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二手房交易过户注意事项知多少?/佛山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指南
详细内容

佛山二手房交易过户注意事项知多少?/佛山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指南

时间:2020-09-25     人气:2236     来源:     作者:
概述:二手房交易中存在这些陷阱:  1、假房源:主要包括两方面(1)一是这个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只是中介充当业务量的一个谎头。等你联系中介准备看房的时候,往往被经纪人以房东出国、房东不在或房子卖出去等理由告知看不了(2)另一种情况是房源真实信息与中......

二手房交易中存在这些陷阱:

  1、假房源:

主要包括两方面

(1)一是这个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只是中介充当业务量的一个谎头。等你联系中介准备看房的时候,往往被经纪人以房东出国、房东不在或房子卖出去等理由告知看不了

(2)另一种情况是房源真实信息与中介口中所述差距甚大,更有经纪人为吸引购房者,一开始隐瞒真实房价。

  2、伪教育地产:即买了二手教育地产却没法入学。、原房主户口没有迁出,你的户口无法迁入,孩子就无法入学。第二、有的学校会规定教育地产入学资格名额使用年限,比如说前业主的孩子刚刚用这个名额入了学,即使你户口迁入了想使用入学名额也不容易。所以,建议大家在买二手教育地产的时候一定把迁户口的问题写进合同,并提前打听好学校的入学资格。

  3、一房多卖:二手房一房多卖现象也较为突出,有时候中介也不知情,完全是房东一人操控,一般就是先让你签合同、交首付、交定金,然后就以各种理由“拖”:什么产权证丢失、贷款除了问题、资料不齐没法过户等理由。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让房主提供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进行查验,并且双方有必要一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档案馆进行查档。

  4、是否能落户:就成都而言,一套房子只能落户一次,也就是说如果前业主卖房子的时候凭着这样房子在成都落户成功,那么你再次购买就无法凭此套房子落户。买之前一定要了解当地户籍政策,向前业主问清情况。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

  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

  3、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4、买方本人或卖方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前去办理。

  二手房交易过户过程中存在哪些资金风险?如何避免“钱房两空”

  资金风险:买方担心把钱打给卖方后,房子没过到自己名下。卖方担心房子过户后,钱没到手。

  资金监管:具体操作方式为:买卖双方到银行签一份资金监管协议,然后各自在银行开一个账户,约定在买家过户完毕、拿到新出的房产证之后,首期款打给卖方。如果交易顺利完成,银行会把款项打给卖方;如果中间出现问题交易终止,则把首期款再打回给买方。银行提供此项服务,一般会收取单笔500元左右的监管费,但如果你是通过要按揭的银行办理资金监管,则可以省去这笔费用。

  同时,银行会要求买卖双方在签监管协议时就在放款书上先签字,目的是避免买方到时候不配合放款给卖方带来困扰,而且放款时买卖双方也不需要亲自到银行,大家都省事儿。如果放款书没有提前签字,卖方在买方过户完毕之后要及时催促解冻首期款,避免“钱房两空”。

  利用好中介:在买方交了定金之后,卖方就必须把旧房产证押在中介那,以防卖方收了定金就消失。当然,在过户后,卖方如果实在不放心拿不到房款,也可与买方约定在过户后将新房产证押在中介那里,等银行的房款打到卖方账户后再将新房产证交给买方。

  买按揭的二手房时,一般要卖方结清银行的贷款才能办理过户,这时也应该让中介帮卖方垫付,而不是买方自己去帮卖方垫付房款。

 



  佛山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费用标准是多少?佛山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小编为你带来佛山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指南,希望能帮到你。

办理条件

房地产权利人将房地产无偿地赠送给受赠人的,双方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赠与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1、佛山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平面图;

7、评估报告。

办理流程

步骤一:购房人看房,网上签约房屋买卖合同;

步骤二:买卖双方准备登记材料并向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询问;

步骤三:登记机构进行初次审核,买卖双方缴纳各种税费;

步骤四:登记机构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核通过,领取房产证。

办理地点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0757-12345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