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容桂街道容里市场公开招租
佛山市汇采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里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委托,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里市场公开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CZB-22G33501/01
二、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里市场公开招租项目
三、招标项目最低限价:人民币238万元/年(税后)
四、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
标的物位置 |
面积 |
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
履约保证金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里容兴路6号容里市场 |
租赁物占地面积约3082.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387.34 平方米(具体以测量为准); |
租赁期限20年,每五年递增18%租金;即租金每五年在上一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8%,以此类推 |
改造期间,人民币200万元;完成市场五星级标准升级改造且经招标人确认后租赁期内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60万元。 |
注: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运作法人企业。
2.投标人应具备不少于3个农贸市场承租管理经验(注:“农贸市场承租管理经验”可以是已完成或者正在进行的项目。)。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
3.1失信被执行人;
3.2异常经营名录;
3.3税收违法黑名单。
4.投标人管理团队工作人员中:
4.1具有农产品快检人员资格证书;
4.2团队全体工作人员年龄必须低于法定退休年龄;
4.3团队具备高级食用农产品销售资格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9时30分00秒。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2号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九、开标时间:2022年7月14日9时30分00秒。
十、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2号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汇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社区近良路6号龙的大厦八层办公室 808单元
联系人:陈先生、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22330285
2.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里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里昌宝西路50号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7-28802889
十二、本项目属农村集体资产招标,非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标项目。
附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市汇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3日
注:
一、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
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2.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
2.2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人必须以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
2.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HCZB-22G33501/01。
3.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 款 人:佛山市汇采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801101001288105193
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金源分理处
三、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3.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报名形式:
网络报名: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信息后即完成报名。
1.邮件主题格式:“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里市场公开招租项目报名资料”;
2.报名邮箱:gdhczb@126.com。
3.网络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即向投标人发出可编辑版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如需邮寄纸质招标文件,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招标代理机构即向投标人发出纸质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4.温馨提示:为确保投标人网络报名是否成功,请投标人在发出邮件后致电以确认报名情况。
5.购买招标文件发票以电子发票形式发放,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报名邮箱。如遇特殊情况请联系0757-22330285。
特别提醒: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响应未解除前,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择投标交易员,保证投标交易员身体健康状况,并提醒投标交易员戴口罩,带备身份证原件,接受体温检测及健康码查阅。请各投标人知悉并承担由于投标交易员的身体健康状况问题而造成无法通过本项目收开标现场出入口检查,及造成无法进入收开标场地参与投标的风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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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加强对我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和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精神,结合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对我区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资格及代理记账业务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经区财政局审批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代理记账机构(本期检查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
(二)检查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的健全和执行情况;
(三)会计从业人员是否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四)抽查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记账的书面委托合同履行情况;
(五)抽查代理记账公司服务对象的会计财务报告;
(六)调查代理记账公司的收费标准;
(七)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的执行情况;
(八)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公示情况。
三、检查方法及实施时间
检查采取自查和区财政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查阶段(7月10日—7月20日)
代理记账机构要按照区财政局确定的检查内容,对本机构进行全面自查,并于7月20日前向区财政局(岭南大道北80号2号楼506室)报送下列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
2.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自查表(详见附件3);
3.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
4.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可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选)及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专职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
5.2021年度会计年报、代理记账工作总结;
6.客户名册表、代理记账书面委托合同(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
检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区财政局将在代理记账机构自查的基础上,聘请佛山市瑞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组成监督检查小组,按照区财政局确定的检查内容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实施时间:从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止,具体检查时间将会提前3日通知被检查企业,企业需提供下列资料备查:
1.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原件;
2.营业执照;
3.机构简介(成立时间、从业人员数量、代理户数、客户类型等);
4.《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一览表》,并提供专职业务人员的身份证明、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专职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在本机构购买社保的证明;
5.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6.3份以上代理记账业务的委托合同;
7.代理记账机构2021年1月到2021年12月的会计资料,如有必要,将追溯以前年度;
8.代理记账机构代理的其中1户客户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会计资料,如有必要,将追溯以前年度。
四、其他
为保证现场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请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在现场配合检查工作。
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重点行业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佛环〔2022〕33号)要求,按《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禅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管理的通知》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禅城区家具制造业、印刷业、油墨涂料制造业、金属表面涂装业、塑料制品业、人造石制造业等六大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以下简称“‘4+2’重点行业”)环评审批管理,从2022年6月16日起,对禅城区“‘4+2’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涉及下列重点工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权限调整为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受理审批,重点工序及申报方式具体公告如下:
一、木质家具、金属家具制造业中涉及工业涂装的(不含喷粉);
二、印刷工序中涉及塑料薄膜、印铁制罐印刷以及其他基材凹版印刷的;
三、涂料油墨制造中涉及化学合成、搅拌、分散的(不含粉末涂料);
四、金属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设备装备制造业中涉及金属表面工业涂装的(不含喷粉);
五、塑料制品业中涉及泡沫塑料制造、塑料薄膜涂覆以及人造革、合成革、装饰卷材等生产的(不含单纯吹塑、压纹);
六、人造石制造业中涉及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偶联剂、
固化剂等进行加工生产的。
七、申报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请:
(一)、申报单位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039821)申请。
(二)、申报单位可携带纸质材料到智慧新城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三座1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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