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云东海多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
为更好地广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6月17日晚,云东海街道组织街道应急办、消防办、市监所、司法所、派出所、卫健及生态环境所等部门到三水万达广场开展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2022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现场通过设摊咨询、派发宣传单张和有奖问答的形式,向群众宣传安全相关法律知识。
工作人员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时予以耐心解答,结合图文并茂的宣传单张,积极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加强安全防范。为了丰富宣传的形式,现场还举办了有奖问答游戏,群众现场抽出问题并作出解答,答对的可抽奖,工作人员也会给答错的群众正确的答案解释,为市民普及了安全相关知识。
车辆使用年限到了
大家是如何处理车辆呢?
车辆报废!
注销登记!
搁着不管?
随便卖掉?
车辆使用年限或里程有哪些限制?
机动车报废及注销登记?
车辆报废又应当出具什么证明?
今天
交警蜀黍就跟大家
好好来说一下!
相关规定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1、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2、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第三十八条 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对车辆不在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以及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
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此车辆的机动车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的条件
1、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
2、在用车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4、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各类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
申请报废业务流程
需要携带的材料?
01、机动车行驶证
02、机动车登记证书;(未申领除外)
03、申请报废的机动车及机动车号牌
04、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车辆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需代办,需再提供委托书,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此项为回收企业要求)
注:机动车被依法查封、扣押或属于被盗抢,以及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不予办理报废。
业务流程
01、机动车所有人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提交所需资料。
02、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03、机动车回收企业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
04、车辆管理所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后办理注销登记,出具注销证明。
关于车辆报废网友提问
车辆直接当破烂卖给修理厂拆解行吗?
不可以。机动车报废需到正规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
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还能开吗?
不能。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面临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最后
交警蜀黍提醒大家
车辆“到期”
一定要记得及时报废哦!
项目概况
佛山市干线公路及原佛山一环辅道路域环境整治检查评价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G2022C-11
项目名称:佛山市干线公路及原佛山一环辅道路域环境整治检查评价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干线公路及原佛山一环辅道路域环境整治检查评价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所有合同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1年度任意1个月或2022年度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干线公路及原佛山一环辅道路域环境整治检查评价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干线公路及原佛山一环辅道路域环境整治检查评价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即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17日 至 2022年06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4号中盛大厦807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6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4号中盛大厦8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400-887-61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41号
联系方式:0757-83337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4号中盛大厦807室
联系方式:0757-85560248-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小姐
电 话:0757-8556024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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