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迟迟未庄镇凤翔湾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庄镇凤翔湾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2〕28号核准。招标人为佛山市晋投建公用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凤翔湾片区内,位于魁奇路北侧、禅西大道东侧。
2.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新建道路,道路总长约2112米,红线宽度20-30米;滨江路道路设计速度为40km/h,红线30m,采用双向四车道。横一路和纵二路道路设计速度为20km/h,红线20m,采用双向两车道。纵一路、横二路道路设计速度为30km/h,红线宽20m,采用双向两车道。建安费约13491.60万元,总投资约31148.80万元。
2.3设计周期:70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后续服务时间不计在此周期内,若遇政策或控制性规划的调整造成项目设计内容及周期的调整,则双方协商):
(1)初步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修编为10日历天完成。
(2)施工图设计周期为2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修编10日历天完成。
以上设计周期时间不含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修改时间,但是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设计成果。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3366819.40元。
2.5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结构工程、综合管线工程、 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配合发包人的后续服务工作(含配合前期报建工作、配合施工图审查、配合施工招标、施工配合及变更设计等)并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总结报告等。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7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的施工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设计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1)或(2)或(3)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满足上述(1)或(2)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承担本项目道路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设计类企业),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显示为正常。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联合体指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路桥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职称(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派出)。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也可按照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格式提交,或提交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6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现金收取。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提交)提交6.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担保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纸质原件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7月14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牵头人派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应由牵头人的交易员出席开标会。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评标定标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晋投建公用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之二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757-8201330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奚伟
电 话:0757-82321555
传 真:0757-82321555
电子邮件:503830555@qq.com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等速运动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5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2-01595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等速运动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20,000.00元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维步态动作捕捉与训练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2(日常生活作业智能训练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3(等速运动康复训练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4(中央监护系统(一拖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5(医用冰箱)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维步态动作捕捉与训练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合同包2(日常生活作业智能训练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等速运动康复训练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中央监护系统(一拖四))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医用冰箱)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23日 至 2022年06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15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康宁路1号
联系方式:0757-88823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智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668号汇源豪庭6号岗139号
联系方式:0757-88662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映旗
电 话:0757-88662686
1.招标条件
2022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实施,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的2022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2022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本次定期检查桥梁数量为200座,总长43911.912延米,桥梁主要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负责养护的桥梁(南海区),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的相关规定,对桥梁进行定期检查,评定桥梁技术状况等级等数据,以指导桥梁的养护维修工作,及时掌握公路桥梁病害发展情况,逐步建立起该地区的桥梁技术状况信息管理档案,确保桥梁的安全运营。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定期检查任务书。
2.3服务期: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591468.16元。
2.5招标范围:负责2022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检测、登记、建档等工作。
具体定期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桥面系及附属结构物的外观情况:①平整性、裂缝、局部坑槽、拥包、车辙、桥头跳车;②桥面泄水孔的堵塞、缺损;③人行道铺装、栏杆扶手、端柱等部位的污秽、破损、缺失、漏筋、锈蚀等;④墩台、锥坡、翼墙的局部开裂、破损、塌陷等。
(2)上下部结构异常变化、缺陷、变形、沉降、位移,伸缩装置的阻塞、破损、联结松动等情况。
(3)排查依附在桥梁上的管线情况。
(4)检查在桥区的施工作业情况。
(5)桥梁限载标志及交通标志设施等各类标志完好情况。
(6)桥面系:桥面铺装、桥头搭板、伸缩设置、排水系统、人行道、护栏等。
(7)上部结构:主梁、主桁梁、主拱圈、横梁、横向联系、主节点、挂梁、联结件等。
(8)下部结构:支座、盖梁、墩身、台帽、台身、翼墙、锥坡及河床冲刷情况等。
(9)其他较明显的破损及不正常情况。
(10)桥梁基本资料的档案填写,参照一桥一档办法管理。
(11)永久观测点设置或复测,编写测量成果报告。
(12)交通疏导、安全措施。
2.6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
2.7质量要求: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2011)和《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农村公路桥梁定期检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佛交【2013】331号)规定的定期检查相关规定内容。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路桥专业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有交通部核发的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师或桥梁检测工程师。
4.4.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4.5.1 项目总工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有交通部核发的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师或桥梁检测工程师。
4.5.2 检测师的资格要求:5人,均具有交通部核发的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师或桥梁检测工程师。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6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7月15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外)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交易中心进场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相关事项的最新通知:
(1)投标人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摄氏度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进入中心须凭5月15日以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卡,否则不予进场;
(3)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4)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5)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摄氏度),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6)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请密切留意当地交易部门或疾控部门最新发布的通知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兴业东路 8 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黄文珊
电 话:0757-8628668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6号一座一幢603室自编2号(住所申报)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邓彤
电 话:0757-82131230
传 真:0757-82131230
电子邮件:gdzh_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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