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生儿入户办理须知(在校集体户学生)/佛山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父母双方为高校在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小孩出生登记
(1) 审核条件
父母双方为高校在校学生集体户口,在校期间所生子女可以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属政策外生育的小孩,父母双方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才能办理入户。
(2) 需审核证明材料
[1] 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
[2] 小孩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 出生医学证明。
[4] 父母的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小孩跟随抚养权属方申报出生登记。
[5] 父母双方所在学校的在校学生证明。
[6] 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7] 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入户的,提供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
[8] 户主不是小孩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或提供户主同意入户公证书。
[9] 《计划生育服务证》。
[10]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
(3) 办理流程
符合入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4)办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地点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1-211号窗口。
办理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所生育的小孩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所生育的小孩,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父母离婚的小孩跟随抚养权属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登记入户。特殊情形除外。
办理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
[2]小孩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非婚生育的,提供父或母一方)。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属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及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与其他证件资料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队证明。父母离婚的,只需提供入户方的身份证件和户口簿。
[3]小孩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经抚养权属方同意跟随另一方入户的,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属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4]出生医学证明。不能提供的,须提供出生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证的证明及亲子关系医学鉴定书。
[5]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6]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4]为必选项,[5]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
办理流程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到入户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入户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后,符合办理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3、办理入户。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表单申请。
2、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
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优先办理。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
佛山市公安局网上服务中心:http://fsga.foshan.gov.cn/
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 电话:83329376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12345
南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6297604
顺德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22835307
叁水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7783735
高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8620880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符合入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特殊情况需要调查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1、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粤价费(1)函[1994]57号及财综[2012]97号)
2、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3、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4、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粤价[2004]24号)
5、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粤价[2004]24号)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粤价[2004]24号)
其他说明事项
1、小孩的姓氏应当随父姓或随母姓。随父母姓氏之外第三方姓的,需提交随第三方姓的证明材料。
2、小孩的姓名应当使用国务院于2013年8月19日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教语信〔2013〕2号)。
3、小孩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父、母不同民族成份的,由父母商定小孩民族成份随父或随母,并同时到场在《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上签名确认。
4、小孩的籍贯应当填写其祖父的居住地,祖父居住地不详的,延续父亲的籍贯。
5、父母属挂靠户的,需户主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或提供户主同意入户公证书。
6、父母一方为港澳居民的,提供其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一方为台湾居民的,提供台湾身份证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母一方为外籍人士的,提供国外身份证件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7、通过非正常途径在异地办理了出生登记的,需注销后再随父(母)入户。
8、国内的出生医学证明用英文填写的,提供中文翻译件。
9、使用伪造证明材料的,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处理。
办理条件
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将满;
2、变更居民身份证内容;
3、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
4、居民身份证芯片失效,无法重新电写的。
提交材料
1、《户口簿》
注:1.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2.未成年人的身份证由监护人携同未成年人前往办理,需提交证明监护人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原件)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原件)
3、现场采集证件人的指纹信息
办理流程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
收费标准
1、到期换领、变更项目换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
2、损坏换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
办理时限
60日
联系电话
83329376
办理地点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户政窗口
南海分局户政窗口
顺德区公安局户政窗口
三水分局户政窗口
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身份证有效期是否根据市民办证时的年龄进行划分?一般身份证有效期分多少种情况?
答:(1)身份证有效期是根据公民办证时的年龄进行划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具体分为:
(a)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公民的身份证有效期限为十年;
(b)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公民的身份证有效期限为二十年;
(c) 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的身份证有效期限为长期;
(d)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南海区取得新市民积分入户资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2019年第四季度南海区新市民积分入户积分汇总工作已完成,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19年第四季度南海区新市民积分入户入围名单予以公示,市民还可以登陆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务——通知公告)中查询。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向南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提出(电话:86399529),或向各镇(街道)积分办、申请积分入学的村(居)积分受理窗口反映,经受理核实确属错漏的将予以更正并公示。
附件下载:2019年第四季度南海区新市民积分入户入围名单.xls
南海区积分办
2020年1月13日
序号户政管理单位名称户政服务窗口地点咨询电话服务范围办公时间1三水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和路4号三水分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12345三水区辖区临时身份证业务、部分市外迁入业务1、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4时-17时30分2三水分局西南派出所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和路4号三水分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12345西南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省内异地身份证业务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4时-17时30分(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下午进行人口统计、档案资料核对,不办理户口业务)3三水分局大塘派出所三水区大塘镇大兴大道96号大塘派出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12345大塘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省内异地身份证业务4三水分局芦苞派出所三水区芦苞镇龙坡一路6号芦苞派出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12345芦苞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省内异地身份证业务5三水分局乐平派出所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9号乐平派出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12345乐平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省内异地身份证业务6三水分局白坭派出所三水区白坭镇府前路23号白坭派出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12345白坭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省内异地身份证业务7三水分局南山派出所三水区南山镇侨新路18号101南山派出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12345南山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省内异地身份证业务8三水分局云东海派出所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东海大道云东海派出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12345云东海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省内异地身份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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