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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二手房办证有关资料应如何处理/佛山顺德二手房地产买卖办理材料

时间:2020-09-24     人气:1666     来源:     作者:
概述:  遗失二手房办证有关资料应如何处理?  (1)遗失《房地产买卖合同》,由房屋买卖双方持灭失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共同申请遗失登记;  (2)遗失《交易证明》,可提供由区房地产档案馆盖章确认的《交易证明》复印件替代;  (3)遗失《购房......

  遗失二手房办证有关资料应如何处理?

  (1)遗失《房地产买卖合同》,由房屋买卖双方持灭失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共同申请遗失登记;

  (2)遗失《交易证明》,可提供由区房地产档案馆盖章确认的《交易证明》复印件替代;

  (3)遗失《购房发票》,可提供由地税部门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替代;

  (4)遗失《房地产权证》,由房屋买卖双方持灭失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共同申请遗失登记。

 



  办理材料

  1、《顺德区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1份);

  2、《房地产权证》;

  3、纳税证明:房地产所在镇(街)财税分局开具销售建筑物、构筑物的《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征收契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

  4、房地产权证附图复印件;(附图必须是已通过数字化测量的图件,每一新产权人1份,大小规格:A5)

  5、身份证明文件:

  6、有关房地产转移的证明文件:

  7、自然人购买住房过户时需提交《购买住房资格申请办事指南》的相关资料。

  8、其它资料:

  1、过户同时补办土地使权出让的加收:(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1份,(2)《房地产权证》附图复印件1式3份,(3)《房地产买卖合同》1份,(4)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5)《房地产交易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1份,(6)《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一式3份。(7)纳税申报表(1份)

  2、过户同时补办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加收:(1)《补办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转申请表》1份,(2)《顺德区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一式4份,(3)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房屋所在村委会、股份社确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书面证明1份。(4)房屋所在地村委会(股份社)2/3以上村(股)民代表表决通过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农办同意流转的意见。

  3、过户同时补办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的加收:(1)《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申请表》1份。

  4、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的加收:(1)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中对抵押标的描述不明确的,需同时提交抵押物清单)1份(2)主债权合同1份(3)抵押双方及债务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4)《佛山市顺德区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1份。

  5、过户同时改变房屋座落地址的加收:公安局出具的地址证明。


  顺德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及电话

  顺德二手房买卖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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