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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小学室内游泳馆物业租赁项目

时间:2025-04-21     人气:107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作者:
概述:1.招/出租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小学;3.无产权证照,竞投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出租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小学


2.项目信息:



3.无产权证照,竞投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4.租金收取方式:


4.1签订合同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纳第一年的承包租金,签订第二年度合同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二年承包租金,签订第三年度合同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三年承包租金。


4.2租金的递增情况:租金期内租金不变。


5.需要安装独立的水电表及做好封闭管理的相关物理分隔等安全措施。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游泳类3年或以上的经营范围和能力(以提供营业执照的登记时间和经营范围为准,若营业执照未能全部反映本项信息,应同时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2.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自本项目发布交易公告之日起往前顺推),竞投人须具有佛山市范围内同一间学校游泳场所累计3年或以上运营经验(竞投人须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竞投人公章,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竞投人团队须具有以下资格要求:


3.1专家级游泳教练员1名:须持有国家健将(或以上级别)游泳运动员证书。


3.2.游泳教练员5名或以上:其中3名须持有国家一级(或以上级别)游泳运动员证书且须同时持有初级(或以上级别)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证书;其中2名须持有国家二级(或以上级别)游泳运动员证书且须同时持有初级(或以上级别)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证书。


3.3专家顾问1名:须持有国际健将级游泳运动员证书,或须持有高级(或以上级别)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证书。


3.4救生员7名或以上:须持有救生员证书。


3.5水质管理员1名:须持游泳池馆水质管理员证书


3.6除上述第3.3点外的其他竞标人团队须与竞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自2024年9月至今已在竞标人公司连续购买3个月或以上的社保(须提供相应参保证明),专家顾问须与竞标人签订聘用合同。


(以上人员配备数量根据泳池的面积和实际情况按国家标准配足配齐,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二者不能兼任。)


4.参加报价的竞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其他情况说明


1.竞得人经营游泳池须征得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及领取相关证照。竞投人在竞得本项目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办理有效《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若竞得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或经营项目超出证照许可范围或未经出租方同意超出合同约定用途的,均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同意接受出租方对竞投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2.竞得人要自行投资完善游泳馆正常运营所需要配备的其他硬件设施。(视频监控、救生器材等)


3.竞投人须承诺投入本项目中的游泳教练员、专家顾问、救生员、水质管理员均为本项目专职人员,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外派,且承诺每学年免费教学出租人全体学生,每位学生不少于12个课时(40分钟/课时),根据季节、学校课程及课程时长合理安排游泳课程进行教学;具体教学时间段需与出租人再协商沟通,除了个别不适合游泳的学生外,每个学生要学会游泳技巧,至少学会一种泳式;正、副班主任可以随班参加教学,学生学习质量由教导处组织进行考核。


4.免费开展出租人游泳队训练,负责泳池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负责游泳队游泳课程及参加街道或者区级、市级竞赛活动的相关费用。保证出租人的游泳比赛成绩居南海区、佛山市前列。游泳队队员只限招生本校学生,上述所有训练均不能收费。


5.竞得人要为游泳馆购买游泳公共场所责任险,费用竞得人负责。


6.竞得人负责游泳馆的运营和管理工作,如发现物业(游泳池及运营所需设备设施)需要维修更新或增设,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必须确保物业(游泳池及运营设备设施)状态完好,可正常投入运营使用。包括卫生,水质,安全,游泳教学质量等等要达到各管理部门的要求。


7.设独立出入口,水电独立核算,相关门口安保及监控、卫生清洁、文化氛围等工作由竞得人负责。


8.竞得人在承包期负责游泳池运营所需一切设备设施及附属用房的水、电、通讯、通风等设施配套到位,对物业(游泳池及运营所需设备设施)承担原有固定资产维修更新费用及日常使用维护费用。租赁期间,竞得人对泳池的装修或改造必须与出租人协调,经过出租人同意之后才可实施。所新增加的设施设备(如:恒温设备、监控设备等)质量必须是符合国家生产标准,验收合格的产品,租赁期满后,竞得人新增设备设施自行撤走,恢复泳池原状,无偿交回给出租人。


9.租赁合同期满后,竞得人在撤场前应当将出租人泳池恢复原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0.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1.经出租人资格审核通过后,竞得人须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人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相关交易合同,办理好有关手续,否则,出租人视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合同签订之日竞得人须向出租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出租人提出竞买保证金的退还申请通知,出租人收到申请通知后为其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


12.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资产>交易公告页(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


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13.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14.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15.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16.本项目网上竞价交易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即交易成交后,竞得人按交易文件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持需提交的竞得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交易文件“二、交易须知”第10款“(十)竞得人资格审核及成交确认书签订”的相关要求)到出租人指定的地点办理。


(四)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5年4月2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五)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7-86322057 86396255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监管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教育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757-86790182


4.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小学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7-81637962


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华翠北路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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