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规解决小区里的"急难愁",让“小物业”惠及“大民生”
《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日(4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涵盖六大章节,有具体法条73条,其中不少法条体现了佛山特色和亮点。一些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在《条例》里均有涉及,如明确党建引领进小区,明确公共收益的范围和用途,规定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明确业委会的职责,规范物业服务人员的服务活动等。
住宅小区是社会治理的“毛细血管”、“神经末梢”,住宅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社会治理的成效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但是,现实中一些物业管理公司重管理、轻服务,小区业委会组建比例低,业主与物业地位颠倒;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频频投诉,甚至有业主以不交物业费表示“抗议”——长此以往,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缺乏信任,物业纠纷五花八门,引发的社会治理问题日益凸显。
要解决这一恶性循环,需要通过出台相关法律条例,让业主和物业双方的行为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群众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如今,佛山住宅物管新规实施,为破解“物业不好好服务,业主无可奈何”“部分业主任性,物业有苦难言”等难题开出了良方,将矛盾纠纷化解于初始,有利于城市精细化管理,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好事、实事。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当出现了问题、遇到了纠纷,需要有人管,职能部门自然不能缺位。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离不开部门和社区的监管;业主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也离不开部门和社区的积极引领。“小物业”牵动“大民生”,期待多方协作抓好《条例》落实,共同为民生幸福助力。
2021年3月24日,香港华欧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AI+智能医疗城市建设项目”,在杭州市成功举办发布会,在中国大陆地区正式启动全面工作。香港华欧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兼职执行董事陈昌荣,浙江省健康服务业促进会会长朱耀伟,中国信息协会医疗卫生和健康产业分会会长宋新,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网络信息中心主任史亚香受邀作为嘉宾出席本次发布会。
医疗行业在医学知识、临床经验、操作技能三方面的核心属性与人工智能相似,而AI在基于知识图谱的医学知识获取、基于医学大数据的临床经验掌握方面甚至可能优于人类医生。
陈昌荣说:为了希望普通百姓都可以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我们要大力发展AI+智能医疗城市建设。今天我们可以用语音技术大幅提高语音电子病历的普及度,使得我们的分级诊疗的源头数据得到总结和提炼,可以分享,我们可以用医学影像帮助影像科医生提升能力,我们可以用医考机器人,我们正在抓紧研发,变成帮助一线提升全科医生能力的助手,而这些工作我们希望是通过一个人工智能辅助诊疗中心的形式,为所有边远地区的医生和基层教学点基层的医疗点提供帮助。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网络信息中心主任史亚香指出,在医疗质量管理中,病历质控是医院管理的核心部分。AI病历质控产品的应用,既响应了国家医管政策,也满足了医院智慧化升级中的业务需求。她介绍到,目前中大医院病历质检覆盖率已达 100%,质检缺陷覆盖面由原来的重点缺陷检查升级为全缺陷检查,质检工作提速接近 10倍。
理性判断人工智能的未来
但是这只是一个展望,究竟人工智能人在多快的时间多广的广度和多深的深度,能够影响我们今天的时代。现在有人认为人工智能已经开始甚至要超越人类,主宰地球,有人认为人工智能只是一个虚幻的概念泡沫居多,我觉得要给出答案来,绝不是凭感性来判断,要实实在在地回归到科学的本质。
人工智能的发展,核心技术进展决定了产业进程,所以我们必须看看到底今天核心技术能做什么,就是我们发布会的主题顶天它的含义,那么其实人工智能技术这几年来不断的在各个细分的算法和相关应用领域取得了突破。那么总体来说第三次全球人工智能浪潮主要还是起源于2006年深度等相关算法的提出,在数学统计建模上已经可以取得重大的突破,可以使得机器在感知和认知智能上面开始做出与以往根本想象不到的优秀的表现。另外我们的脑科学也在不断的突破,希望通过神经元传导机制,未来能够进行更好地计算架构,对人类进行好的模拟和学习。
4月1日起
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关乎你的领工资、缴税、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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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财务决算1年内须完成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将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
2、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将延续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同全国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抚慰金支付标准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该司法解释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应在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50%以下(包括本数)酌定,同时规定,具有后果特别严重等特定情形的可在50%以上酌定。
4、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
交通运输部制定《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机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的小微型客车不得擅自用于道路运输经营。利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先按照道路运输经营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和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手续。
5、除种猪仔猪外 其他活猪调运原则上不出大区
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将自2021年4月1日起,逐步限制活猪调运。除种猪仔猪外,其他活猪原则上不出大区,并明确严禁使用未备案车辆运输生猪。
主要内容包括:
1. 严格执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制度,未备案的不得运猪;已备案的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违规,立即取消备案,绝不姑息;
2. 严厉打击使用未备案车辆运猪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对生猪进行检测,未检出阳性的就近屠宰,检出阳性的就地无害化处理并不给予补助;
3. 定期对生猪运输备案车辆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检出阳性的,暂停备案;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消备案。
6、老年人出入境证件办理将更便捷
国家移民管理局从2021年4月1日起,将实施6项便利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新举措。
(1)设置老年人等需扶助群体窗口,老年人可不经网上预约直接到出入境办证大厅窗口办理业务;
(2)便利老年人使用办证自助设备,加强出入境办证大厅自助设备人工引导服务;
(3)60岁(含)以上老年人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可直接复用5年内曾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居民身份证照片;
(4)提供多种证照费缴纳方式;
(5)升级改造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增加亲友代办等适合老年人网上办事功能,优化操作界面,增设大字体、大按钮页面展示;
(6)开通政务服务平台证件速递服务,为老年人等广大群众提供证件速递、邮费支付、全程速递信息查询等便民服务
7、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有调整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其中,14寸及以上且25寸以下阴极射线管电视机每台补贴40元,单桶洗衣机、脱水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每台补贴25元,整体式空调器、分体式空调器、一拖多空调器(含室外机和室内机)(制冷量≤14000瓦)每台补贴100元。
8、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再降低20%
财政部印发《关于取消港口建设费和调整民航发展基金有关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确,自2021年4月1日起,将航空公司应缴纳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在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降低50%的基础上,再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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