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实施!关乎顺德人领工资、缴税、办证…
4月1日起
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关乎你的领工资、缴税、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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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财务决算1年内须完成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将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
2、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将延续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同全国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抚慰金支付标准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该司法解释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应在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50%以下(包括本数)酌定,同时规定,具有后果特别严重等特定情形的可在50%以上酌定。
4、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
交通运输部制定《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机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的小微型客车不得擅自用于道路运输经营。利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先按照道路运输经营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和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手续。
5、除种猪仔猪外 其他活猪调运原则上不出大区
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将自2021年4月1日起,逐步限制活猪调运。除种猪仔猪外,其他活猪原则上不出大区,并明确严禁使用未备案车辆运输生猪。
主要内容包括:
1. 严格执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制度,未备案的不得运猪;已备案的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违规,立即取消备案,绝不姑息;
2. 严厉打击使用未备案车辆运猪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对生猪进行检测,未检出阳性的就近屠宰,检出阳性的就地无害化处理并不给予补助;
3. 定期对生猪运输备案车辆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检出阳性的,暂停备案;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消备案。
6、老年人出入境证件办理将更便捷
国家移民管理局从2021年4月1日起,将实施6项便利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新举措。
(1)设置老年人等需扶助群体窗口,老年人可不经网上预约直接到出入境办证大厅窗口办理业务;
(2)便利老年人使用办证自助设备,加强出入境办证大厅自助设备人工引导服务;
(3)60岁(含)以上老年人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可直接复用5年内曾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居民身份证照片;
(4)提供多种证照费缴纳方式;
(5)升级改造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增加亲友代办等适合老年人网上办事功能,优化操作界面,增设大字体、大按钮页面展示;
(6)开通政务服务平台证件速递服务,为老年人等广大群众提供证件速递、邮费支付、全程速递信息查询等便民服务
7、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有调整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其中,14寸及以上且25寸以下阴极射线管电视机每台补贴40元,单桶洗衣机、脱水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每台补贴25元,整体式空调器、分体式空调器、一拖多空调器(含室外机和室内机)(制冷量≤14000瓦)每台补贴100元。
8、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再降低20%
财政部印发《关于取消港口建设费和调整民航发展基金有关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确,自2021年4月1日起,将航空公司应缴纳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在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降低50%的基础上,再降低20%。
今日起到4月1日
高明区2021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招生
进入线上志愿填报阶段!
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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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排,今年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当幼儿园的报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剩余学位)时,通过电脑摇号方式录取。
志愿填报
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家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
第一阶段志愿填报为各镇(街道)户籍生和优待生填报。
时间:2021年3月31至4月1日
户籍生只能选择户籍所在镇(街道)公办幼儿园中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填报;优待生需按优待条件在区内公办幼儿园中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填报。
第二阶段志愿填报为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户籍生、优待生和按房产入园生填报。
时间:2021年4月6至7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但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儿童和直系亲属在报读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均可自愿选择报读第一阶段招生未满的公办幼儿园。
2.选择志愿报读的学校。
3.等待录取结果。
4.当报名人数小于所报读学校的计划招生人数,则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所报读学校的计划招生人数,将进行摇号录取。录取消息将通过高明通进行推送。
5.如成功录取,家长需在报名系统里点击“确认”报读或“放弃”,如选择放弃,则进入下一阶段阶段填报志愿。
6.如摇号没摇中,家长需要重新进行志愿填报,参加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和录取。
提醒
第一阶段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时间为
4月2日上午9:30-12:00
第二阶段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时间为
4月8日上午9:30-12:00
摇号具体怎么进行?
怎样了解到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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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摇号录取工作安排
时间:第一阶段为4月2日9:30-11:30时,如有第一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则安排第二阶段为4月8日9:30-11:30时。
地点:区教师发展中心(荷城街道文昌路荷花巷4号)二楼线上教研中心。
现场参与人员: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幼儿园园长及教师代表(11人),区教师发展中心镇(街道)教育服务部主任(4人)、报名的儿童家长代表(12人,通过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征集)。因疫情防控要求,控制在30人以内。
网上直播: 通过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摇号前一天公布,并通过“学在高明”教育信息网发布现场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图文信息。
电脑摇号录取流程和规则
(一)前期准备
1.封存志愿数据。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前一天,到区教育局招生考试股领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系统和我区各幼儿园志愿数据,全程按照保密规定实施保密管理。
2.硬件准备。
(二)摇号过程
1.检查准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前一天,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由技术人员对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系统的封存完整性和学生志愿数据进行检查,对电脑的清洁性、现场大屏或投影、电源、打印机等设备进行检查。
2.数据导入。电脑摇号录取当天,在全体参加现场见证人员监督下,由技术人员将封存的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系统安装到已准备好的电脑上,并导入学生志愿数据。
3.抽签产生负责电脑随机摇号操作的家长代表。在全体参加现场见证人员监督下,由主持人抽签产生3位家长代表到第一排就座,这3位家长代表负责电脑随机摇号操作。
4.摇号确定幼儿园顺序。由第1位家长代表在系统中所有需要通过抽签录取的幼儿园电脑随机摇号产生第1所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幼儿园(依次类推)。
5.随机确定幼儿排序。由第2位家长代表接着对报名的学生进行3次随机排序,以验证“电脑随机摇号”的随机性及无规律性,确定报名学生的随机编号。
6.正式摇号录取。随机排序后,由第3位家长代表按下随机摇号键,每次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30人(因各幼儿园招生总数不同,30为最大公约数,所以按每次30人随机摇号录取),电脑随机摇号结果随机依次产生,额满为止。
(三)录取公布
1.打印及备份结果。每次摇号录取结果会现场打印纸质名单一式三份,由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幼儿园园长,区教师发展中心镇(街道)教育服务部主任、负责摇号操作家长代表签名确认,区教育局和录取幼儿园盖章确认。1份由区教育局封存,其余2份分别由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和录取幼儿园留存。
2.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公布:每完成1所幼儿园摇号录取,将结果通过“学在高明”教育信息网、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以便家长可以即时查询。
3.上传结果。现场技术人员将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果上传至高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以便家长可以查询和确认录取结果。
4.有关说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时,双胞胎儿童只安排一个随机编号,摇号中签的安排2个学位。系统自动计算学位剩余情况,如在最后一组摇号时有双胞胎儿童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可以超计划录取。
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停电、电脑死机、磁盘损坏等故障,经全体参加现场见证人员共同确认后,重新安排电脑随机派位。
高明区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
通过线上报名系统进行办理
还不清楚的家长戳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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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回顾
本次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区教育局及各公办幼儿园将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
教育服务部电话:
区教师发展中心荷城教育服务部:88883048、88889548
区教师发展中心杨和教育服务部:88803683
区教师发展中心明城教育服务部:88831501
区教师发展中心更合教育服务部:88843828
公办幼儿园电话:
【荷城街道】
区机关幼儿园:88822958
蓓蕾幼儿园:88633232
荷城幼儿园:88822966、88823461
经委幼儿园:88828733、88826108
财贸幼儿园:88828708、88828709
英豪幼儿园:88669023、88822996
三洲机关幼儿园:88622884、88622825
【杨和镇】
杨和镇中心幼儿园:88852128
【明城镇】
盈富幼儿园:88833182、88831182
光明幼儿园:88830789
【更合镇】
更合镇中心幼儿园:66873988
白石幼儿园:88848267、88841525
监督投诉电话:88282386
旧楼加装电梯每台补贴5万元
一图看明申报全流程!
南海出台最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操作规程
影响很多街坊!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城区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南海区日前正式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进一步简化了南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流程、强化前期协调及施工过程监管工作,打造便民高效的加装电梯全流程服务指引。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南海区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报、建设和管理。本操作规程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四层)的单元式住宅。
申报前应达成7个事项的解决方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可以由业主或者业主代表提出,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人应主动与异议或持反对意见的业主沟通协商,争取让绝大部分业主参与加装电梯,并将相关情况告知属地居(村)民委员会。属地居(村)民委员会应对申请人和异议方的沟通协商予以协助,指导达成加梯共识。
同时,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以书面协议形式达成以下事项的解决方案。
(一)确定电梯使用管理人。
(二)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
(三)电梯维护保养方式及保养、维修、改造费用分担方案。
(四)确定用于申请加装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的资金账户。
(五)与不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进行协商,达成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的资金筹集和补偿方案。
(六)对于电梯建成后,前期不参与的业主再申请参与的,一般按照前期业主协议确定的分摊计算方式,计算出该业主应当缴纳的土建和设备费用,以及该笔费用分配给前期参与业主的具体数值方案。
(七)如加装电梯导致有关业主的采光、通风、通行或房屋价值等合法权益受到不利影响的,应当依法给予适当补偿,补偿费用在筹集资金中支出。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由业主协商确定的事项。
多次协商无果的,主管部门将组织调解
申请人可自行制定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制定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包括四至图、标准层平面图、区域位置图等,并将初步方案提交至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加装电梯窗口(规划报建窗口代收件)。
镇(街道)加梯工作组对初步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申请人,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筑方案图设计。
申请人应将初步审查意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签名意见表》、方案设计图等资料通过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加装电梯窗口(规划报建窗口代收件)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通过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批前公示
公示期间收到书面异议的,申请人应当与异议人协商,并形成协商记录。协商情况应当在公示情况说明中予以说明。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居(村)民委员会和镇(街道)加梯工作组应及时将情况告知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以便组织进一步的相关调解工作。
同时,《规程》明确,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可依据《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法作出准予加装电梯的审批决定,有异议的业主可依法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双方最终均应服从司法判决、裁定。
(一)未收到有效反对意见。
(二)申请方与异议方经协商,取得异议方的书面同意意见。
(三)异议方提出拟加装电梯方案影响其通风、采光、日照等的反对意见,且与申请方通过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但拟加装电梯方案符合《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程》。
按照5万元/台的标准予以补助
《规程》中提到,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以下称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直接到属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办理施工报备手续。
不属于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应当到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此外,对南海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经镇(街道)初审后转交给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核发。按照5万元/台的标准予以补助,补助资金可以用于电梯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养护。对于已领取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的电梯项目不得再次申领。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明确,南海加装电梯《操作规程》于2021年2月8日由区政府印发,对申领财政补助的流程和材料进行了重新规定。在《操作规程》印发之前(即2021年2月8日前)开工实施的加装电梯项目,资料难以满足新文件要求,市民可按照原南府办〔2018〕35 号规定的流程和资料申领3万/座电梯的财政补助。
一图看懂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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