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鑫创AI国际科创智谷·智慧芯·开工典礼暨重点项目签约仪式
“擎动湾区,智启高明”,2020年8月18日,佛山鑫创AI国际科创智谷·智慧芯开工典礼暨重点项目签约仪式在佛山高明西江产业新城核心区成功举行。高明区政府和企业代表等近200位领导和嘉宾莅临现场,共同见证了这个历史性时刻。一个集创新创业、科技研发、总部经济、商业配套等为一体的复合型功能科创智谷璀璨亮相。
高明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姜岳新表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枢纽城市,高明将紧紧围绕“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和佛山“一环创新圈”的发展要求,重点打造“一核一带两区”创新体系。自佛山鑫创AI国际科创智谷项目落地以来,重点聚焦人工智能(AI)与本地产业的协同创新和应用示范,通过聚合国际高端创新资源,以“龙头引领+双创驱动+场景体验”构建产业创新生态圈,推动高明区智造创新升级。本次签约活动正是鑫创产业项目的成果展现,也希望借此机会,让传统制造业能与科创产业碰撞出火花,在高校成果转化、科技平台、人工智能等领域有新的启发、新的突破、新的腾飞,推动“高明制造”向“高明智造”转型升级。
鑫苑集团广东区域公司总经理关永基先生代表鑫创科技进行发言,佛山鑫创AI国际科创智谷项目位于西江产业新城核心明湖旁,是鑫创科技在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战略布局。作为广东省、佛山市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整体定位为AI人工智能科技小镇,规划占地800亩,总投资额超200亿元,其中一期项目占地230亩,总投资额约34.5亿元。未来,项目将汇聚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区块链等科技产业,成为珠江西岸先进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带的创新策源地,助力佛山传统制造业升级转型。
作为本次签约仪式的特邀专家,来自埃森哲阿里巴巴事业部(ABG)的董事总经理华明胜先生分享到,伴随着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的加快规划建设,高明西江产业新城格局将被重新塑造:对内,作为高明门户,西江产业新城将承担起各项科技成果转化、孵化职能,力争成为佛山乃至珠三角科技创新的动力源。对外,作为发展平台,新城将建设为湾区西部新型枢纽产业发展带,链接香港、广州、深圳等优质产业资源,对于当前佛山制造业经济从高速发展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发展需要,具有里程碑意义。
作为本次签约仪式的发言企业代表,穆勒科技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Howard(霍华德)先生则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拥有5.6万平方公里,九市两区雄踞于此。站在国际企业家的视角,这里必将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是未来的世界科技创新中心。而佛山,地处湾区核心,正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产业发展迅猛,2019年GDP已破万亿元。在国际格局的快速更迭下,未来佛山将成为主导全球产业升级的创新引擎。“广佛同城”辐射下的高明,集聚六大产业基地,更是融智聚商的外商投资福地。
自2019年项目启动以来,与佛山鑫创AI国际科创智谷已与多家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科研平台机构签订入驻协议。
记者在在本次签约仪式中获悉,来自荷兰的智慧农业科技公司—穆勒科技、武汉大学空间信息研究院、中国科技开发院、中科院苏州纳米研究所、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企业共同与佛山鑫创AI国际科创智谷项目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未来,佛山鑫创AI国际科创智谷将在湾区创新门户,树立产城融合新标杆。依托合作企业市场优势与鑫创产业资源优势的相结合、开发智能与制造的融合路径,共同推动佛山制造转型升级和国际科技立异范畴的协同成长。
据佛山鑫创AI国际科创智谷现场领导透露,预计2020年11月AI科技体验中心将率先开放,届时将能够体验到涵盖智慧工业、智慧物流、智慧城市、智能家居、智慧健康以及智慧交通等多种AI应用场景的智能科技项目,感受人工智能产业应用端的超前体验。
8月19日,佛山禅城出让一宗商住地块,土地面积为2.64万平方米,最终,该地块由龙光以16.23亿元总价摘得,溢价率55.76%。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该地块编号为TD2020(CC)WG0014,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新明路北侧、港口路东侧,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交易土地面积2.64万平方米(合40亩),规划可建计容建筑总面积为9.24万平方米,兼容的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类建筑的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1.85万平方米。另本次出让计收出让金的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2.42万平方米。
该地块的起始价为10.42亿元,地块吸引了16家竞买单位参拍,包括保利、龙光、新希望、中梁、金地、海伦堡、建发、碧桂园、旭辉、正荣、中建一局、绿城、招商蛇口、越秀、颐安、德商+弘阳联合体等等。
开拍前,地块已获得13轮报价,价格达到14.83亿元,上午十点零五分,地块开始进入竞价阶段,经过一个小时四十分钟,地块报价53轮成功出让,最终,地块由龙光以16.23亿元总价摘得,溢价率达到55.76%,成交楼面价约为1.76万元/平方米。
根据出让条件,地块须按规划要求配套配电房(含公共电房、开关房等)、燃气调压站(柜)、通讯基础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公共自行车站点、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2号)的规定
乘用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排气量为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60元至360元;
2、排气量为1.0升至1.6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00元至540元;
3、排气量为1.6升至2.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60元至660元;
4、排气量为2.0升至2.5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660元至1200元;
5、排气量为2.5升至3.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1200元至2400元;
6、排气量为3.0升至4.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2400元至3600元;
7、排气量为4.0升以上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600元至5400元。
商用车:
商用车客车,每辆年基准税额为480元至1440元,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商用车货车,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为16元至120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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