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2022年积分入学申请人积分分数及排名的公告
2022年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人的总积分已于6月10日公示完毕。在公示期间,部分受理件经新市民提出复核申请和评分单位自查复核,确属错漏的已更正。现将全区申请人的最终总积分及排名(含小学和初中)予以公告。
特别说明:
1、积分入学的排名规则是按照全区范围内统一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名次;
2、教育部门将根据年度普通借读学位情况,按照申请人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积分入学录取资格;
3、获得入学录取资格的新市民子女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入读资格。具体报名时间安排以教育部门公布为准。
附件:1.2022年禅城区积分入学(小学)申请人的积分分数及排名.xls
2.2022年禅城区积分入学(初中)申请人的积分分数及排名.xls
(以上附件请点击下载浏览)
佛山市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各房地产经营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2年4月14日公布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取消了对明码标价方式进行监制的相关规定。
现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商品房明码标价监制业务,各房地产经营者无需再向我局提交监制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已受理的商品房明码标价监制业务,我局会按照原工作流程尽快办结。
特此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操作细则的通知》、《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禅城区中小企业“上云用云”项目拟扶持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20日-24日。任何个人或单位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并签署真实姓名、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电子信息股梁忠源,0757-82340447
联系邮箱:jkjdzxxg@chancheng.gov.cn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政府通济大院815室
附件:2022年禅城区中小企业“上云用云”项目拟扶持方案汇总表.pdf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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