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多个镇街新冠疫苗接种安排来了,先约再打!
6月7日,南海区有一批新冠病毒疫苗到货。
近期因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人群聚集,防止感染风险,南海区各镇街疫苗接种仍采取先预约、后接种的方式。
具体安排如下:(狮山也有苗,请关注“南海狮山”微信号)
疫苗地图
扫码或关注“南海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服务厅】-【疫苗接种地图】,可一站式了解南海区接种点的地址、导航、预约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疫苗到货后,地图页面上会出现 “疫苗上新,先到先得”的字样,大家预约前记得留意信息,无需白跑一趟哦~
重要提醒: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群众,请于24小时后才再进行核酸采样。
南海正在倾全区之力
开展分级分类防控工作
近20万南海市民舍小我
积极配合这项工作
我们急需你的接力
保住南海这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人社〔2020〕5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4号)规定,我市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单位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核对工伤保险浮动档次及费率。
1.佛山社保信息网(http://fssi.foshan.gov.cn);
2.佛山社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申报系统(仅限机关事业单位)
二、参保单位如对浮动费率有异议的,可于2021年6月15日之前,到所属社保机构提出重新复核工伤保险费率的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按照确定的费率征收工伤保险费。如对核定的工伤保险费率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6月5日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我区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告(第7号)
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7号通告精神,结合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为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需求,现将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调整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交通管制措施调整
(一)在南沙港区作业的货车,由广州港集团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对进入港区车辆司机防疫管理。
(二)南沙区(除南沙港区外)的货车,由货车运营管理单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司乘人员防疫管理后方可通行。
(三)客车司乘人员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健康管理的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后方可通行。
(四)全区城市公交、地铁、高铁、出租车、网约车、长途客运、高快速路、码头,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健康管理的要求,落实防护措施,恢复运营。运营单位负责做好司机、乘客体温测量及绿色健康码的检查。
二、经疫情风险评估,将南沙街越秀滨海新城20栋由封控管理调整为严格的健康管理。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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