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台无人水稻收获机在佛山下田了!
近年来,佛山注重联合开展智慧农业核心技术攻关,率先在高明建设国内首个商用“无人水稻农场”应用示范项目。
时值早稻丰收,今日广东省首台无人驾驶水稻收获机正式下田。
测量宽度、机器调试、发动机轰鸣,省内首台无人水稻收获机正式下田收割。
记者林俊鹏:我现在就在高明更合吉田村的水稻田里,夏日炎炎,水稻飘香,我身后的收割机是没有人收割的,收割、前进、吐禾全流程,都可以通过电脑设定的流程去指挥机器进行,机械所到之处寸稻不剩,除过的禾杆也只剩下几厘米长,机器人收割又高效又好。
费时八分钟,这一亩水稻已经快收割完,收获稻谷1040斤。研发人员介绍,这台无人机器采用北斗导航技术,通过提前对稻田进行打点定位,规划最优作业路径,从而实现自动化无人收割。
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教授胡炼:后续还有一台运粮车与它配合。收获机是自带粮仓的,当收获机粮仓要满的时候,就会通知运粮车过来,卸到运粮车里,运粮车再送到指定的位置去。这样可以做到从收获、到粮食运回粮仓,再到烘干中心,都是全无人的过程。
和传统的收割机相比,无人收割机最大的优势是解放人力,把农机手从恶劣的噪声、粉尘、暴晒的环境中解放出来。
高明区供销社主任区志文:未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都会是“白领”阶层,用技术去支撑农业的发展,将会改变我们以往几千年来耕作的模式,做一个职业农民将会是一件很光荣的事。
从耕、种、管、收,到粮仓烘干、碾米、加工、包装,这30亩试验田实现全程无人化,亩产从原来500斤增加到一千斤,同时注入富硒成分,让水稻田增量增值,农业园区方面明年还计划将无人智能农场扩张到1000亩。
佛山市中科农业机器人与智慧农业创新研究院副理事长院长邹湘军:通过一套机器人的作业,我们成功实现了南方丘陵地带农场的全程无人化、农业机器人化,这也是国内首家商用无人水稻农场全程机械化的典型。
●符合条件的18周岁村民可申请分配资格
●农村村民翻建原有住房,原土地证证载红线须重新核定批准
●严禁不符合条件人士私自买卖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实施全链条式审批监管
●严格落实审批监管“三到场”工作机制
……
7月13日,南海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重磅出台两份农村宅基地范畴的管理办法!
※《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全流程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最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对南海区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认定和管理进一步明晰和完善,再次完善分配资格的认定前置审查的相关规定,以规范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维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村民住有所居。
同时,就宅基地使用和建房的审批程序问题,管理办法也从用地审查、农房报建、施工报备、竣工验收、产权登记以全链条的形式重新梳理合并,务求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对加强南海区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全流程管理,引导农村村民合法合规用地建房等方面有更为清晰的政策指引。
南海区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了宅基地“户”的概念定义,将审查年限由“达到法定婚龄”调整为“年满18周岁”,再次明确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认定应遵循“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申请审查制度,构建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名录库管理机制。
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审查认定属于农村宅基地申请、受让的前置审查,只有通过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审查的农村村民,方有权申请、受让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应按照“以户取得、户内共有”的方式分配使用,严格落实“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法律规定。
取得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的农村村民享有以下权利
(一)申请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单家独院类型宅基地的资格;
(二)申购本村(社区)范围内村居社区公寓的资格;
(三)受让本村(社区)范围内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资格;
(四)受让本镇(街道)范围内村居社区公寓的资格。
属于(二)(三)(四)情形的申购、受让行为,需先征得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者)同意方可申请办理。
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权不对应具体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请人需先申请纳入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名录库,取得“一户一宅”宅基地分配准入资格,再按《南海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全流程审批管理办法》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使用宅基地新建住房,具体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计划和方案由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表决决定。
分配资格认定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已达到18周岁的农村村民,可作为宅基地“户代表”以“户”为单位申请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审查认定:
(一)“户”内在本村(社区)范围内无宅基地的;
(二)因国家或集体建设(含征地拆迁)、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三)原宅基地已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在交回后“户”内没有其他宅基地的;
(四)其他按规定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取得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
(一)户内成员在本村(社区)范围内已有宅基地(含已建未登记的宅基地、村居社区公寓)的;
(二)户内成员的父母、子女在本(社区)范围内存在“一户多宅”(含已建未登记的宅基地、村居社区公寓)行为的;
(三)户内成员自2018年2月26日之后以转让、赠与或者其他形式流转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村居社区公寓的;
(四)户内成员将宅基地改为经营性场所等非自住用途的;
(五)户内成员征地拆迁时已有住宅安置或承诺放弃宅基地安排的;
(六)户内成员的原房屋位于征地拆迁范围,已签订拆迁回迁协议,根据拆迁协议应拆除但原房屋并未全部拆除或者收回的;
(七)其他不符合申请的情形。
审查程序
符合申请资格的农村村民,可以以“户”为单位按程序申请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认定。
目前,对申请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审查认定的需经初审、复审、两次公示,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有需要的农村村民请提前申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进行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审查认定,结合辖区实际采用定期更新或实时更新等方式实现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名录库动态管理。
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镇(街道)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的基础数据系统录入、日常维护和动态调整。
违规处理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审查认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核查反映的违规线索。
在违规线索核查期间,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即暂停办理宅基地用地审批(或不动产权登记)业务;违规线索属实但已经完成审批(或登记)业务的,应及时更正审批结果或注销登记证书。
发现农村村民存在隐瞒、虚报、欺骗等手段违规取得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的,及时通报当事人取消其相应资格,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南海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全流程审批管理办法
在该份试行管理办法中,就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过程中的用地管控、农村村民用地建房的限制条件、农村宅基地的分配方式和建设标准、以及全流程的审批程序等涉及农村村民权益的多个方面有了具体的说明。
申请和办理
农村村民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新建、原址翻建、改扩建、异址新建住房的,按要求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分阶段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用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村民用地建房施工报备审核意见表》等批准文件后方可动工建设;属于申请使用宅基地新建住房的需先行取得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证明文件。
红线重新核定
农房再次翻建后,部分原土地证证载面积将改变。农村村民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新建、原址翻建、改扩建、异址新建住房的,须重新核定土地边界,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用地批准书》,根据新批准的用地红线进行房屋设计、建设,按相关规划控制要求退出的用地不得违规占用。
申请使用宅基地新建、扩建住房的批准红线面积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原址翻建、改建、异址新建住房重新核定批准的用地红线不得超过原证载面积。
申请用地建房的限制条件
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新建、原址翻建、改扩建、异址新建住房的特殊情形和限制条件:
(一)未取得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的农村村民不得申请使用宅基地新建住房。
(二)申请人“户”内有多处宅基地的,2018年2月26日之后只允许其原址翻建、改建一处住房;
(三)申请人“户”内已申购农民公寓的,不得再申请新建、原址翻建、改扩建、异址新建住房。
(四)申请人“户”内有多处宅基地的,条件许可且用于自住的情况下,允许其合并多处宅基地后翻建或异址新建:
合并后总面积不得超过原批准总面积,合并后面积超过80平方米的,户内需有相对应数量的可分户成员;且合并后户内可分户成员不得再申请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认定。
合并后总面积少于80平方米且满足“一户一宅”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批准面积可放宽至80平方米
严禁不符合条件人士私自买卖宅基地
在确保“一户一宅”和公平取得的基础上,允许村(居)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采用无偿、有偿等形式将宅基地分配给取得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的农村村民。
严禁城镇居民和不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私自买卖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对非法对外出售宅基地或违规将宅基地出售与非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库内成员的,按非法转让土地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严格落实审批监管“三到场”工作机制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织镇街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建和水利部门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构建实地勘察工作机制,依托工作机制开展批前核实、批后验线、竣工验收等实地勘察和现场确认工作。
必须取得批准文件才可动工
农村村民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新建、改扩建、异址新建住房的,需按要求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同意,且分阶段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用地批准书》《个人自建房规划设计要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村民用地建房施工报备审核意见表》等批准文件后,方可动工建设;其中新建住房的,应先按规定取得宅基地分配资格。
农村村民申请原址翻建住房的,需按要求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经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同意,且分阶段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用地批准书》《个人自建房规划设计要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村民用地建房施工报备审核意见表》等批准文件后,方可动工建设。
审批过程中申请人需获得四邻同意
经镇(街道)相关部门联合复审通过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申请人出具新拟批准用地红线附图以及个人自建房规划设计要点。
申请人需持新拟批准用地红线及个人自建房规划设计要点,征求四邻意见,向四邻通报其中的拟批准和技术控制情况,并取得其签名确认后,由村(居)民委员会同时在拟申请地块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居)信息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如无法取得四邻签名确认的,须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共同开会讨论同意,将会议记录及讨论结果一并进行公示。
验收前需对房屋进行竣工测绘
农村住房建成后,农村村民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服务机构对所用宗地、房屋进行竣工测绘。竣工测绘完成后,将竣工测绘图纸等资料交村(居)行政服务中心收件,申请竣工验收。
通过验收后,镇(街道)自然资源部门根据联合验收结果制作权籍调查资料,依申请进行不动产登记。
小暑大暑,上蒸下煮,自“桑拿天”模式开启以来,不少市民喜欢游泳消暑。然而需要警惕的是,溺水伤亡是危害少年儿童安全的重要威胁。
连日来,佛山公安、教育部门和社会组织迅速行动,成立防溺水志愿服务队,在野泳黑点开展巡逻劝阻;组建水上巡防冲锋队,处置溺水警情突发事件,全方位为少年儿童安全护航。
行动
警民联防联动保安全
“河边危险,赶紧上来!”7月16日上午,一对母子正在南庄镇吉利涌沙咀头玩水,4名大学生志愿者立即上前劝阻。当日,禅城区教育局、禅城公安、团区委联合启动佛山市禅城区青少年防溺水志愿服务项目,成立禅城区首支青少年“防溺水”志愿服务队,探索以“公安+志愿者”的警民联防联动模式,全力守护市民平安。
“我们先期组织了30名来自南庄镇在校大学生协会的成员,参与到防溺水的志愿服务中来。”禅城区教育局副局长李源章表示,利用学生劝导学生的方式,预计能取到较好的效果。
当天,禅城区青少年防溺水志愿者服务队刚成立就配合民警,在东平河段、绿岛湖湿地公园等溺水警情重点水域进行巡逻劝阻。
禅城公安分局民警廖海飙介绍,防溺水志愿服务队将由永安警长志愿团牵头管理培训,并指导开展相关服务,服务队由10个派出所的40名警力、四个镇街组织的60名志愿者、永安警长志愿团从社会招募的30名志愿者总计130人组成。
目前,禅城区共计有12个野泳黑点,每个黑点将至少安排3名志愿者巡查,全天上岗志愿者达36人,集中上岗时间为每天16:30~18:30,45天需要1620人次开展3240小时的志愿服务。
三水公安则组建了水上巡防冲锋队,开启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模式,一方面开展水上巡逻执法,另一方面模拟突发警情,开展民警水上救生技能演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置溺水警情突发事件。
目前,三水全区各镇街已经排查出野泳黑点名单,安排了警力值守劝阻,在溺水警情的高发时段加强巡查力度,并配备了相应急救设备。
同时启用无人机协助高空巡查,挂载红外热成像镜头、高音喇叭、救生圈或物资包,昼夜均可实现水上快速搜索目标、喊话提醒、物资投送等功能。此外,社区民警陆续进入校园、社区,普及防溺水安全常识。
在南海,从5月起,每天下午16时~19时,菠萝义工党员突击队便在丹灶14个重点水域开展志愿服务巡查,对醉酒者、未戴救生圈者、无家长陪同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劝导、科普知识。
据了解,志愿者巡查时配备了救生衣、竹竿、救援绳等救援设备,并有救援船停在游泳点值班待命,志愿者利用无人机进行巡查喊话,发现溺水者即可马上营救。菠萝义工队救援部荣誉部长彭亚中表示,志愿者服务上岗前已经进行过系统培训,确保在保障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巡查救援。
据统计,截至7月17日,菠萝义工党员突击队在丹灶镇内共劝退未带救生圈游泳者760名、未成年人355名、醉酒准备下水者82名,并分别在海琴湾防溺水点和东联渡口处,成功救援2名溺水者。
救护
施救者注意防溺水知识
“关于溺水,有几大认识误区。”佛山110报警服务台民警表示,影视剧里看到溺水者总是用力拍水、大声呼救,现实中,溺水者往往想呼喊却发不出声音,特别是孩子,所以家长要时刻留意孩子的情况。
也有人认为,只要会游泳,在水里就很安全,从而放松了警惕。但从近年发生的溺水事故看,多数孩子都会游泳,但他们往往忽略了水库、池塘、河流等野外水域的复杂情况,水草、碎石、淤泥都可能使人陷入困境,腿部抽筋、身体疲劳也可能导致溺水。
民警提醒,如果市民见到有人溺水,应快速、冷静研判周围环境,切不可贸然下水救援,会游泳不代表会水中救援。第一步应大声向周围群众求助,尽快拨打“110”,若条件允许,通知附近的专业水上救生人员或消防人员。随后,寻找附近的竹竿或绳索等物品,递给淹溺者,但要考虑自身力度能否将其拉上岸,不要手拉手结成人链下水救人。
溺水后如何争分夺秒展开急救?对此,记者采访了佛山市中医院急诊科主任中医师陈景利。
陈景利介绍,溺水是指人被淹没在水中并导致呼吸障碍及窒息的状况,一般4~6分钟就可因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
“目前很多公众对溺水急救存在一些误解,或不知如何施救。”陈景利表示,市民应根据溺水者被救上岸后的状态,选择不同的现场处理方式。如果溺水者是清醒的,需要注意其清醒程度以及呼吸情况,若神志清醒,呼吸通畅,则只需要陪伴,保暖即可。若神志萎靡或嗜睡,呼吸急促,或呼吸困难,则需要立即呼叫120,同时清除口鼻里的淤泥、杂草、呕吐物等,开放气道,保持气道通畅,时刻注意溺水者呼吸情况,稳定侧卧位,等待救援人员或送医院观察。
如果溺水者陷入了昏迷(呼叫无反应)状态,此时首先要判断溺水者是否有呼吸,若有呼吸,则需要立即呼叫120,清理口鼻异物,稳定侧卧位,等待救援人员。密切观察呼吸脉搏情况,必要时进行心肺复苏。若无正常呼吸(心脏骤停):须即刻清理口鼻异物,开放气道、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即采用传统的心肺复苏急救顺序。切记同时呼叫120,并持续心肺复苏至患者呼吸脉搏恢复或急救人员到达。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