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落户顺德青田村
昨日,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杏坛镇青田村举行签约揭牌仪式,标志着该校社会学系在广东省内首个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正式落户顺德。
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青田村选择了一条以“乡村文明”为核心来探索乡村振兴的新路,其乡村振兴实践引起全国学者关注。
顺德区政府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合作在青田村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该基地将面向顺德区开展社会调查,研究并总结顺德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协调发展方面的经验;并利用高校人力、智力资源优势服务基层,将其办成高校观察社会变迁的研究基地和高校与地方良性互动的合作基地。
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社会学系教授渠敬东表示,青田有完整的生态系统和人文系统,包括水利系统、民俗风情等各层面都有累积,这非常宝贵,是社会学系学术研究最好的个案和区域之一。选择在顺德青田村设立社会学系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也是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伸向社会基层的一个触角。
顺德区委常委梁伟沛表示,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落户,是青田乡村振兴路径卓有成效的具体表现。推动乡村振兴是顺德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是顺德乡村振兴工作的“先锋队”。下阶段,顺德将结合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继续探索、深化乡村振兴理论和实践方法,推动顺德乡村振兴。
佛山新闻网讯 记者刘丹红 摄影杨广志报道:11月16日上午,高明区委副书记、区长梁耀斌代表高明区委区政府参加了在湖北省十堰市举办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年会命名表彰了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梁耀斌为高明区接过了沉甸甸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牌匾。
该荣誉集中展现了“十八大”以来高明区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丰实硕果,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在高明生根发芽的生动印证,更是高明继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入高质量、高水平的强大动力。
“我们将发挥高明生态优势,大胆开拓创新,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之治’作出高明贡献。”高明区长梁耀斌表示,接下来高明将以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新的起点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继续开展生态修复,打造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二是加强环保监管力度。三是大力发展生态产业,让高明的生态环境优势真正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从2016-2019年,高明区历经4年探索出一条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追求自然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创新之路。主要亮点有自然生态优势突出、污染防治硕果累累、湾区建设卓有作为、绿色发展动能充足、乡村振兴成效明显等。
市住建局公布了《加强服务型公寓建设管理规范商业、办公类项目销售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文称意见稿)。意见稿明确,非住宅项目的用水、用电,应按商业办公标准收费和管理,不配置管道燃气设施、教育学位等。非本地户籍的购房人或房屋使用人如需办理有关入户、入学手续的,具体应按《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执行。
明确设计要求:不得用单元式住宅套型设计
据悉,意见稿由市住建局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起草,旨在进一步明晰佛山市服务型公寓范围,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遏制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变相改造为公寓、住宅等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筑,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根据意见稿,佛山将加强服务型公寓建设管理。服务型公寓,是指在国有的商业用地(B1)或规划可兼容的商业用地(B1)上建设,具备可住宿、休息空间的,但不同于一般住宅平面和功能的商业类旅馆建筑。其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城市用地分类代码为B14),其产权年限为40年。
在商业用地上建设的服务型公寓,其计容建筑面积占商业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20%。其他用地性质兼容商业的,服务型公寓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的30%。各区政府可根据区域发展要求,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进一步确定本区域内服务型公寓式的设置区域和可建比例。在设计要求上,服务型公寓的建筑平面一般采用通廊式布局,不得采用单元式住宅套型设计。其建筑立面应做公建化处理,阳台应封闭且不得外挑,如设置空调室外机,应做隐蔽处理。
明确不动产权登记:用途统一登记为“办公用房”
意见稿提出,要严格规范商业、办公类项目的销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业、办公类项目时,应严格按照规划功能进行销售,制作专门的《商业、办公类项目重要信息提示》展板并固定在项目销售现场的显眼位置,对当期销售商品房的规划功能及使用属性进行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者签订的认购书、买卖合同等文件中,必须重点提醒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明示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标准等情况,以及不具备直接入户、入学和使用燃气的条件等相关不利因素。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经纪机构应如实发布项目销售广告,不得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除服务型公寓外的商业、办公类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经纪机构不得在商业、办公用房销售过程中以“公寓”“公馆”“×房×厅”等用语或设置具有居住功能的样板房误导消费者。此外,明确不动产权登记要求,批准为办公项目的,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时,房屋规划用途应统一登记为“办公用房”,不能以“公寓式办公、单元式办公、单间式办公等”用途进行登记。
明确公共配套服务:不配教育学位、管道燃气设施
在有关公共配套服务方面,意见稿明确,非住宅项目的用水、用电,应按商业办公标准收费和管理,不配置管道燃气设施、教育学位等。非本地户籍的购房人或房屋使用人如需办理有关入户、入学手续的,具体应按《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执行。
意见稿强调,自然资源部门在对建设工程做规划条件核实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审批图纸对现场进行核对,发现对未按照审批图纸进行建设、存在违法改扩建行为的,应依法移送城管执法部门处置。住建部门在建筑施工监督管理或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审批过程中,发现项目施工现场与有关部门审批确认的规划、设计、施工图纸等资料不一致的,或经规划部门认定存在违法改建扩建行为的,应立即要求建设单位停工,暂停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审批,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