系现场负责人:叶晓群,电话:13794122993
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6年2月27日后出生);
6.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科代码:A0301、B0301)。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校方出具的相关证明(盖章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招聘流程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7日。该院视报考人数的实际情况可延长报名时间。
2.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扫描文章开头的二维码报名)。
3.报考注意事项:
(1)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材料缺漏的视为不符合条件,请各位考生确保报名材料齐全。
(2)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对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招聘条件要求的学科代码(A0301、B0301),以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
4.资格审查:由该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名单将统一公布,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报考者。
(二)考试安排
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试,考试总分100分,项目分为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面试,三项分值占比分别为30%、20%、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各项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占比30%):考试范围为法律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的选择题,以及考察常识常理常情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的主观题。
2.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满分100分,占比20%):根据播放的录音录入内容,按考生每分钟录入字数和准确率进行综合打分。
3.面试(满分100分,占比50%):根据笔试及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成绩的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一定的比例(如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考察考生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各项素质。面试前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该院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是否进行递补由该院决定。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面试合成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该院决定。
公示与监督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问题并查证属实的,由该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处理。
监督电话:0757-88821144
聘用与管理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该院按照有关规定报备,并安排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主要从事书记员司法辅助性工作,薪酬待遇及日常管理按《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考试相关通知均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官方网站:http://fy.gaoming.gov.cn
(二)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和入围体检的合适人选不足的,该院可适当减少招聘名额。
(三)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保留1年,自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在成绩保留期内,出现合同制书记员岗位空缺的,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内,按考试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该院决定另行组织招聘考试的,本次成绩不用保留。该院对是否递补有最终决定及解释权。
(四)报考人员请确认填报的手机号码正确且保持畅通,如因报考人员错填手机号码、临时更改手机号码不提前告知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该院在资格审查、各项考试、体检、考察、递补环节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资格。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或应聘资格。
联系人:曾先生,咨询电话:0757-88266695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