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这项资格认证也可以“刷脸”了,一分钟搞定!
好消息!
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可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
进行“刷脸”自助办理了
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01
微信打开“粤省事”小程序
可在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或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以下小程序码,或直接长按以下小程序码,打开“粤省事”。
02
选择所属城市
选择所属城市为“佛山市”,按照“粤省事”的指引进行注册、登录。
03
进入佛山社保业务大厅
登录后,下拉点击“社保”服务,进入佛山社保业务大厅,点选“工伤”,选择“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04
阅读办理须知
阅读办理须知,在“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处打勾,点击“开始认证”。
05
按照操作提示完成“刷脸”
按照操作提示完成“刷脸”后,提示成功办理的,即完成。
温馨提示
1.多次尝试仍无法成功“刷脸”认证的人员,可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本人未能现场办理的,可通过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经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协助认证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表》或生存证明(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办理。
属于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在读供养子女,还须提供在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原件;属于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已辍学的供养子女,还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原件(或承诺书)。
2.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认证有效期内,待遇领取人员至少需办理一次认证。认证有效期内没有办理认证的,从第13个月起停发长期待遇。待补办认证后,重新恢复待遇发放。
3.领取待遇人员在认证有效期内可多次认证,以最后一次认证时间作为新一轮认证有效期的起点。
为规范我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有效维护广大零售户、卷烟消费者和许可证申请人权益,5月11日,佛山市烟草专卖局就拟制的《佛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下称《规定》),对烟草制品零售店密度、申请条件等做出明晰和调整,并邀请各职能部门、零售行业代表等齐聚一堂,为完善《规定》建言献策。
现状:
销售数量节节攀升
个体利润持续走低
2017年以来,我市卷烟零售户办证热情持续高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持证零售户达36575户,较2015年年底增长54.14%。随着零售户数量增加,我市卷烟销量从2015年的29.78万大箱增加到2020年的31.49万大箱,年均增长1.13%,累计增长5.71%;销售金额从90.04亿元增加到111.34亿元,年均增长4.34%;累计增长23.66%。
“虽然零售户数量和效率均呈现正增长,但单个零售户年平均利润从2015年的5.07万元下降到2020年的3.96万元,年均下降4.79%;累计下降21.89%。”佛山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此前我市主要采用负面清单为基础的布局模式,降低了卷烟零售市场准入门槛,取消了间距限制和总量控制模式,使得一些主营业务为服装、报刊文具、药品、彩票销售、物流寄递等商户申办了烟草零售许可证,从而导致持证零售户数量过快增长,远高于经济增长和卷烟销量增长。
同时,对比与卷烟零售相关最为密切的常住人口数量后发现,近5年来卷烟零售持证户增长达到了常住人口增长的5.5倍,侧面印证个别区域零售点过密,存在恶性竞争和无序竞争的情况。
“需要有效控制市内持证零售户数量,保护持证零售户的合法权益和利润空间。”佛山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控烟工作愈发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因此拟通过结合听证会意见,制定新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佛山市烟草专卖局组织召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听证会。/佛山日报记者宋世伟摄
调整:
合理优化销售布局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
为了优化后续烟草制品零售店布局,《规定》明确,我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将以街道、乡镇作为最小市场单元,综合量化分析市场单元内人口密度、持证零售户密度、人口持证率、零售户平均日订烟量等指标,将辖区市场单元分为A、B、C三类,分别确定单元内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标准。
其中,A类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少于30米,B类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少于40米,C类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少于50米。不满足间距要求的,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同时,《规定》还对于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以及零售点设置等做出明晰,不仅明确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柜)或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烟草制品,还要求不得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不与住所互相独立,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颁发许可证。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结合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首次规定在市内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等进出通道50米距离内,禁止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本次新规是否会对原持证零售户产生影响?”“新的零售申请需求具备什么条件?是否需要收费?”“新的申请渠道有哪些?”……对于《规定》的新举措、新要求,各职能部门、零售行业代表在表达支持的同时,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疑惑。
对此,佛山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回应,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完全免费,目前市民可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或者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而对于在《规定》实施前已取得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未满将持续有效,但后续申请延续时则需符合《规定》新要求。
据介绍,该《规定》将在结合本次听证会意见后进行修订完善,待整合完毕后报市司法局和省烟草专卖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关于我市切换使用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暂停医疗保险业务办理的公告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定于2021年5月20日正式切换使用国家规划、省级部署建设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医保平台”)。切换上线期间,将暂停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等相关业务,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及恢复时间
(一)停止服务时间。
1.2021年4月22日17:30起,暂停医保关系转移、退费、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差额年限、居民医保中途参保等医保关系业务办理(含自助办理)。
2.2021年4月30日17:30起,暂停医疗个账外市转入金额划拨等业务办理。
3.2021年5月9日20:00起,暂停社保经办机构的零星报销、生育津贴申领、异地备案业务办理;暂停社保经办机构及医疗机构办理的门特待遇申请、转院转诊、生育就医确认、家庭病床登记等业务办理;暂停公共服务渠道业务办理;暂停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申请的审核(包括资格审核、评估、公示等)。
4.2021年5月15日20:00起,暂停市内、异地医疗机构住院、门特、家庭病床、产前检查的联网结算;暂停外购药零售药店门诊特定病种的联网结算。
5.2021年5月18日20:00起,暂停市内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的联网结算。
(二)恢复以上暂停业务时间。
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8时。
二、暂停服务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一)市内医疗机构住院、家庭病床和生育住院联网结算。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办理入院或出院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适当收取押金,待恢复服务后由医疗机构办理补录登记、补结算及补退费等手续。
(二)市内医疗机构产前检查、普通门诊联网结算。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先现金垫付,保留好发票,待恢复服务后由医疗机构办理补录登记、补结算及补退费等手续。
(三)市内医疗机构和外购药零售药店特定病种门诊联网结算。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先现金垫付,保留好发票,待恢复服务后由医疗机构办理补录登记、补结算及补退费等手续。
(四)异地住院联网结算。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可向医疗机构申请恢复服务后进行补结算,或由参保人全额支付医疗费后,到本市参保所在地办理零星报销手续;办理入院的,可在恢复服务后由医疗机构补办入院手续。参保人在本市医疗机构办理转院的,可由医疗机构先出具纸质版转院证明,恢复服务后再由医疗机构在系统上进行补登记。
暂停服务期间,异地参保人在本市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的,可在恢复服务后由医疗机构补办入院手续;办理出院的,可在恢复服务后进行补结算,或参保人垫付相关费用后回参保地申请医疗费报销。
(五)社保经办机构(含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医保业务办理。
暂停服务期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含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将采取线下收取资料方式办理相关医保业务,做好业务受理登记,待恢复服务后进行集中补录、核发,办结时限顺延。其中一次性补缴医疗差额年限、居民医保中途参保申请后因系统切换导致不能及时办理的,恢复服务后按政策办理,待缴费达账后,参保人医疗保险住院、门特等相关待遇(普通门诊待遇除外)可从申请之日起的次月开始享受。
(六)在市内医疗机构申请类业务。
暂停服务期间,市内医疗机构办理的门特待遇申请、转院转诊、生育就医确认、家庭病床登记等业务,采取线下先收取相关资料的处理方式,待恢复服务后再由医疗机构在系统上进行补登记,享受待遇开始时间按照收取资料的日期予以录入,原则上不得早于收取资料的日期。
(七)公共服务渠道。
暂停服务期间,“i社保”APP、佛山社保小程序、社保网站、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机、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佛山分厅、粤省事、佛山通APP、市民之窗、支付宝城市服务、微信城市服务、广播电视机顶盒等公共服务渠道暂停受理医保经办业务,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查询类业务服务不受影响,但数据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八)电子社保卡及医保电子凭证线上支付功能。
暂停服务期间,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医疗机构的线上结算支付功能暂停使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5月份职工医保申报及增减员等征收工作税务部门正常办理。
(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社保卡医保个账刷卡使用不受影响。
(三)系统切换期间,市内医药机构的定点资格申请、业务变更、信息维护等业务,可照常在“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待恢复服务后予以审核,办结时限顺延。
(四)系统切换期间,困难群众等特殊人群医疗救助(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住院首次及二次救助)结算工作,由困难群众在医疗费用结算时出示相关证件(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临界证、儿童福利证)查验身份后,定点医疗机构对按照政策报销的医疗费用进行挂账处理;享受“一站式”医疗待遇住院结算的优抚对象,凭“佛山市优抚对象优待证”查验身份后,定点医疗机构对按照政策报销的医疗费用进行挂账处理。
(五)系统切换期间,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受影响。鉴于部分业务将延迟办理,请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配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请参保人合理安排医疗保险业务申办时间,按定点医药机构的指引做好就医安排。在此过程中给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大家谅解。如有疑问请向市、区、镇(街)医保部门、社保部门咨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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