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一季度82个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签约,总投资超千亿!
2月18日,“产业赋能 如虎添翼”2022年顺德区第一季度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签约暨动工活动在伦教举行。顺德2022第一季度招商引资签约项目82个,总投资约1083亿元。
千亿投资开启虎年先机
据介绍,第一季度签约的82个项目中,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29个,包括总投资300亿元的粤港澳大湾区黄金珠宝创新生态城项目、总投资超100亿元的佛山市综合保税区项目 、总投资60亿元的佛山顺德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等,产业涵盖机械装备、智能家电、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家居等,分布在顺德区10 个镇街以及佛山高新区顺德园拓展区。
活动现场,顺德机器人产业招商的重要成果之一——银星智能服务机器人研发制造产业基地项目正式动工,该项目目标是发展为百亿级服务机器人产业园区。2022年第一季度,顺德区有23个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总投资达181.10亿元。
“五大优势”奔赴招商新征程
一份亮眼的招商引资成绩单为签约仪式打下了坚实基础,据介绍,顺德在“挖存量”和“引增量”方面齐头并进,2021年引进1亿元以上项目超100个,全年增资扩产项目83个。新兴产业招商成果初显,年内引进了银星、蓝胖子、埃斯顿、中设、拓野、中大力德等一批智能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项目,机器人产业集聚效应已形成。
顺德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柱明表示,顺德将继续发力打造城市环境优势、产业聚集优势、空间载体优势、创新生态优势、营商环境优势等“五大优势”,积极构建政府和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执行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机制,全方位覆盖已投产及挂牌被开工的项目,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2022年,顺德将加快构建大招商格局,深入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重点在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机器人、新材料等领域开辟新赛道。大力扶持优质企业增资扩产,梯度解决企业增资扩产需求。加强企业服务,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继续推动特重大项目落地,推动实现千亿产业集群倍增、百亿企业倍增计划。实现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先行示范。
2月18日,南海区大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集中拆除行动暨春季动工仪式举行,5个全域土整项目同时启动拆除,共计1500亩。副市长周紫霄出席活动并讲话。
南海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经验,走在全省前列。今年1月,南海成为全省唯一以县域为实施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区)。在南海区各镇街中,大沥铁军凭借“三大法宝”实现全面突围,走在全区前列。本次集中拆除行动是大沥镇对市委全会精神以及南海区“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这一中心工作的深化落实。
18日启动拆除的5个项目中,沥北湖马工业区改造项目是全市首个通过“毛地”入市政策实现村级工业园连片开发改造的“工改工”项目;太平工业区连片改造项目将释放400亩产业用地,推进大沥西部工业连片集聚;谢边西滘旧厂房改造项目主体方案以投票率、同意率100%获得通过;泌冲大沙工业区改造项目将深入对接广州的先进产业资源,在广佛交界处建设以产业为引领的“产城人”融合发展区域;盐步迴龙岸线整治项目涉及江河两岸综合整治,将打造成广佛湾核心区的滨水公园,通过腾退地复绿,推进佛山水道沿线景观提升。
南海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勇表示,大沥未来应该成为吸引广佛两地最优质的资源、集聚最有利的经济要素的高地,大沥铁军要“大处着眼,打造广佛核心;力量集中,突破土地瓶颈;铁的作风,推动改革攻坚;军团协作,提升执行效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南海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周紫霄表示,希望南海区、大沥镇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将试点工作纳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安排,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促进广佛同城、广佛交界地区高质量发展;明确责任,落实职责,紧密联系群众,抓好试点工作的落实,做好相关后期的管护;讲究方法,稳步推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合理把握试点的实施节奏,注重方式方法,引导群众参与。
同一日,大沥镇出品的全省首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纪实微电影《出发》首映式举行,大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媒体报道汇编《大沥铁军》发布,大沥城市更新展示馆启动建设。
昨日,记者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目前我市已发布《佛山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从房源筹集、建设和运营等多方面着力,增加该类住房的高质量供给。
根据《意见》要求,后续我市将通过多元化房源筹集方式,强化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据介绍,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分为新建(在建)、改建、存量纳管三种类型。现有各类政策支持的租赁住房,包括住房租赁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建设的租赁住房以及企业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等,符合《意见》规定的,亦可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
除了通过多渠道强化房源供给外,《意见》还配套出台土地支持政策和市场主体参与奖励。
《意见》明确,在尊重农民集体意愿的基础上,可以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同时,《意见》指出,我市后续将引导和支持市场各类主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市、区各级国有企业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意见》规定,对于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其次,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明确将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租金年度上涨幅度原则上不超过5%,其中,享受财政资金支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90%。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承租人一般为本区无房或在本地工作生活的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意见》指出,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条件的,可申领租赁补贴。
目前,上述内容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市民如有建议和意见可于3月1日前以信件(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邮编528000)、电子邮件(fszjzfk@fszj.foshan.gov.cn)等方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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