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安八大举措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当前,佛山上下正掀起学习市党代会精神的热潮。近日,佛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林干接受佛山日报采访时表示,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八项举措: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佛山建设、全力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加快构建现代警务体系、深化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实施城市“畅通工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锻造过硬公安铁军,为佛山争当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打防并举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佛山
市党代会报告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让群众安全感更有保障。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林干表示,在扫黑除恶方面,经过佛山公安3年的专项深度打击,佛山社会面上显性黑恶犯罪得到有效清除。接下来,佛山公安将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主要对涉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金融房贷等5大领域的违法犯罪从重打击和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截至12月初,全市电诈警情同比下降22.77%,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千多宗,同比上升近30%;止付、冻结资金近5亿元。“明年,严厉打击和全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依然是公安重点工作。”林干说,佛山公安将不断完善“全民反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我市预警劝阻、精准反制和规模化打击效应,从打、防、管、控、宣、建等方面,全力压减我市涉电诈警情、案件,提升止损返损效能,切切实实保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人民警察,天天与群众打交道,作为警察,不仅要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中,还要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
“做群众工作,这个经验、那个经验,不如见上一面;这个矛盾、那个矛盾,最怕是无人过问。”市党代会报告指出,佛山务必成为基层社会治理领头羊,同时要继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对此,林干认为,佛山公安要从贯彻落实“枫桥经验”、推动最小应急单位建设、创新群防群治方式等方面,全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应急处突能力水平,打造平安佛山。
“我们将着力推行社区民警专职化,警务室民警要深入群众掌握基层一线矛盾纠纷。”林干说,市公安局将继续组织“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走到群众身边为他们排忧解难,并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源头化解,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深化具有佛山特色的“司法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工作模式,有力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要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还要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避免受到犯罪分子的侵害,远离切身利益受损的风险,是人民群众最实在的诉求。
林干表示,佛山公安将全力创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纵深推进智感安防区建设,进一步优化巡防警力部署,加强快速反应骑警队伍、武装巡逻处突机动队、最小应急处置单元建设,形成巡逻防控圈,大力推进“群防群治”,逐步构建精准巡防、联动巡防新格局。
服务大局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党代会报告提到,未来五年,佛山要建立完善的“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提高办事便利度、市场满意率、企业获得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今年,佛山公安全力推进“无证件(证明)办事”,现已实现47个事项,67个证件、证明材料减免,116项民生服务事项上线 “粤省事”平台及“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平台。林干表示,接下来,佛山公安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党代会精神,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市跨省通办,同时加大对制假售假、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交通出行,同样事关民生。“畅通工程”实施近5个月来,佛山公安今年各项任务基本完成。林干介绍,明年,佛山公安将推动智慧交通建设,力争尽快建成市级交通信号配时优化中心,确保2022年底实现信号灯联网率达75%。在2021年铁骑队伍的基础上,再新增100人。此外,市公安局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开展105个交通堵点综合治理、打通36条断头路,并全力抓好摩电综合治理20项措施落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城市环境治理方面,市党代会报告指出,未来五年,佛山要实现绿色发展向高质量快速跃升,务必成为环境系统治理领头羊。作为在全省率先成立“环保警察”的公安队伍,今年,佛山公安再度整合警力,成立了食药环侦支队,成功侦破了多起重大污染环境犯罪。
“接下来,我们将重点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废水、非法排放废气等违法犯罪行为,构建重点打击、综合整治、修复补偿办案模式。”林干表示,佛山公安将会继续强化部门协作,深化“行政与刑事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公布涉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企业、人员名单,提高案件移送效率,为佛山生态系统质量提升做出更大贡献。
12月30日,佛山市公安局召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年终总结新闻发布会。2021年,全市电诈警情同比下降22%;止付、冻结涉案账户约2.5万个,止付、冻结资金5.5亿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800多万元,涉案资金返还3000多万元。
今年以来,佛山警方围绕2021年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重点任务,构建“职责清晰、科学规范、齐抓共管、长效治理”的打击治理体系,从“打、防、管、控、宣”等方面严厉打击和整治佛山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初步形成全警反诈、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工作新格局。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全 警 反 诈
全力开展打击电诈工作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全力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和“无诈社区”创建活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发生。市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宁惠军强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佛山市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数、刑事案件数虽然同比环比均下降,初步实现了“压发案、降警情”的目标,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仍面临严峻复杂的形势。
为此,佛山警方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通过加大线索研判核查力度,全面清理排查涉诈窝点,持续推进高发类案件集群战役和专项行动,坚决捍卫群众的“钱袋子”。
今年,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全力推进“八大专项”“全警反诈、全民反诈”等专项行动,坚持打防结合、以打促防,探索建立“五同步”工作机制,集中攻坚百万以上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通过以大带小,以点带面,促进电信网络诈骗案侦破率整体提升。发起“飓风2号”“飓风6号”“飓风150号”“飓风223号”“飓风340号”“飓风448号”等6个集群战役,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300多宗,同比上升84.87%;抓获5000多人,同比上升98%。
其中我市部、省督办百万案件111宗,侦破98宗,百万案件破案率88.29%,位居全省第一。组织开展断卡、断号、断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累计抓获“两卡”嫌疑人4858人,查获银行卡1711张、电话卡11.2万张。
11月6日,根据省厅党委的统一部署,佛山出动警力900余人分赴多省和省内多地对“10.18”特大交友诈骗专案展开统一收网行动,共抓获线上、线下诈骗犯罪嫌疑人118人,起获作案手机、电脑、银行卡、公章、账本、红酒等作案工具一大批,全链条打掉一个活跃在各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特大交友“酒托”诈骗犯罪团伙。
今年,为深入开展“断卡”行动,全力扭转买卖“两卡”泛滥的局面,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势头,佛山市反诈骗中心组织禅城、顺德、高明、三水反诈分中心重点瞄准“开卡、贩卡”等四类团伙深入研判,先后发起断卡1号、2号、3号、4号系列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215人,缴获猫池700多个、电话卡5.6万多张、银行卡280多张及其他涉案物品一批,侦破相关案件600多宗。
构 筑 防 线
防控效能再上新台阶
今年5月,佛山市公安机关成立市、区两级反诈联勤作战中心,通过增加警力配备,协调银行、通信运营商带人力、带资源派驻,实行7×24小时全时段运作;制定规范指引,优化警情流转,实行“后台+前端”“情报+指令”一体化运作,市、区、所、队四级联动,不断提升以专治专、以快治快的实战化联合作战效能。今年,止付、冻结涉案账户约2.5万个,止付、冻结资金5.5亿元。
与此同时,佛山市、区两级反诈中心将预警劝阻工作作为“压发案、降警情”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警企合作,拓宽预警信息来源,增加预警上门劝阻量。市反诈骗中心建立涉诈预警劝阻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全市预警劝阻闭环工作流程,并对全市基层所队的预警劝阻处置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升预警劝阻工作质量。各区通过加强预警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开展劝阻能力和话术培训,切实解决找不到、劝不住和劝阻失败成案等问题。今年以来,完成见面劝阻15.1万条,电话劝阻93.2万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7800万元,涉案资金返还3000多万元。
12月22日,禅城的林女士被人拉进有公司“领导”的Q群,随后,“总监”以“银行年检”为由,让其截图账户余额并支付“合同款”,林女士没有多想便转了230多万元至指定账户。直到林女士打电话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时,才发现被骗。
佛山市反诈骗中心接到警情后,立即启动紧急止付程序,值班民警及各进驻银行迅速对涉案账号开展止付拦截工作,并积极联系天津、江苏徐州等地市反诈骗中心协调多家外省银行机构对涉案资金进行追查止付。经过多方努力,共追查涉案账户12个,成功止付涉案资金205万元。案件资金追查及冻结返还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精 准 宣 传
建立全民反诈新格局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对电诈警情精准研判分析,在掌握电信网络诈骗的新手段、新方法的同时,分析电信网络诈骗高发类型、高发区域和受害群体及其职业年龄特征,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地区采取更具针对性、更切合实际的防范举措。
11月份以来,市反诈骗中心针对新市民在日常反诈骗宣传中难以做到全覆盖的问题,开展主题为“反诈无影脚踢爆骗局”流动影院进基层活动,组织宣传力量走进禅城张槎、祖庙;南海狮山、里水、大沥;顺德龙江、陈村、乐从;高明荷城;三水乐平等镇街城乡接合部的开放公园、产业园区,播放50多场反诈电影,带领群众重回露天影院“幕布时代”。活动现场播放网络兼职刷单、网络贷款、冒充公检法等高发类型的原创防骗短视频《傲骄的太太》《情人的礼物》《争分夺秒》,院线电影《巨额来电》等,并在观影过程中设置反诈趣味互动问答,用轻松幽默互动的方式,全方位推送防骗知识和技能,引导群众抵制诱惑、谨防上当受骗,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今年以来,市联席办统筹各区、各成员单位,采取精准和普及、线上和线下结合方式,开展以“佛山反诈无影脚踢爆骗局”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无诈社区”创建,发展反诈骗宣传联络员1万余名,发动网格化力量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进企业、进工厂、进市场、进校园、进家庭”防骗宣传活动3.2万场,派发宣传资料314万余份,指导群众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580多万人次,实有人口安装率达到55.2%。组织社区民警开展“一户一告知”活动,开展入户走访家庭147万户;联合教育部门对全市1700多所学校签阅“致全省家长的一封信”,覆盖160余万学生家长。
此外,市反诈骗中心联合市公安局公关宣传部门统筹五区反诈骗分中心在新闻媒体和抖音、快手、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通“天天反诈”栏目,持续发布典型案例,做到新型手段必宣、成功劝阻必宣、资金返还必宣、重大案件必宣、高发类型必宣等“五个必宣”,旨在用身边案例影响身边人,提升群众的识骗防骗意识。截至12月25日,共制作推送反诈宣传短视频51个、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2272条,向新闻媒体发布反诈资讯1632条。
冬天的时候有很多朋友很喜欢穿这个毛批大衣
但是毛皮大衣该如何清洗呢?
相信不少人都会将衣服送到干洗店清洗
消费者彭小姐就把自己的毛皮大衣送去了洗衣店
毛皮大衣的内胆为羊毛质地
洗完后内胆一块一块的脱毛
洗衣店里认为洗涤方法没有问题
是衣服洗涤标识有误
洗衣店没有责任
彭小姐说这衣服以前也洗过
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
洗衣店店长表示同意将衣服送第三方质检
如果属于洗衣店责任可以赔偿
消委说法
佛山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坐班律师李文苑表示:
1、如果洗衣店严格按照衣服洗涤标识进行洗涤,但衣服仍出现损坏情况,责任不属于洗衣店。但洗衣店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身洗涤过程。
2、洗衣店纠纷一般较难确认到底是消费者还是洗衣店的责任,经常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各方都需要保存好自身证据。
消费提示
1. 一般干洗更能去除油污,而且洗后衣物不易变形和缩水,但干洗的除尘效果不好,洗后衣物颜色也会发暗。一般毛料、麻料、呢类、棉质类衣服适合干洗,而假皮、羽绒服等服装适合水洗;
2. 送洗衣服时应尽量挑选正规和有服务承诺并且开业时间相对较长的洗衣店,尽量不在规模不大且不了解店内情况的干洗店办理金额较大的洗涤卡;
3. 干洗衣物前,要现场与收件员核实干洗衣物的情况,并将衣物内贵重物品、重要凭据取出;和商家明确说明具体哪里有污渍,要求商家做出标注,对于衣服的配件和饰品也要仔细检查。
4. 正确区分送洗衣物的洗涤方式并在单据上有明确的文字体现;对于高档衣服、貂皮大衣以及皮革外套,消费者选择保价洗涤还是有必要的。
5. 取回时一定要对照收据,仔细检查所洗衣物,是否存在水洗冒充干洗,是否有掉色、串色、变形、破损,饰物脱落情况,发现问题现场指出,并索要取衣凭证以便维权有据可依,在商家不予解决时,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联系当地消委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洗染业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消费者提出或询问的有关问题,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从事下列欺诈行为:
(一)虚假宣传;
(二)利用储值卡进行消费欺诈;
(三)以"水洗"、"单烫"冒充干洗等欺骗行为;
(四)故意掩饰在加工过程中使衣物损伤的事实;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欺诈行为。
第十三条
经营者在接收衣物时应当对衣物状况进行认真检验,履行下列责任:
(一)提示消费者检查衣袋内是否有遗留物品,确认衣物附件、饰物是否齐全;
(二)提示消费者易损、易腐蚀及贵重饰物或附件,明确服务责任;
(三)将衣物的新旧、脏净、破损程度和织物面料质地、性能变化程度的洗染效果向消费者说明;
(四)对确实不易洗染或有不能除净的牢固性污渍,应当告知消费者,确认洗染效果。
第十四条
经营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意愿实行保值清洗,即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协商一致做出书面清洗约定,约定清洗费用、保值额和服务内容。
对实行保值清洗的衣物,因经营者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或者清洗后直接影响衣物原有质量而无法恢复的,经营者应当根据与消费者约定的保值额予以赔偿。
第十五条
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开具服务单据。服务单据应包括:衣物名称、数量、颜色、破损或缺件状况,服务内容,价格,送取日期,保管期,双方约定事宜,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六条
经营者应当执行洗染行业服务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并指定专人负责洗染质量检验工作。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规范各工序衣物交接手续,防止丢失或损坏;对于脏、净衣物的存放和收付应当分离。
第十九条
因经营者责任,洗染后的衣物未能达到洗染质量要求或不符合与消费者事先约定要求的,或者造成衣物损坏、丢失的,经营者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重新加工、退还洗染费或者赔偿损失。
非经营者过错,由于洗涤标识误导或衣物制作及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造成未能达到洗染质量标准的,经营者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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