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佛山执行新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7月是新社保年度的开始,小编将会陆续为大家发布关于社保缴费标准调整的相关消息,请多多关注哦!
— 本期干货 —
7月1日起佛山执行新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01
政策背景
目前我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周期为两年,首次浮动为2017年7月起,第二次浮动为2019年7月起,2021年7月即将实施第三次浮动。
大家快来看看本单位即将实施的新费率,如有异议,可于2021年6月15日之前,到所属社保机构提出重新复核工伤保险费率的申请。
02
通知内容
各参保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人社〔2020〕5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4号)规定,我市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单位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核对工伤保险浮动档次及费率。
1.佛山社保信息网
(http://fssi.foshan.gov.cn);
2.佛山社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申报系统(仅限机关事业单位)
二、参保单位如对浮动费率有异议的,可于2021年6月15日之前,到所属社保机构提出重新复核工伤保险费率的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按照确定的费率征收工伤保险费。如对核定的工伤保险费率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6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要求,现将2021社保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缴费工资
(一)申报规则
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本人2020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如实申报职工2021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的工资额须经缴费职工本人签名确认,并存档备查。没有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数据的,以本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进行申报。申报工资额不得低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720元)。缴费工资原则上一年不变。
(二)申报时间和途径
● 1.已开通网报的用人单位于7月31日前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缴费工资调整模块进行申报;
● 2.未开通网报的用人单位于7月15日前到所属地税务部门前台进行申报;
● 3.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自行调整。
二、注意事项
(一)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申报月平均工资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确定缴费人2021社保年度的缴费工资。
(二)用人单位应先完成2021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再进行所属期为2021年7月的社保费申报。
(三)请各缴费单位(个人)密切留意我局网站(网址: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fssw_index)、“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关于调整新社保年度各险种缴费标准的通知,及时存足社保费,以免影响社保待遇。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缴费工资年度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山教育〔2021〕29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细则》的通知》(明教考〔2021〕15号)精神和要求,高明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1年特定招生对象录取已结束,现将我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公布如下:
一、填报志愿
通过资格审核的普通招生对象在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2日—14日。
每位学生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不多于3所学校的志愿,可选志愿包括市直属学校志愿、所在区学校区内招生志愿、外区学校区外招生志愿。
具有直升资格的一贯制学校中符合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另选报或只选报所在学校校内直升志愿,也可同时填报本校直升和本校区内志愿。
同胞孪生兄弟姐妹有意向入读同一所学校的,所填报志愿必须一致。
二、录取
志愿填报结束后,区教育局将公布学校报名情况。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选报了本校校内直升志愿的学生,首先参加本校直升录取,如被录取,其它志愿自动失效,如未被录取,按已填报其它志愿参加录取。
已被直招和直升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其它学校招生录取。统一招生中同时被多校录取的,按志愿优先原则由招生平台自动确认录取学校,凡已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补录和征集志愿录取。
区教育局 :(0757)88282386,88282511
沧江中学:(0757)88228168
沧江中学附属小学:(0757)88613911
广外佛山外校:(0757)88268507
德恒菁英学校:(0757)88989333
京师附校 :(0757)88808606
北大培文学校:(0757)88809880
相关阅读: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