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现今年以来最高气温!
7月9日,南海国家基本站录得最高气温37.0℃,成为当天全省气温最高的区域。据佛山市气象台预计,本周佛山维持高温炎热天气,间中有雷雨,日间最高气温36℃左右。其中,7月11日多云间晴,有雷阵雨;7月12日至13日多云间晴,有分散雷阵雨。随着副热带高压减退,预计7月16日起,佛山高温天气将有所缓解。
好消息!
新政后,落户政策继续放宽
不但有房就能入户!
还有更快捷简单的方式
只要在高明区稳定居住
满半年以上(含租赁)就能入户
入户具体还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起来了解一下!
1、受理范围
(一)办理对象
非佛山市户籍的中国公民
(二)办理条件
1.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房屋所在地入户;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经产权单位同意可迁入工作单位产权住宅房屋或政府产权租赁房屋,也可迁入亲友家庭户,或依次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就业所在地政府公共集体户。
3.在本市高明区办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该区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在该区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房屋所在地入户;在该区没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可迁入居住地政府公共集体户。
2、所需材料
(一)依办理条件1申请的: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16周岁以下的随迁人可不提供居民身份证;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如遗失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按规定出示电子证照证明身份及《遗失声明》)。
3.入户地址房产证件(房屋已竣工并交付产权人使用,但非个人原因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件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二手房及自建房必须提供房产证件)。属配偶房产的,同时提供结婚证。共有产权住宅房屋(夫妻共有、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或申请人与政府共有的除外),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共有人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相关亲属入户。如超过一人满足上述条件的,需提供其他满足条件的共有产权人放弃入户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夫妻共有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4.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5.材料说明。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为必选项,[4]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由受理单位复印,其它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交)。
(二)依办理条件2申请的: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16周岁以下的随迁人可不提供居民身份证;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如遗失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按规定出示电子证照证明身份及《遗失声明》)。
3.稳定就业证明材料。最近连续3年以上且申请时正在参保的佛山市社会保障参保缴费记录,或最近连续3年以上且申请时正在我市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工商部门的机读证明(在我市经营不同的公司、企业、个体商户,经商时间可累计。)。参保和经商年限可互补叠加,但必须连续,且当前正在参保或经商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4.入户地址房产证明材料。迁入工作单位产权住宅房屋的,提供房产证件及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迁入政府产权租赁房屋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材料。
5.入亲友户的,提供入户地址房产证件,居民户口簿;户主和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与户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户主和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
6.入集体户的,由受理单位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核实申请人及配偶在市内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后办理。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入户同意书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入政府公共集体户的,提供工作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由工作单位确认与原件无异,并加具公章后,视为已查验原件使用)。
7.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8.材料说明。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为必选项,4.5.6选其一,7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由受理单位复印,其它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交)。
(三)依办理条件3申请的:
1.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16周岁以下的随迁人可不提供居民身份证;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常住人口登记卡遗失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按规定出示电子证照及《遗失声明》)。
3.在广东省粤居码系统办理居住登记,当前且最近半年的经常居住地持续在高明区(受理单位通过广东省粤居码系统核实即可)。
4.受理单位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核实申请人及配偶在高明区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后办理。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6.材料说明。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4为必选项,5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由受理单位复印,其它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交)。
3、办理时限
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
4、办理程序
(一)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迁入地公安机关在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跨省通办迁移条件的,无需此步骤。)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跨省通办迁移条件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
注:申请人可以通过“省内一站式”“跨省通办”办理户口迁移,即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迁入地、迁出地公安机关协调办理户口迁移,无需前往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表单申请。
2.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
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办理。
5、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个别窗口由于业务量过大,采取“全预约”(即须先预约才能办理)的方式办理业务,详情请参阅《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2.窗口办理
👆扫描上方二维码了解👆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无
(二)线上办理
“粤居码”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注:线上办理只是预受理,预受理通过后还需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前台正式申办。
6、收费项目信息
无收费信息。
7、咨询监督
(一)当前网上咨询网址
微信公众号:佛山12345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二)电话咨询
12345
(三)当前进度查询网址
“粤居码”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8、注意事项
(一)材料说明
1.《入户申请审批表》,下载网址(双面A4打印):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索相应办理事项后在申请材料中下载。
2.为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证件残损、不全、污损或信息资料不全的,应到原发证机关换证或出具证明。各种证明材料之间项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不一致等),应更改证件或出具变更证明或补充证明。
3.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须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4.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请按民警告知给予配合。
(二)其他说明
1.每一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只能立为一户;只允许一名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房产共有人平均份额的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符合条件挂靠搭户的除外)。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非住宅用房和非合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住宅房屋的界定标准:房产证件的用途栏记载为“住宅”。
2.政策允许挂靠亲友家庭户的,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
3.入户地址户口属空挂户或入户地址房屋产权存在纠纷,产权人主动到户政管理部门申报后,该房屋地址原家庭户暂不办理入户业务。
4.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公证书、法医学鉴定书、可清晰反映双方关系的户口簿以及公安机关(或党政机关人事部门)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等。
5.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复印件由所在集体户单位确认与原件无异,并加具公章后,视为已查验原件使用。
6.除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父母双亡、父母因政策不能携带子女随迁或出国(境)等特殊情形,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户主立户。
7.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应随父母迁移,不应留在迁出地跟随除父母以外的其他亲属。
8.2人或以上从同一户内迁出,户口簿反映不出家庭关系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9.对可疑的申请材料需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批程序规定的时限内。
10.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违规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受理;已违规办理落户的,注销其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构成违法犯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市外迁入、市内迁移、主项变更等审批事项,必须自审批之日起半年内办理,逾期不办的,需重新申请审批。
9、常见问题
1.所需材料中,需提供连续3年以上且申请时正在参保的佛山市社会保障参保缴费记录。若3年期间有出现断保,如办理社保补缴后,是否符合条件办理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如补缴后可在参保缴费记录中体现出在我市连续3年以上的稳定居住就业信息,视为符合条件办理。
2.以灵活就业身份买的社保是否符合入户条件?
符合,缴费的社保险种没有限制,至少有一种即可。
3.以前户口迁入高明、三水区或西岸社区的承诺三年不跨区迁移是否有效或可否迁移到佛山市内其他区?
《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佛公通〔2023〕187号)废止(承诺三年不跨区迁移的承诺书作废)。依该通知相关规定将户口迁入高明、三水区或西岸社区,符合市内迁移(含跨区或跨社区)条件的,可办理市内迁移业务。
暑期孩子“看护难”?
别担心!官方帮你带娃~
2024年桂城街道小学生
暑假托管服务安排新鲜出炉!
托管提供体育、艺术、科技
科普活动等个性化素质教育课程
桂城娃的暑假太丰富了!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学生暑假“看护难”问题,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1〕16号)、《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放假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桂城街道实际,特制定2024年桂城街道小学生暑假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在市、区教育部门指导下,桂城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并遴选出桂江小学、怡海小学和文翰小学三间公办学校作为本年度桂城街道小学生暑假托管服务定点学校。学校采用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方式开展本次暑假托管服务,采取第三方机构、社区共同参与托管服务管理的形式,保障托管服务质量。
二 、基本原则
家长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托管费用自理。坚持公益性、服务性;坚持学生全面发展,不组织学科培训、不授新课。
三、服务时间
暑假托管服务共开设两期(家长可根据实际选报一期或连报两期),具体时间如下:
第一期:2024年7月15日-7月26日(10个工作日);
第二期:2024年7月29日-8月9日(10个工作日)。
其中周一至周五的暑假托管服务时间为上午8:30-下午5:30,逢周六日休息。
四、服务对象
面向本年度在桂城街道内各小学就读的一至六年级学生(优先满足双职工家庭需求,由家长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五、服务内容
学校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提供托管服务,以学生自主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课外兴趣拓展等内容为主,不组织学科培训、不授新课。全天托管班提供校内午餐、午休服务。
本次暑假托管服务学校提供3-5门个性化素质教育课程,含体育、艺术、科普活动、科技等。
六、服务地点与办班计划
暑假托管服务每个学校共计划开设18个班,原则上不超过40人/班。如办班点班级数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视情况进行跨年级合班管理。具体如下:
(备注:上述“开班年级”按2024年9月份升读年级计算)
七、安全管理与师资构成
各服务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暑托服务学校设置负责人1名,由所在学校行政人员或招募服务工作者担任;每班配置班主任1名,由在职在编教师或具有相关技能者担任,每班配置副班主任1名或具备相关技能大学生担任;每班配置相应的授课老师;每个办班点配备安保及保洁人员若干名、校医1名、机动安全巡查工作人员5名。
为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公开招募在职老师、退休教职工、家长义工和具备专业技能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暑假托管服务,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任务前提下,自愿参与暑假托管服务工作。
八、收费标准及规则
01、收费标准
1、基础托管:每节课时间50分钟,每天上午一节,下午两节。收费标准:每节5元,15元/天。
2、素质托管:每节课时间50分钟,每天上午两节,下午一节。收费标准:每节30元,90元/天。
3、午餐(含课间餐牛奶或面包):15元/天。
4、以上每生收费标准为120元/天(含保险费、后勤服务费、午休管理费等)。
备注:成功报名的低保家庭及低收入家庭学生(持证)予以适当减免费用。
收费标准由学校、家委会、家长代表与第三方共同协商确定,收费水平不高于本区域青少年宫同类课程收费标准,家长采用线上形式完成报名,并支付托管服务费用。
02、退费政策
学生因请假等原因未能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的,在当期末按未参加的实际课时据实结算退还所缴费用(其中伙食费需在提前一天的晚上19点前请假才能退)。
九、报名方法和日程安排
暑假托管服务报名采用线上形式进行,每生限报一所暑假托管服务定点学校,且先报先得、额满即止。
01、报名时间
暑假托管服务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9:00起至2024年7月12日22:00截止。
02、报名方法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附指引):①家长扫描相应托管点的报名二维码→②缴费→③进入相应报名期数“通知群”→④报名成功
指引一:家长扫描相应托管点的报名二维码↓
【缴费说明】
家长扫描托管点报名二维码后,图例如下:
请长按识别汇缴收款码,并按照要求填写所有选项再进行缴费(信息保密)。
指引二:
(1)缴费完成后,找到与选报期数相对应的“通知群”二维码,长按二维码识别进群。图例如下:
*每个托管点A、B群是一样的,若A群人数已满请进入B群,群通知是同步的。
(2)进群后修改群昵称(例:新二年级李晓明家长)、留意群消息、接收暑托相关通知。
家长缴费成功并扫码进入“通知群”即为报名成功。
咨询服务电话:曹老师 0757-81066319 、17620696138。
咨询服务时段:7月10日至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晚上7:00-10:00。
其他事项说明
↓请扫码了解↓
03、日程安排
十、其他要求
1、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学生要自觉遵守托管服务学校的有关制度,家长应按托管服务的要求共同配合做好暑托期间孩子接送、学习交流、安全意识、习惯培养等体验活动。
2、学生如有畏寒、发热、头痛、全身酸痛、乏力、食欲减退、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应等症状消失或明显减轻后方可返校。入校时要做好晨、午检,上课适时佩戴口罩。
感兴趣的桂城家长及同学仔
抓紧时间报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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